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聊聊“大盛魁”(之一) -- 老拙
好像清朝后期蒙古王爷和清朝皇帝之间的联系都是通过大盛魁,它比官府还官府。
但是它又很神秘,我有一个怀疑,认为它可能包含有满清的特务机构,可是又有一种说法,认为它可能与会党有关,那可就是返青伏明的买卖了。
http://www.letv.com/tv/mm/c/1154361600000/100811404.shtml
拍了有十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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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把钱存外国银行,准备逃命了。他还回老家买地,打算做个田舍翁。幼稚啊。
http://www.yuedu.org/x/?871/viewspace-894.html
山陕商号的股份制很有特点,尤其是劳方和资方的和谐关系,与欧美式的独尊资本的股份制差别很大
能不能冒昧请您对 乔家大院 做个剧评呢?
拙老师是闹中取静呀,股市已经翻天了,股民身处水深火热中。
大盛魁是不是股份制企业呢?
当然不是现代意义的股份制企业,而是某种萌芽状态、初级阶段的股份制企业。
但是,不论多么初级阶段的股份制企业,都必须有股份制企业最基本的特征。
所谓股份制企业最基本的特征,第一条就是多个利益主体共同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但是仅有这一条还不够。比如政委开西西茶馆,就是多人出资,能说是股份制的茶馆吗?不能。这是合伙制的茶馆。因为西西河茶馆是股东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合伙制与股份制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分离,而后者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明确分离的。也因此,合伙制做不大,股份制可以做大。比如,政委有一天要开N多个西西茶馆分店了,靠他们两、三个股东是做不过来的。这时,他就必须首先改革目前的体制,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所以我们说,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明确分离,是企业从“猴”变“人”的历史性跨越。两权没有分离的企业是“猴”,不论它是个人的、家族的还是合资的;两权已经分离的企业就变成“人”了,也就是具备了股份制企业最基本的特征。
综上所述,股份制企业最基本的特征有两条:第一,多个利益主体共同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第二,所有权与经营权实现明确的分离。
简要地说,就是:共同出资,两权分离。
从这个意义上说,大盛魁就是一家中国最早的股份制企业。也就是说,中国早在300年前就已经有了初级阶段的股份制企业。
套用萨军门的一句话,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一般认为,世界上最早的股份制企业是1604年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世界上最早的股份制银行是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
而中国股份制企业也在17世纪就已出现,并且不止大盛魁一家,绝大多数晋商都实行与大盛魁基本相同的经营组织体制,具备以上两个特征,其中包括晋商的钱庄票号——也就是中国最早的商业银行。这是一个包含了各种行业的股份制企业的群体现象,假如能够发展下去,今天中国的市场经济不知道要多么成熟。
晋商群体的股份制企业特征,表现得最为明显的是他们的股权结构。晋商铺号的股份分为两种。一是“财股”(也称“银股”),是财东(股东)投入资金形成的股份;另一种是“身股”(也称“顶身股”),是对掌柜、伙计实行股权激励形成的股份。即“出资者为银股,出力者为身股”。
晋商一般规定,一个小伙计入号,先得当三年学徒,字号光管饭,不给工钱。满徒后,按月发给薪资。 三个帐期以后(大约需要十年),工作勤勤恳垦,没有出现重大过失,经掌柜向东家推荐,各股东认可下,才可以开始顶身股,从一、二厘顶起,慢慢逐步增加。每次增加的股份,记入“万金帐”,予以确认。能顶到七、八厘,就可能被提拔为三掌柜、二掌柜,就有了大出息。身股有分红权,但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退休后,继续分几年红利之后既取消;对企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去世后其家属还可以继续领取三个帐期的红利,叫做故身股。如果发生了重大过失,则要酌情扣除股份,直至开除出号!
这里有个数字,大盛魁大掌柜王廷相顶身股接近1股,一个帐期(3年)可分红1万2千两以上,相当于每年4000两以上。而当时的归化大将军(一品,相当于军区司令)的年奉也仅2000两银子。
由此可见,晋商不仅实行了两权分离,而且实行了职业经理人制度,甚至实行了在当时相当先进科学的股权激励制度。如此先进科学的股份制管理体制,向我们说明了晋商如何能够在当时那样恶劣的生存环境下,把企业做大做强的根本原因。
那么,大盛魁与其他晋商的不同点在哪儿呢?
