主题:【原创】篇外之六:金诏遗事 上:一个宋使的漫漫大金路 2 -- 10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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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1个,不能白来嘛
从意思来说应该是宗弼?
http://www.cchere.net/thread/603560
完颜宗翰是粘罕。
地主兄的建议,遵行:)
朴 素 的 分 隔 线
上一篇我们讲到,随着大金“诏谕江南使”和归程的王伦的到来,金熙宗的诏书也到了南宋。就是这份“金诏”,宛若一枚威力惊人的原子弹,顿时在内外矛盾早已错综复杂的南宋朝廷内部,引发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巨大爆炸。
焦点就是:宋高宗该不该跪拜接受这份诏书?
如我们前文所述,上赶着向大金称臣的,正是宋高宗本人。至于“金是君、宋是臣”这一观点,不仅金人这么看、“主和”的宋高宗这么看,就连“主战”的赵鼎也是这么看。那么,现在对方要求你以臣子礼仪跪拜接受诏书,应该说有理有据,本不该是一个会节外生枝的问题。
但是,一直对势焰嚣张的大金逆来顺受、屈辱不堪的南宋朝廷,这一次终于忍无可忍,全面爆发了!
说起来,南宋朝臣对金抱有不信任的态度,也算是其来有自的。遥想金太宗年间,在“以和议佐攻战”的战略思想主导下,大金唯一一次派来的李永寿使团,就已经充分让南宋军民认识到了大金的诈伪。而这一回,金人居然同意只要南宋交点岁币,就可以谈和,而且还可以归还梓宫、太后和河南等地,无论如何也让人难以信服。也如前文所说,谈和条件如此宽松友好,不要说宋人,就连大金的重臣都觉得有问题。
既然压根不相信对方,那么南宋朝臣对“议和”的态度,也就不言自明了。从大金诏谕使张通古入境开始,整个朝廷就犹如沸腾的油锅里被泼进了一勺水,直接炸锅了——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说法就是“物议大汹,群臣登对,率以不可深信为言”。
绍兴八年的十一月二日,甲申。这一天,诏谕江南使张通古,诏谕江南副使、明威将军萧哲等人还没有到达临安;也是在这一天,南宋殿中侍御史张戒,开始向宋高宗上书。
谁也没想到的是,以他的上书为起点,整个十一月,居然变成了一个爱国主义精神逆风而起、直冲云霄的月份!
张戒炮轰的主要目标,就是“诏谕江南”这个名头,“不云‘宋国’而直云‘江南’,是以我太祖(赵匡胤)待李氏(李煜)晚年之礼也”,而且对方主副使的名头明显就是在挑衅,“一则‘明威’,一则‘诏谕’,此二者何意?虏云‘诏谕’,臣不知所谕者何事!”何况,“金若果欲和,则当以议和之名来,而何‘诏谕’之有?”之后建议趁着对方的使团还没有过江,“且勿令遽渡江,先问其官名何意?诏谕何事?礼节事目,议定得其实,而后进退之”。
关于主战与主和的问题,他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主战、主和,政如医者,喜用大寒大热药。夫寒热,岂可专用一物?用药贵对病,议论贵中理”,而且“乞候王伦回日,为陛下谋之”,对王伦居中斡旋调停还是很抱希望的。
而随着他的上书所掀起的热议,整个朝廷的主流态度简直是急转直下;至于王伦,也如上文所说,离他自己生命的谷底不远了。
