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铸剑之旅之一:升火 -- 票姚校尉
国际法保护的平民是指没有武器,双军方不采取敌对行动,因而没有威胁的人。老百姓拿起武器反抗就算武装人员,不再享有平民应受到的保护。你那个越南杀平民说根本就是不了解情况。
我说的是因为"怕死"而退缩.
在战场上,因为怕死而退缩的人,叫做什么?战场上一个人的行为会影响一个部队的心理.他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你是指挥人员,你比我更清楚.
是的,如果他没死,法律是会制裁他.但是在战场环境下,如果这个人是你手下的兵,你会怎么做?
军事法庭看的是事实,不是你的主观愿望——如果你退下来的决策是对的,你怕死退的也好,理智思考退的也好,都不会受处理的。因为“怕死”其实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心理,所以如果其没有影响到战斗,不会去追究的。当然,这个问题我们的部队过去比较左一些,现在慢慢已经认识到了。
我在抗洪时就遇到过怕死的兵,全连下了水他吓的哆哆嗦嗦地蜷缩在堤上,我就让他继续在那儿哆嗦就是了。如果是在战场上,我也会给他时间慢慢适应的,就象《兄弟连》中的布洛依一样。
没有人是天生的军人。
那么请你不要随便置疑别人的常识水平.
国际法的规定是很清楚明白.但是,在异国战场情况下,老百姓与武装人员的区分,真象你想像的那么简单?远的不说,伊拉克百姓死伤那么多,难道全是武装人员?
我军在越南有没有杀伤对方平民,有教员跟我聊天时讲过一些情况.其中一个情况是,有间屋子里有一人对我士兵开枪,然后士兵投了手榴弹进去.事后发现屋子里有不少平民装束的尸体.
这种情况下,你怎么办?为了不误杀对方平民而让你的兵当烈士?
不知道你上过战场没有.我是没有上过战场.所以我说不准我在战场上会怎么样.我只能说我"应该会"怎么样.
我小时候看过一个当年731老兵写的关于731部队的书.
里面记载的"原木"全是战俘.也有部分武装平民.但,我认为武装平民也是战俘.
不光杀敌和人体实验不是一回事,杀敌和杀俘也根本不是一回事.
但是我上面的帖子里给出了日军当时这么做的他们的"理论依据".当然现在这种依据站不住脚,但当时他们就是这么想的.
因此,在战场上真正的杀平民那是很少的,除非日本鬼子那样目的就是要大屠杀的。
就是因为你对这些不懂,所以你总是举一些说服力不强的例子。你要真想说说军人的角色冲突,拿你们技术干部自己就很能说明问题嘛,科学家是应该造福世界的,结果研究武器的科学家却是要杀人的,而且有时还是追求杀人效率的最大化,多矛盾?为什么要拿那个并不典型的越战例子说事呢?
至于你教导员说的那个例子,直接告诉你——没问题,平民也好,民用目标也好,只有在不被用于军事用途时才予以保护。你平民容留军事人员在你屋子里作战,你就只能自己离开,你要不离开,死了活该。这就是为什么科索沃战争时南联盟自己的军警要劝说大桥上的“人体盾牌”们离开的原因——真挨了炸都没地儿说理去。
不是我想的简单,而是你想的简单。
我们国内也有很多关于七三一部队的资料,其中指出,不但有战俘,而且还有真正意义上的平民被以种种手段投入七三一部队用作人体实验的。
另外,不虐待战俘既是一个国际法条文,也是一项军人的行为准则,早在两千年前孙子就讲道:“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所以尽管鬼子自己认为杀俘没错,但全世界的军人却没有几个认同的。
我讲的军人底蕴,是经历几千年的战争实践和军队建设实践证明应该被军人所拥有的特质,并不是个别变态觉得军人应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的。日本人还觉得战败自杀是应该的,我啥时把剖腹当作过军人底蕴的组成部分?
