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预测许霆案重审结果 -- 天火
我不知道你代表谁在说话.但从已往的案例来讲.金融机构是代表国家还是代表商业法人这个你没搞清楚.再讲这个案的性质你凭什么叫做盗窃.
道歉主观是是通过隐秘手段在他人不注意的时候拿走那才算.银行的ATM机如果遭到认为的破坏.程序给恶意删改这个你讲道歉讲得过去.但许霆没有这样做.他在服务的另一个代表确认的前提下拿的钱,他的前提是在法人的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下.那他就不存在盗窃.如果他因为这样而遭罪的话我建议许霆民事诉讼.告ATM机恶意提供不合理服务造成许霆的麻烦.建议要求ATM机责任方赔偿一切损失.
其实这个案子的本质就是强势对弱者的不公正判决.做为合同一方法人在他的操作失误的时候强加合同的另一方不合理的责任推委.
关于许霆这个问题.他主观上是有犯罪的动机.如果这个动机对一般人的话那是诈骗.如果ATM对客户也来怎么一手有没有人认为银行应该判无期?再讲ATM机以往对客户出错的事也出过.但做为损失的客户一方得到的是ATM机不会出错.那有什么合理?
如果引申一下.银行做帐出错.客户的钱没有了那银行的罪行是什么?
其实商业银行的服务中出问题.这个问题是在合同的两方共同的条件下产生的把责任推到责任的次要一方那真是太流氓了.
现在高院把案见发还重审.我们还不知道结果是什么.但我想中国至少有法官有良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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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银行里经常提出假钱.(包括ATM.银行系统)银行有没有人因此而判过无期徒刑?
形式毕竟只是形式,形式之下还有实质。
指出一点,相当一部分“义愤填膺”为许霆“申冤”的人,其潜意识或显意识把自己代替成了许霆
因此,当这些人幻想着能把天上掉下的馅饼据为己有,却被告知这属于犯罪时,表现出歇斯底里的“恼羞成怒”!
实质是获得法律许可之外的利益.但方法多多,罪名多多.什么贪污诈骗敲诈勒索投机倒把,什么抢夺抢劫,更有收受贿赂,联系交易,操纵市场.怎么一定要说盗窃呢?没有犯罪动作获得利益的叫"不当得利".......
就是许霆在银行不曾觉察的情况下,出于占有银行钱款的目的,利用银行设备的故障,以积极的行为,取得了不属于其所有的钱款
而就商业行为的责任这点上你真是指鹿为马.把民事的问题混成法律责任.你讲,如果银行告诉你你的钱没了你说银行有没有要判无期徒刑?
1、明确概念
ATM(Auto-Teller Machine)自动柜员机。
ABM (Auto-Banking Machine)则比ATM多了存钱(支票)的功能)
需要注意,ATM、ABM的功能是等同于柜员(teller)的。
2、故事一
甲走进银行,对柜员出示存折,要求取100,柜员给了你1000。于是甲连续取了17次100,每次柜员都给了甲1000。听这个故事,大多数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那个柜员傻啊?
3、故事二
乙走进银行,在ATM取100,柜员机给了乙1000。于是乙连续取了17次100,每次柜员机都给了乙1000。而听这个故事,你就说乙偷窃?
再次重复需要注意,ATM、ABM的功能是等同于柜员的。
个人认为,不当得利为正解。
涉及的相关法律都贴出来了
您只看到“teller”,没有看到“machine”?
改变了看法。
居然说为了保护银行财产,鬼才相信
反而这种态度,使法庭认为其认罪态度恶劣
奇怪的是,他这是自己想出来的还是有人教?
明显和他的辩护律师的思路不一致啊,他们之间难道没有沟通过吗?
许霆老爸的说话就是无赖撒泼了
这17万还不还不是你说了算的
非法窃取的钱,你愿得还,不愿也得还
许霆真要是装孙子,说不定还能捞个对自己更有利点的结果,现在把自己打扮成“坦荡荡”的“护钱英雄”,我呸。给自己挖坑呢。
许霆的老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许霆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大半是许老爹在背后要命催的。
我估计那两位“无罪”律师气的吐血,后悔咋接了这么一个棒槌--该,这就是报应。
还有,媒体的舆论似乎也开始转向了。。。。。。。。。。。
让事实说话
我相信中国的法律终不会受民意干扰
不是前阵有品牌电脑网上售价出错现象吗,好像交易被取消了都,但不能判顾客就犯罪了吧。
再比如商店里标价出错,100块的东西标价成1.00了,结果被发现漏洞的顾客买走了上百件,顶多这个也就是协商是否能取消交易或者相互折衷补偿的问题,还就判顾客罪了?
在该台atm里,账面上的一块钱可以兑换100块钱现金,怎么就不可能了,比如促销广告之类,银行怎么就不能做些商业惊人之举?要是有如芙蓉姐姐之类想赚人眼球的企业,很可能在大街上撒钱,作为出名的手段。那捡到的人一分钱都没出就白拿走了呢,岂不更该判罪。
这个我觉得只能是银行想办法找取款人协商追回部分款项,这就算很不错了,判罪。。。法律部门这样做,是个极为危险的先例,极端地夸大了政府的地位,这还只是针对商业银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