——十一月三日,乙酉,张戒再次奏陈,态度略有变化:“人臣谓谋国,只当自勉,不可侥幸偷安。果得偷安犹可,但恐屈辱已甚,而偷安亦不得耳。讲和,而是则可以息兵,非则亦可以招寇也。”
礼部侍郎曾开则上奏明确反对议和:“今女真之于国家,有秦人欺楚之势;而我之待彼也,无越人报吴之心。信其诡谋,侥幸讲和,稽之前古为可忧,考之今事为难信”,何况“且忘大辱、甘臣妾、贬称号、损金帛,以难得之时为无益之事,可不为恸哭流涕哉”,希望宋高宗“以越为心,以楚为戒;无忘大耻,无惑和议,坚心定志,一于图治,使政事修于内,兵将强于外,则虽不求而自和矣”。
——十一月十九日,辛丑,在已经有些顶不住了的秦桧的建议下,宋高宗决定命令侍从、台谏相关官员“详思所宜,条奏来上”,以此明令,让朝臣广泛讨论对策。
礼部侍郎曾开再次上奏,强调自己从前的观点之外,反对态度更加强硬,而且直接捎上了王伦:“且虏人之论议,必不出此策:欲穷我国、欲慢我势、欲弱我兵”,“臣伏见陛下三遣王伦迎梓宫,费耗巨亿,终无梓宫之还;臣子莫不听信酋虏,岂有讲和之议?是故岁中两遣使者来临,欲议割地之礼”,“臣愿陛下睿断挫其来使,岂不幸哉!”,“若屈志於贼,臣愿先刎颈以谢众议!愿陛下察之焉”,之后表示自己的话还没说透,“臣具此数言,未尽愚心,续当面谢进呈以闻”。
此奏呈进时,没有通过秦桧那一关,“不报”。于是曾开“见秦桧,具言不可通和之状”,秦桧又“不答”。曾开大概是有点急了,“引石晋奉契丹之祸以证,折之”,结果把秦桧也说急了,“侍郎知故事,桧独不知耶!”由此,礼部侍郎曾开被“罢为宝文阁待制宫祠”,进入休闲干部行列了……
——十一月二十日,壬寅,兵部侍郎兼权吏部尚书张焘也上奏了。他就是我们前文中那位让施宜生暗自惭愧的“南朝不拜诏者”,现在正在慷慨激昂:“臣窃惟虏使之来,欲议和好,将归我梓宫、归我渊圣、归我母后、归我宗族、归我土地人民,其意甚善,其言甚甘,以为信然。窃考其说,盖以谓彼非畏我甲兵之盛也、惮我土地形势之强也,而遽有此议,其狼子野心未易测也”,因此“愿陛下姑少忍之,益务自修、益务自治、益务自强,以享天心、以听天命、以俟天时。时之既至,言无不利,则何战不胜?何攻不克?何为不成?何功不立?梓宫何患乎!不还渊圣何患乎!不返母后何患乎!不归宗族何患乎!不复宗庙陵寝何患乎!不能缮修南北之民何患乎!”,认为不该谈和,而应该苦练内功,回头一起算账。
权吏部侍郎魏矼(音“刚”)上奏:“陛下为亲而屈,孝诚至矣;群臣事陛下,其得不尽忠乎”,“如屈膝受令,则大不可从者也”,“何用过为卑辱,以取轻侮乎!”
——十一月二十一日,癸卯,兵部侍郎兼权吏部尚书张焘,率侍从官再次上疏……
类似这样的言论,在整个十一月,实在太多、太密集了。考虑到咱们毕竟不是要编纂当时的奏章大全,下面就简单开列一下除张戒、曾开、张焘、魏矼之外,其他也反对议和的南宋朝臣人名吧(排名不分先后):
枢密副使 王庶;
刚由宰相被贬官的检校少傅、奉国军节度、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 赵鼎;
京东淮东宣抚处置使 韩世忠;
吏部侍郎 晏敦;
户部侍郎 向子諲(音“殷”);
宝文阁大学士知广州 连南夫;
左奉议郎 冯时行;
守尚书司勋员外郎兼史馆校勘臣 朱松;
行秘书省著作佐郎 张慎;
秘书省著作佐郎 凌景夏;
秘书省正字兼史馆校勘 常同;
秘书省正字兼史馆校勘 范如圭;
监明州比较务官 杨炜;
……
以上这些人,他们的奏陈内容在今天还能够或全文、或部分地查到,数起来已经很吓人了;而曾经发表过言论、但奏陈内容已经散佚的朝臣,简直不知道还有多少——所谓朝议鼎沸,确实是一点也不夸张!
