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如果只是讲道理:大小非应该暂缓减持吗? -- lionguo
大小非减持现在已经被看成这次大跌的主因。但如果只是讲道理的话,大小非确实没有义务暂缓减持。因为当初支付对价时,到期即可流通的条款可是写的清清楚楚的。
谢国忠现在不怎么受股民待见。但他对暂缓大小非减持的观点还是不错的:暂缓大小非减持,其实就是证监会违约,违反股改承诺。
短期看,暂缓大小非流通可能对市场是个不大不小的利好。但长期呢?暂缓大小非流通是通过强制而非协商来实现,必然损害监管部门的公信力。现在的市场需要制度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我们还能期望股改的再一次的顺利进行吗?
股改契约只是个手段,而不是目的。如果造成大小非一起减持造成股市崩盘或功能丧失,那就是股改的失败,既然股改会失败,还有维持之前的契约的必要吗?
后来情况一变一翻脸不认账了,这个对于市场信心也是极大的冲击,流通股股东眼下高兴了,以后还有机构敢去买有限售条件的股票么?
大小非问题就是一个坎,无论如何这个坎需要过,不是说看到过这个坎很危险就继续绕路。我个人相信大小非解禁问题并不会成为股市崩盘的关键因素。
比如限定某些情况下的减持必须通过大宗交易,实际只给大小非提供了2个选择:1、被人为剥夺了这些股权的流通性,主要原因就是在目前缺乏机构交易对手和全市场的交易意愿沟通平台的情况下,大宗交易的交易成本极高。2、股权被迫延长变现时间,实际是在股改锁一爬二的基础上增加了附加条件,违反了股改当事各方的意思表达和大小非股东 的合法利益。
监管方动用行政权力剥夺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长期看是有损市场效率和公信力的,与市场的法制化背道而驰。现在这么做只是抛出大小非做替罪羊罢了。不确定性是风险的来源,国内资本市场大量的不确定性来自于行政力量。
真正要重拳出击做的,还是依法查处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价格和权力寻租,否则市场只有轮回而没有前进。
那股改的对价是不是也要收回呢?
如果这样重头再来,大小非们可同意?实际上大小非们获得了比支付对价要高几倍几十倍几百倍的收益。
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市场把股价炒得太高了,那就要接受市场(大小非)的惩罚。不要忘了,股改启动时,2005年的整体市盈率水平只有17倍左右,接受10送3的平均对价后,自然除权后市盈率只有13倍了,再考虑到06年、07年的上市公司业绩增长。
现在大小非减持限制已经有点越界了,如果再进一步限制,把市场自己的错误打在大小非身上,这样的市场可能真的要推倒重来了
大小非股东的利益不应受到侵害,难道中小股东、流通股东的利益就可以任意侵害吗?如果这两年没有流通股股东在二级市场交易,大小非们能获得在实业市场上市场上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吗?尽管很大一部分存于账面。大小非们虽然付出了时间和机会成本,但总的来说持股成本接近0,和二级市场上的流通股东能平等吗?如果像某些专家所说的,上市公司的股价跌到与大小非持股成本相当的水平,那么中国股市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一场闹剧!一个骗人的把戏!一旦股市倒了,大小非们也就不存在了,几辈子挣不到的钱不过是一群数字罢了!