在股权结构上。大盛魁除了“财股”和“身股”外,比其他晋商多一个“财神股”。这个“财神股”特别有意思,它造成了大盛魁与其他晋商的许多根本不同。
最重要的不同就是,如果说其他晋商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相对分离的话,那么大盛魁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就是彻底地分离。
啥是“财神股”?这个咱们还要从头聊起。
都说股份制企业还应该有一个特征,就是——公开募集。
实际上,大盛魁还就是从公开募集开始的。尽管这个公开募集用今天的眼光看来不那么规范。
满清入关之后,为防止蒙汉互通反清造反,对蒙汉之间的往来严加控制,包括不准汉人在蒙古草原经商。但是,蒙古游牧民族需要中原的各种商品。于是清廷规定,每年在长城关口进行两次互市,期间关内外民众可以在杀虎口等长城关口以货易货。除两次互市期外,封关停止内外贸易。到了康熙二十七年,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葛尔丹进攻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部,继而进军内蒙古乌朱穆秦地区,威逼北京。为确保边疆安定,康熙帝率10万大军亲征。为了保证大军的供给,康熙招山西商人随军行动提供后勤保障。为了弥补商人的损耗,朝廷允许商人携带部分商品,在大军所到之处与当地牧民进行贸易。经过10年征战,康熙平定内外蒙古大片领土,并驻军驻守。这些供应军队的山西商人就留了下来,同时展开贸易。
在随军贸易的商人中,有三个山西人伙计,即山西太谷县的王相卿和祁县的史大学、张杰。他们看到商人与军队、牧民贸易有利可图,于是三人结义合伙,采购了一些货物,到外蒙草原上与牧民交易。可是牧民缺钱,只能用羊子易货或者赊欠,几千里地长途贩运小本生意做得非常辛苦不说,还挣不到什么钱。史大学、张杰灰了心,回山西去了。只有王相卿还在草原上坚持。这时,清朝的大军打了大胜仗,最终剿灭了噶尔丹的残部,缴获大量牲畜。清军无法带走,吃都吃不完,就在大街上廉价叫卖。王相卿看到机会来了,这些牲畜赶到口内就能赚几倍的钱。可是王相卿缺少本钱。他用自己的一点银子买了些羊赶到张家口,挣了2倍的钱。回来他就找人,宣传这趟生意的成功,宣传这项生意的利润巨大,经过路演,王相卿公开募集了一大笔钱,买了更多的牲畜,得到更多的利润。第一趟,就给每个股东分配了100两银子。
王相卿的成功,给股东门带来了信心。王相卿于是继续开展对外蒙草原的贸易,用赊销的办法,为草原牧民提供商品,在规定的时间,牧民们把等值的牲畜赶到集中地,交给王相卿抵偿货款。显然,这是针对草原牧民缺少现银,且民风淳朴,开展的信用交易。在王相卿忙不过来的时候,张杰因为在山西活不下去,回到了口外,重新与王相卿回合,不久史大学也来了,于是三人继续合作开始他们的商务运作。
可是好景不长。我们知道,那样长距离、长周期、完全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赊货贸易,早晚是要出乱子的。果真,王相卿他们那年赔了精光底掉,股东们急了眼打上门来要王相卿赔偿。王相卿拍着胸脯说:给我一年时间,我一定还你们!
这天正是大年三十,股东们走后,三人已是身无分文,就剩下一点米。于是三人只好熬了锅粥过年。三人正要喝粥,有人敲门。王相卿开门一看,是个云游四方的僧侣。僧人想讨点斋饭并求住一宿。王相卿让他进来,一起喝粥。僧侣住了一夜,临走前留下一个褡裢请他们保管。
不用老拙说大家也能猜到,僧人走了很久都没回来,三人打开褡裢一看——全是白花花的银子!
用这个银子,王相卿翻回了本钱,他把股东们找来,将股本加上一定的红利全部归还。然后定了两个号规:
第一,从今往后,大盛魁的年夜饭都是喝稀粥。据说,这个规矩被大盛魁的人延续到了今天,甚至有的后人都不知道为什么,还仍然大年三十喝稀粥。比如内蒙电影电视局有位副局长,直到看了电视剧《大盛魁》的有关筹备资料,才恍然大悟地说:他妈的,怪不得我家大年三十喝稀粥,原来根子在这儿呢!
第二,把僧侣留下的银子,在万金帐上单记一笔“财神股”,参与分红,但不取出,将来连本代利还给人家。当然这个僧侣再也没有出现,于是这笔“财神股”就越滚越大永远呆在大盛魁的帐上,直到最后清盘,还剩下那两大车的银子。
那么,这个“财神股”如何使大盛魁与其他晋商产生了根本的不同呢?
且听下回分解。
“‘财神股’就越滚越大永远呆在大盛魁的帐上,直到最后清盘,还剩下那两大车的银子”。
“回到老家,陈严甫用这两大车银子买了近千亩土地”
和尚的钱,都赞助了土改了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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