而就在这个热血沸腾的十一月,就在重重难言屈辱之中、层层政治威压之下,整个“议金诏”事件的最亮点倏然爆发:十一月二十五日(丁未),有人写好了一篇奏文;次日(戊午),即以《戊午上高宗封事》的名头,被呈交给了宋高宗——而我个人认为,这篇不过一千多字的短文,毫无疑问正是南宋当时的最强音!
在具体介绍这篇文章以前,也多扯几句别的吧。
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还是在上中学的时候。一边读,一边就觉得血气渐渐贲张,简直难以自抑——这哪里是一篇奏疏,根本就是一篇枪指“主和”的战斗檄文!
写下如此千古雄文的,是此前名不见经传的、刚由进士身份履新不久的枢密院编修官胡铨。这位小小的正八品干部,放到今天,也就勉强跟乡长平级。可是位卑未敢忘忧国的胡铨,明明知道宋高宗主张谈和、明明知道主和的秦桧刚刚发落了曾开,仍然斗胆直陈时政,而且毫不隐晦地直接点名痛骂支持议和的王伦、秦桧、孙近(党附秦桧而被提拔为参知政事),甚至要求“断三人头”,也确实是胆量惊人!
从此,胡铨的名字,就在我心里打下了一个无法抹去的烙印。
随着我个人历史知识的渐渐增长,对这篇雄文的看法,也开始渐渐有了变化。如前文所说,他剑锋所指的王伦,其实就是一个值得单独拎出来仔细研究的对象;是否也要把他如秦桧般一棍子打死,我个人是持保留态度的——当时内情之复杂,又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所有主和派都径直打成汉奸呢?
秦桧是主和派,但主和派不光是秦桧;而“主和”也不必然意味着“投降”,其中的区别,王伦自己已经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了。而胡铨显然没有去仔细区分其中的不同,机械地以“洪洞县无好人”的观点来看待主和派,这一点,至少我个人很不赞同。
胡铨的激愤心理我们今天完全可以体会,但是冷静下来之后,我们也会认识到,天下并不是只有“天然占据道德制高点”的主战派才是唯一而不容置疑的合理选择。如果说一个国家有两张脸孔的话,“外交”就是一张红脸,其本质就是“和”;而“军事”就是一张白脸,本质则是“战”。和、战之间,其实不是、也不应该是彼此敌视的关系,而不过是国家利益的左右手而已。两手准备、两手都要硬,才应该是一个国家保护自己、获取最大利益的合理状态。
那么,当时双方的力量对比,是否足够支持拒绝议和的激进主张?果真拒绝和议,南宋是否有把握不吃更大的亏?这个也很难得出一个明确的答案,毕竟历史无法假设。而也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在宋高宗主动表示愿意称臣的前提下,当时金人所开出的条件,并不能说有多么苛刻,相对来说确实是具有和平诚意的。胡铨认为对方所说的全是狗屁,其中值得商榷之处,也需要各位朋友仔细分辨。
饶是如此,他的这篇《戊午上高宗封事》仍然是一篇义薄云天、震撼人心的上佳之作,仍然值得今天的我们一读再读。现在,它似乎已经被列入高中语文教材的选修篇目了,而我甚至觉得不够,应该再扩展一步,直接列入九年制义务教育范围内的初中的必修篇目,以便让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尽可能地在每一个年轻的心灵里潜移默化地扎根。
