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取1000扣1元的取证问题。 -- 火雷噬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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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的新闻基本上都是说那两个同学自己承认了利用漏洞取钱。我的问题是:如果那两个同学咬死不承认,那么银行可以从什么地方拿到证据证明他们利用了漏洞?ATM的日志,既然ATM有漏洞,那么他的日志可以作为证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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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似乎定罪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他们携款卷逃。又有人说他们应该定罪是因为“他们明明知道自己卡里没有那么多钱,还要故意去取”
实际上这两个人真笨:这个漏洞完全可以这么合法利用:
1,取1000元,合法,因为我知道帐户里有1000
2,利用自动存钱机存钱,合法,没有说我不可以立刻存吧?
3,回到1.
不过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存钱是不是立刻到帐。我知道新加坡是立刻到帐,而法国不是。
那么如果我们假设在这种情况下,谁负责?
摄下他们。
你提的这个方法有点意思,不过如果存回银行,银行发现bug后调帐也很容易,还是空欢喜。
不义之财莫取,活得踏实。
银行说:我从各方面记录(钱少了,银行取钱录像等等)判断出他取了钱。
两个同学也可以说:我不知道你们怎么判断钱少了,我是在那里取了很多次钱。但是我乐意。你说atm里钱少了,你自己也承认atm出问题了。你们自己的问题,说不定根本是你们自己少放了钱,关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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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例子还有第二步:比方说,在我重复了n次以后,我将卡送给朋友,让他取出里面的所有的钱,但是我不告诉他里面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这里可以应用物权法相关的那个赠与条例)。
那么银行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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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下,“合法”的利用bug的方法比较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