更重要的是用公认的违反人类基本理念的日军这样的极端例子来探讨军人的基本问题,你本身就犯了以叶障目的逻辑错误。例证的基本要求就是例子要有普遍性,特殊甚至极端的例子是不能用于证明普遍真理的。否则我也可以说苹果落在牛顿的头上摧生了新的科学理论,所以建议把象老兄这样的技术干部全拉到苹果树底下站着去,你是不是会觉得我有病呀?我更可以说当初富兰克林因为不了解闪电的威力而敢于用风筝去做引电的实验,并且获得了成功并开了先河,因此工程技术人员对研究课题应该是越无知越好,你又会觉得如何呢?
我认为,军人须知性,此为潮流,逆之者亡;但也要有血性,有自我牺牲精神,明知十死无生,为了胜利,为了荣誉也要往前冲,这是合格军人的品质,不是某些院校能培养出来的。步校被撤让人惋惜。
现在军中,婀娜多姿的仙女可拜将,阵前用命的李广却难封,撤步校而不撤艺校,怪现象。
你的标题,可以用来回复你举的"兄弟连"的例子.
看来你也是个没上过战场的人.抗洪\救火的残酷程度不能跟面对面的战斗相比.所以,你会说出这样的话.呵呵,你会给他时间,你的敌人会给他时间么?你的敌人会给你时间么?对越作战的一些报告里是有说,一些新兵第一次上战场会畏缩不前,但第一次以后,他们都成长为合格的老兵.但是,首先他们没有退缩!对越作战中有人开枪自残来当逃兵,有人主动毁坏枪支,各种各样的逃兵方式层出不穷.这种退缩的人,如果是在上战场之前,会有军法审判.在战场上,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比如传递假信息导致整个部队溃退的话,你这个军事主官如果不及时枪决他,你就是犯罪!
我说过,如果我的上级命令我屠杀平民,我会抗命.
杀平民的前提,是如果我的战友被越南人的人民战争弄的致死致伤.请你看清楚我的前提.
我一直就认为,当年我军士兵的做法是正确的.用不着你"直接告诉"我.
另,请不要把对越作战简称为越战,这不是一回事.作为军人,这种错误不该犯.这也算是军事常识之一.
对越作战的例子,我是用来回答JACK的问题.而不是用来论证我关于技术干部的职业角色冲突的论点.
而日军军医的例子,我是用来论证我关于技术干部的职业角色冲突的论点,不是用来论证我关于军人底蕴的看法.
[SIZE=3]请你看清楚我的帖子![/SIZE]
不要老是自高自大的认为别人不懂,说别人不懂之前,请先搞明白别人究竟是什么地方不懂.
你说:
2、军人标准就是搞训练?谁告诉你的?我举的军人底蕴的几大要素可有一个是训练标准?
我并没有说军人的标准要用训练来判断。但我对你这句"在军人的标准上得过且过且心安理得"有看法。你这根本就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技术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就是做工程师。但他们仍然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的导师本科从装甲兵工程学院毕业,在北京理工念的硕士,在中科院做的博士和博士后,外面公司开2W的月薪聘他,要说他没有出去赚钱的想法,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学校的院长命令他回校任教,他老老实实的回学校当了个上校教研室主任。
同样,技术类学员很在意自己“大学生”的身份,但谁也没忘记自己“军人”的身份。换个角度,如果我说你“指挥人员都是XX”,你什么想法?都是军人,都有军人荣誉感。
接下来你说:
呵呵,按照你的第3点:
呵呵,技术干部服从命令,尽职尽责,没有找任何借口的冲上非典第一线,在你的眼里,“但是这不等于军人底蕴就不缺乏。”
如果这样还被人看成“缺乏军人底蕴”,那么我承认,我缺乏“你所认为的那种军人底蕴”。但,请你指责技术干部的时候,不要把“你认为的军人底蕴”简称为“军人底蕴”并说技术干部“缺乏军人底蕴”。你这样说是直接挑战技术干部作为一个军人的军人荣誉感!