至于委屈的王伦,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人民不需要细节、人民只需要提神的口号和事实”——要讲清楚王伦为什么委屈,恐怕比讲明白《戊午上高宗封事》为什么是一篇杰作要麻烦得多、困难得多。尽管王伦和胡铨其实都是南宋利益的坚定维护者,但是,主和派天生就不讨群众喜欢,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此文上奏以后的一些变故吧。
因为这篇《戊午上高宗封事》,胡铨彻底惹翻了秦桧。盛怒之下,秦桧以胡铨“狂妄凶悖,鼓众劫持”的罪名,通过宋高宗的诏书予以“除名,编管昭州”的处分,并“降诏播告中外”。一点都不奇怪地,这个仗势欺人的报复行动激起了满朝官员的义愤,“给、舍、台谏及朝臣多救之者”,在巨大的压力下,“迫于公论”的秦桧也不得不改将胡铨“监广州盐仓”,一年后改签书武威军判官。
又过了三年,金人按约归还了梓宫、太后,而秦桧想起胡铨当年说的“梓宫决不可还、太后决不可复”的话,越想越郁闷,于是授意谏官罗汝楫弹劾胡铨“饰非横议”,使他再次被除名,并编管新州。再过六年,新州守臣张棣举报了胡铨的一首词《好事近》:
富贵本无心,何事故乡轻别?空使猿惊鹤怨,误薜萝风月。
囊锥刚要出头来,不道甚时节。欲驾巾车归去,有豺狼当辙。
以此指责胡铨“谤讪怨望”,导致他又被谪贬吉阳军。
八年之后,秦桧死了。在这十八年间,
——帮助胡铨刻印此文的宜兴进士吴师古,被流放袁州;
——监登闻院陈刚中,作启欢送胡铨去广州,启中说:
屈膝请和,知庙堂御侮之无策;
张胆论事,喜枢庭经远之有人。
身为南海之行,名若泰山之重。
因此,陈刚中被谪“知虔州安远县”。当时,安远与龙南都是“地恶瘴深”的要命县份,民谣说“龙南安远,一去不转”——后来,他果然就死在安远;
——同郡王延珪,为再贬新州的胡铨“以诗赠行”,所做第二首如下:
大厦元非一木支,欲将独力拄倾危。
痴儿不了官中事,男子要为天下奇。
当日奸谀皆胆落,平生忠义只心知。
端能吃饱新州饭,在处江山足护持。
因此“罪状”, 王延珪被贬到辰州;
——著名词人张元干作《贺新郎·送胡邦衡(胡铨的字)待制赴新州》,中间有 “底事昆仑倾砥柱,九地黄流乱注,聚万落千村狐兔?”一句,几年后被秦桧读到,导致张元干被送交大理寺,削除名籍;
——武罔军通判方畴,因为别的事情,再加上与胡铨通信,被除名,送永州编管……
这个胡铨,简直成了晦气鬼,谁沾上谁倒霉——但是,大家依旧前赴后继,仅此一点也足可见人心所向了。
直到绍兴三十一年,胡铨才“得自便”。尔后在宋孝宗时期,胡铨被起复,仍然坚持不议和的立场。曾经有一次,宋孝宗为了遣使谈和的问题“大询于庭”,“侍从、台谏预议者凡十有四人。主和者半,可否者半,言不可和者铨一人而已”,坚称“一溺于和,不能自振,尚能战乎?”,态度依然鲜明。而他后来写就的《应诏言事状》、 《应诏集议状》、《上孝宗封事》、《与王中丞相书》等,也是痛快淋漓,直抒胸臆。
多年后,胡铨以资政殿学士致仕,死后被谥“忠简”。
我们都记得,同是南宋的文天祥,曾经写下光照千秋的《正气歌》,古今诵读不绝;而作为胡铨代表作的《戊午上高宗封事》,其实又何尝不是如此!
值得多说一句的是,这篇处处痛批“丑虏”、高扬民族气节的文字,轰动了整个南宋并不奇怪;而它居然不胫而走,连金人都不惜“千金”“募其书”——那么,它究竟是怎样一篇杰作,也就不言而喻了……
总的来说,尽管有着这样那样的可商榷之处,但伴随着高亢激昂的爱国主旋律,它依然是不稍逊色的正气歌,依然不该为我们、为我们的后人所遗忘。在反复吟诵它的时候,我们就会想起,即便在那个醉生梦死的偏安小朝廷里,一样有人宁死不屈,一样有人支撑着我们民族的脊梁!
