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张殊凡事件”——网络的力量还是暴民的力量? -- 江城孤舟
其实我看这些人也不太重视自由民主等理念,否则怎么会折腾人家一个孩子,他们的根子在于对社会对政府不满
一个小姑娘,对这种事根本就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CCTV拿她来树立正面典型本身逻辑上就欠考虑,事后又不肯出来说话。网民躲在后面指桑骂槐可以,不应该涉及小姑娘的隐私,更不要说谩骂了。两者的行为在我看来都非常自私。都应该谴责。
小姑娘不能站出来。
网民不敢站出来。
CCTV不愿站出来。
牺牲她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耻辱。
而缺乏制约的自由多半会他人造成伤害。
虽然不一定是现在,但的确应该立法约束一下。
一夜之间,差不多到处都开始谈论很黄很暴力。新闻本身有什么特别之处吗?类似的新闻几乎每天都能看到,电视台找个品学兼优的小孩子当托好像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我敢打赌,要不是零七年流行的那么一句很好很强大,这则新闻能被人关注才怪。好吧,先抛开新闻不说,比新闻更有趣的是一大群人在新闻之后表现出的嘴脸。这些穷极无聊的混蛋居然毫无顾忌的使用语言暴力攻击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果然很好!很强大!
让我来不负责任的臆想一下源头:一个穷极无聊的傻×穷极无聊的看新闻联播,当小女孩说出很黄很暴力五个字的时候这个傻×突然亢奋了:“我靠,这话似曾相识啊,这不是大半年来我一直挂在嘴边的很好很强大升级版嘛。敢情小学生也会啊。”这个亢奋的傻×在看完电视之后就迅速爬上网络找人交流,发现同样看到这则新闻的人还有很多,当然其中傻×数量肯定少不了。我们都知道,傻×是很不愿意被别人看出来的,于是有些傻×为了证明自己会使用PS,为了证明自己会打几个字,开始不停手的恶搞张殊凡,甚至曝光了张殊凡的个人隐私!以便在其他傻 ×的笑声中获得某种快感。
大概是这群人里还有那么几个没完全傻透的吧,在最初的恶搞快感过去之后,可能是有人想起来这么对待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有些不妥了,但别忘了他们是傻×!傻×的另外一个标志就是死不认错!这帮子混蛋选择的不是停手认错,而是把张殊凡和央视捆绑在一起,把本次事件无限上纲上线,强制赋予了某些八杆子打不着的意义,来为自己的混蛋行为披上一层理论外衣!
有些人一直在叫嚣自己是在捍卫什么,也可能他真的以为自己是在捍卫什么。这也好理解,现在网民群体日益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尤其是通过华南年画虎、厦门 PX、虐猫视频等网络事件,一些网民找到了一点在现实社会中找不到的力量感,开始像欺负了小尼姑的阿Q一样飘飘然起来,还真拿自己当盘菜了。什么事情都惦记掺和掺和,总以为自己代表的就是真理,看到这帮家伙,你根本不用怀疑脚下的土地曾经诞生过红卫兵。他们参与了众多的网络事件,也捍卫了一些权利,但并不是因为他们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只是碰巧他们的屁股坐在了这边而已。在他们能弄清楚张殊凡事件与其他几件事情的不同之前,别指望他们能收敛,人家可是在为理想战斗。希望这些朋友能知道,时代周刊封面上的YOU,指的不是你丫挺的!
还有一群彻头彻尾的网络暴徒,他们对事情本身毫不关心,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发泄的由头。互联网很好,可以肆意谩骂无需负责,张殊凡只是一个被瞄准的倒霉小姑娘罢了。对付这样的混蛋,人道毁灭不失为一个值得考虑的办法,最起码也要限制他们对网络的使用。难不成能上网就牛×了?我记得有报道说过训练猴子上网,不过会上网的猴子它还是猴子,混蛋也一样。
话说回来,一想起诸如华南虎、彭宇案等事件的参与人群中混杂了不少如上面说到的人,我就有点堵得慌……
最后再鄙视一下CCTV对未成年人图像不做处理、使用真实姓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对于某些人来说,网络的世界,完全是可以无视道德和法律的代名词,在没有搞明白网络自由真正的含义之前,网络唯一的作用,就是来开创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
最近,还看到了这个,广电总局下的文:
[URL=]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7/12/29/20071229131521450172.html [/URL]
主要内容有这么几条:
1.网络音视频网站要由国家独资或国有控股
2.规范网络音视频内容
3.网络音视频网站采用许可证审批制度
广电总局想插手网络媒体服务不是一天两天了,信产部和广电的口水官司打了很久……
如果在网上骂她两句肯定是非理性行为。
那如果聚集一大帮人,拿着锤子到她家进行威胁,不打人,不砸人,到底是不是理性的,算不算有理有利有节?
或许只要拿着地质锤就理性了,拿别的锤子就非理性了。
话题被成功的转移了,原来因果可以这样倒置调换。
想起了河里一位前辈的话“我早已经过了相信真理越辩越明的年纪”。当时给我感触很深,现在感触更深了。水,只会越搅越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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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是成年人,他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小姑娘无论是不是被利用的。都不应该承担现在这样的后果。因为她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整个社会环境如此,不塑造她就塑造另一个。她(们)又没办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