军队是国家或政治集团为准备和实施战争而建立的正规的武装组织,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对外抵抗或实施侵略,对内巩固政权的主要暴力工具.
以上是我从网上搜的一段.高中的政治课本里就有提及,军队就是暴力工具.
我的例子是为了证明,军队技术人员在他们的工作中,军人背景与技术背景会产生冲突,而不是证明日军是不是军人!我也一直说,731部队的人都该吊死.但他们为什么该被吊死?不是因为他们违反军纪该被吊死,而是因为他们违反了医生的职业道德和做人的基本道德!
我想问你,你到底有没有看我的帖子?还是只是凭着一股对技术干部的偏见而来跟我吵架?
我说了,你根本没有理解我说的冲突.看来你根本就没有看我的帖子.好吧,我承认是我的表达能力不行.那么现在我说的是技术干部身兼两种职业角色,两种职业角色之间会有冲突.而不是社会角色间的冲突.社会角色间的冲突,不光军人,任何人都有.
而技术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更多的是作为一个工程师,而不是作为一个军人.军人的职业角色与工程师的职业角色之间,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请把话说明白."军人的一套"?这是个什么东西?不要用这种模糊的词句,没有意义.
呵呵,共勉之.对于指挥人员的一些东西,我确实不明白.毕竟我不是学指挥出身,我肯定有局限性.但是自认为我对作为一个军人的基本和军人的本分,还是有些认识的.而你对技术干部的看法难道就不存在偏见么?
军人的最高天职就是服从.军人的底蕴也正是基于这个"服从意识".只要做到"服从",注意是广义上的服从,包括服从命令,服从条令条例,服从法律,服从国家民族的利益,那么就是个合格的军人.
这个军人不必追求完美,也可以有怨言,也有自己的追求与生活,炒股与基金也不是不可以接触,更可以有自己的思想,收到命令时甚至可以有不理解----只要他不折不扣的去执行命令.
而军人气质,一个是从外表来说,一个是从内在来说.外表就不用说了,这不是你想问的.内在来说,军人气质,就是对命令(广义上的命令,包括条例,法律等.)的不折不扣的执行.
你说过的这句话:"军人不能说不行.”我一直都认同.
以上,就是我对军人的看法.
更重要的是用公认的违反人类基本理念的日军这样的极端例子来探讨军人的基本问题,你本身就犯了以叶障目的逻辑错误。
再次请你注意,我举这个例子,讨论的是军队技术人员的军人背景与技术背景的冲突,而不是讨论军人底蕴!我请你看了贴以后再回帖!
但是你要和我谈打仗可就要有点太自信了——当然,科大生有这个特点。
请你不要忘了,《兄弟连》中的布洛依是有真人真事的,举这个例子只了为了让只能从电影中了解战争的你能更方便的知道我说的什么。你要说真人也没问题,盛其顺知道是谁么?
战场并不象你想的那么绝对化,你自己也承认了,有大量的例子说明在经历了初期的恐惧之后,大部分官兵是会适应的,所以见着怕死的就枪毙,根本就是胡来。至少你说的退缩,我已经讲过了,军事审判看的是结果不是动机,不会同样的后撤因为你是深思熟虑的就奖励你,因为你是恐惧就处罚你。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贪生怕死的例子并不是没有,都是后送交军事法庭处理的,由上级主官当场枪毙的,我看过的资料中反正是没有,你要看到过,不妨说说。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一个指挥官恐怕用不着你一个技术军官来告诉我该枪决谁不该枪决谁,哪个是犯罪哪个不是犯罪。我们的部队正在走向正规化,已经不是你看的反映解放战争的电影那样,部队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由此我就可以知道,你离开部队的时间实在是不短——或者你从来就没有在真正意义上的部队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