胡 铨
臣谨按:
王伦本一狎邪小人,市井无赖,顷缘宰相无识,遂举以使虏。专务诈诞,欺罔天听,骤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齿唾骂。今者无故诱致敌使,以“诏谕江南”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刘豫我也。
刘豫臣事丑虏,南面称王,自以子孙帝王万世不拔之业,一旦豺狼改虑,捽而缚之,父子为虏。商鉴不远,而伦又欲陛下效之。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为金虏之天下,以祖宗之位为金虏藩臣之位乎!陛下一屈膝,则祖宗庙社之灵尽污夷狄,祖宗数百年之赤子尽为左衽,朝廷宰执尽为陪臣,天下士大夫皆裂冠毁冕,变为胡服。异时豺狼无厌之求,安知不加我以无礼如刘豫也!
夫三尺童子至无识也,指仇敌而使之拜,则怫然怒。今丑虏则犬豕也,堂堂大国,相率而拜犬豕,曾童孺之所羞,而陛下忍为之耶?
伦之议乃曰:“我一屈膝,则梓宫可还、太后可复、渊圣可归、中原可得”。呜呼!自变故以来,主和议者,谁不以此说啖陛下哉?然而卒无一验,则虏之情伪已可知矣。而陛下尚不觉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国大仇而不报,含垢忍耻,举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虏决可和,尽如伦议,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况丑虏变诈百出,而伦又以奸邪济之,则梓宫决不可还、太后决不可复、渊圣决不可归、中原决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复伸,国势陵夷不可复振,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矣!
向者陛下间关海道,危如累卵,当时尚不忍北面臣虏;况今国势稍张,诸将尽锐,士卒思奋。只如顷者丑虏陆梁,伪豫入寇,固尝败之于襄阳,败之于淮上,败之于涡口,败之于淮阴。较之往时蹈海之危,固已万万;傥不得已而用兵,则我岂遽出敌人下哉!今无故而反臣之,欲屈万乘之尊,下穹庐之拜,三军之士不战而气已索。此鲁仲连所以义不帝秦,非惜夫帝秦之虚名,惜天下大势有所不可也。今内而百官,外而军民,万口一谈,皆欲食伦之肉。谤议汹汹,陛下不闻,正恐一旦变作,祸且不测。臣窃谓不斩王伦,国之存亡,未可知也。
虽然,伦不足道也,秦桧以腹心大臣而亦为之。陛下有尧、舜之资,桧不能致陛下如唐、虞,而欲导陛下如石晋。近者礼部侍郎曾开等引古谊以折之,桧乃厉声日:“侍郎知故事,我独不知!”则桧之遂非愎谏,己自可见;而乃建白令台谏、侍臣佥议可否,是盖恐天下议己,而令台谏、侍臣共分谤耳。有识之士,皆以为朝廷无人,吁,可惜哉!
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夫管仲,霸者之佐耳,尚能变左衽之区,而为衣裳之会。秦桧,大国之相也,反驱衣冠之俗,而为左衽之乡。则桧也不唯陛下之罪人,实管仲之罪人矣。孙近傅会桧议,遂得参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饥渴,而近伴食中书,漫不敢可否事,桧曰虏可和,近亦曰可和,桧曰天子当拜,近亦曰当拜。臣尝至政事堂,三发问而近不答,但曰:“己令台谏、侍从议矣。”呜呼!参赞大政,徒取充位如此,有如虏骑长驱,尚能折冲御侮耶?臣窃谓秦桧、孙近亦可斩也。
臣备员枢属,义不与桧等共戴天。区区之心,愿斩三人头,竿之藁街,然后羁留敌使,责以无礼,徐兴问罪之师,则三军之士不战而气自倍。不然,臣有赴东海而死尔,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
虽然不知道葱哥何时著作等身,但就这完颜亮同学的文章写下来,葱哥所看的参考书恐怕是都要等身了啊。。。
等不了,还没那么矮,不过半个人高,应该是没问题了。。。说到这里想起来,写完完颜亮,再也不沾宋辽金
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