所谓市场契约是建立在市场公平博弈基础上的规则,大家必须共同遵守。但是,如果市场契约本来就是不公平、不合理的,那这样的契约就有被纠正的必要。
既然要纠错就要重新制定规则,而重新制定合理规则,已经超出了证监会的职权,中国证监会没有像美联储那样的权力。要彻底改变现在不合理的、不公平的局面,是需要最高行政和权力机构来完成。
这样最公平,不是么?股改方案不合理,你应该提出新方案,而不是当初投票赞成拿了对价,现在反悔要求退货。
大小非支付了对价以后,但是还在禁售的时候,大家不是高兴的拿了对价炒着玩?现在大小非出来一快玩,就不乐意了么?真是小孩子过家家啊,朝三暮四就开心了。
当时流通股东也是同意了股改方案,拿到了非流通股东给的对价,而且股价涨到现在也不能说他们就没有得到利益。
不能说当时契约签订的时候大家都同意,等到后来一方发现当时的契约吃亏了就要反悔。
至于大小非的成本其实不是问题,你在路上捡到10块钱不会当成1块钱去买东西。大小非的减持不是因为成本低,而是因为估值和流通股东不同。市场爆炒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股改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可以说从股市建立之初就存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并存,绝大部分国有股法人股是非流通股,流通股只占很少一部分,这个制度在国际金融史上可以说是个畸形。而为啥中国股市生来就是个畸形?这得问中国股市的创立者们。当初创立股市的初衷是啥?为了融资,融资干啥?为了拯救亏损的国有企业。当初不是好企业就能上市的,要上市的公司都排着队,按各大利益集团的配额上市,不但分地区分行业,还要一个优良企业要搭配一个亏损企业上市!真是天下奇闻!一个亏损企业为啥还能上市?难道不是蒙骗投资者?于是乎,A股市场上多了N多壳资源!
要说违约,管理层始作俑者,当初国有股是非流通股,为啥突然要上市流通了?《国有股减持办法》的出台,只考虑了国有企业的利益,而直接损害了流通股投资者的利益,国家把股市当成提款机,直接从股民身上抽血,所以导致了5年熊市。难道不是有违市场公平竞争机制?有违三公原则?
有人说谁让你爆炒来着?对!爆炒都是股民的错!不过我得问问,既然不让炒,评论员文章是谁写的?大周小周主席的发言是啥意思?基金是谁让发的?机构是谁设立的?那些大盘股现在叫蓝筹了,以前那叫做大盘垃圾股!傻子才买!如果不是把股市炒高了!这么多航空母舰们能上市吗?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把股市炒高了!中石油能骗这么多钱吗!
如果契约是在某一方受到利益胁迫下所制订的,不签字又能如何?大小非们等得起,套牢的股民们等得起吗?所以多数人只能两害取其轻!
这个历史包袱怎么形成的众所周知,想解决不容易。监管部门股改时制度设计就有问题,大小非明显钻了空子,可在牛市之中这股改还成了监管部门的丰功伟绩。股改至少有两个问题没有搞清楚,第一,每个非流通股股东究竟应该分多少股份,尤其是管理层和公司员工;第二,非流通股股东究竟应该支付多少对价,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法定程序决定。
第一个问题明显存在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现在有很多股权激励被叫停,中国人寿员工在香港的股权激励可能要泡汤。叫停本身到底合不合理先不说,但至少一些股权激励存在一些偷鸡摸狗的成分,对真正的大股东——政府甚至全体人民隐瞒了很多东西,有的甚至就干脆在实质上瞒过了上级部门。
第一个问题既然存在信息不对称,那么至少应该通过合理的程序决定出较高的对价来对信息不对称进行弥补。这就涉及到所谓契约问题了。如果有印象的,应该知道各公司通过股改方案的投票是如何进行的,这种情况非流通股东具有绝对优势。个人以为,公平的办法应该是通过网络等途径收集所有流通股东的投票,并以其持有的流通股份作为权重,如果持有多数流通股的股东们不同意就否决股改方案。这在当今这个交易网络和计算机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是完全能够实现的。遗憾的是,管理层搞得稀里糊涂,可能是就希望是稀里糊涂的。
这个所谓的契约本应是非流通和流通股东自愿按手印,管理层作为公证,实际结果是,很多流通股东被非流通股东和公证人强制按了手印,那么这个契约还合法么?当然,这里面流通股东也有责任,没有坚决进行斗争,但作为弱势群体斗争不容易呀。股改契约没有做到保护弱势群体,而是保护了优势群体,现在想调头又要出和稀泥的招数,打擦边球,这就是有我们的监管部门。
基金是谁让发的?基金经理们为啥拿着基民的钱胡作非为?
我刚才说了,不炒高了,大笨象们只能是股市垃圾!根本融不到那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