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很黄很暴力,小MM一点没错啊 -- 苍野
- -- 系统屏蔽 --。
- -- 系统屏蔽 --。
我的理解是,故意选取支持自己论断的论据而不提另外的。比如我说某某是坏人,提出的论据是他偷过钱,但是却故意不提他还曾经勇斗歹徒。这就是“选择性失明”。
那么Alarm的论断是什么?我理解是“网络上有群氓思想”。是一个“存在性”命题。那么只要能找出一个事实就行了--哪怕在另外一百件事里面网友们都是心灵美得不得了。他找的事实是某些网上人士对一个小学女生肆无忌惮的攻击侮辱。这件事能不能说明网上存在群氓思想?很显然可以。因此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Alarm的逻辑完全没有问题,也不存在所谓“选择性失明”。
当然你可以说,这件事很多方面都有责任,Alarm为什么只说一方面。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指责很没意思。因为这个指责可以适用于几乎所有网上发言--既然是人说话,总有不到的地方。而且发言当然选自己最想说的那个point,说清楚了就行了。
很多网上发言可以用“肆无忌惮”来形容。确实,不但隐藏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里,还隐藏在广阔无垠的网络背后,怕什么呢。
不知道你的电脑装不装杀毒软件?装不装防火墙?如果中了病毒和木马,你会不会说凭什么要我装杀毒软件啊!凭什么要我装防火墙啊!
你可以不用分级审查。但是我告诉你,做为一个负责任的父母或者长辈,在家里有未成年人的时候,对他们进行保护是绝对必要的。正如我们不会让孩子玩菜刀,把那些对孩子容易造成危险的东西放在他们无法触及到的地方。
如果有人违法犯罪,那么就依法处理。宣传部门的人把某些人称为暴民,就如同当年的官老爷把治下的百姓称为刁民一样。
宣传部门把网民称为网络暴民,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他们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把网民称为网络暴民,我目前还不清楚。所以我的原话是这样的
使……能够……的用法,如果这件事情已经出现了,用这个语句,就代表他们已经这样做。如果这件事情还没有发生,用这个语句,就代表他们可能这样做。
有些事不能摆上桌面,就如卖淫,在中国遍地都是,那你说学西方设立红灯区行不行?办法虽好但目前肯定不行,不说其中的腐败问题,我党目前名义上是把这种东西当资本主义社会丑恶现象的,怎么能自己还搞这个?
分级制度,有适于所有年龄段的东西,就必然也分出成人专用的东西,这个我党也一贯宣传是腐朽的,怎么能自己也要?
既然IE里都有现成的了,大家心知肚明默默采用不是很好吗,既解决问题又不自打耳光。
我相信只要有足够中文语感的人,都能分别这个用法是否正确。
那是小孩子的天真而已。
很多90后虽然人心不古,但还不都是大人教的?
很多人恐怕批错了对象
是“很黄很暴力”呢?还是“很爽很刺激”
莫非星博客放了便不黄不暴力了?而且这是博客,属于私人发布渠道,放在CCTV的网络平台上而已
你凭什么做这个判断,“很黄很暴力”不是人家的真话?
不知道跟我小孩有什么关系。莫非我自己说过这些东西不黄,不暴力?
所谓私人发布渠道......不经过网站编辑,‘私人’发布的东西能变成那种专题页面吗?如果不是这类黄与暴力擦边球,而是某些真正敏感的东西,不要说变成专题了,能留多久而不被删除,发布人会不会被有关方面找上门,这些都是问题。所以说我贴的这些内容很明显是网站方面支持的,也是政府控制下的网言尺度所普遍默许的。黄与暴力能吸引眼球,网民对这样的资讯有需求,这点无可否认。
我不认为有这样的需求就是原罪,但这些内容与这样的需求应该加以规范化,而不是一方面遮遮掩掩地迎合需求,却又打着道德大旗不愿承认需求的合法性。(注意我专指‘这种需求’,如果有人想引申至贪污,嫖娼,杀人放火等等社会意义完全不同的问题上,那是他们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