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成都警方处罚利用四川石化项目散布谣言者 -- AK545
你也许不是infallible的,你的长官可能是吧。把命运交给别人,还省了脑子。
第一、就目前世界范围内来说,“公决”还没干出什么实际的事情。不知道哪些靠政府做决定的,是不是都叫做“把命运交给别人”
第二、让政府做决定,并非是自己不发表看法,不作为。而是我一直认为,讨论之后由政府来做决定,比公决要好,有政府负责比人民自作自受要好。你还没有回答问题,谁为公决的恶性后果负责,“无面目的反对派”么?
第三、命运的决定权都是自己争取的。比如,你希望全民公决,你至少要解决我的疑虑,“谁为公决的后果负责”。同样,你也要解决其他人的其他疑虑,比如稳定啦什么的。你做不到,就没人会赞同你。给反对你的人扣帽子,并不能增加你的意见的可行性。
第四、从来没有一贯正确,所以政府和人民都会错,政府错了还可以找政府要赔偿。“人民的多数”错了,不知道可以找谁?
美国这里的选举,少有不带公投条款的。这样的直接民主源于对政客的不信任。我不明白你对这东西成见这么大。哈哈。还世界范围内,没干出实际事。
这一类的公决,德国这边也有,上周刚刚投了一次,表决是否要花100万,维修音乐厅。本来这100万,是要给大学的。
我的老师们都认为,这100万,不如交给大学做经费。音乐厅不修也挺好。
但本地大多数市民认为,大学里培养的人,未必会留在本市,而音乐厅是属于本市的。
好了,现在修音乐厅了。学校去找议会要钱,议会说了,全市公决,修了音乐厅,今年和明年都没有预算了。
怎样?
其实这些事情,根本不用全民公决来决定,而弄到要用公决,无非是推卸责任而已。
就你举的几个例子
比如这第一个,明显是侵犯人权,但又不好意思,搞了个“禁止……”的公决,FAILED to Qualify,再侵犯人权就是人民的决定了。这不是推卸责任是什么。
环保组织有问题,还是牵涉巨大利益的工程集团有问题?
还是是管理部门拍脑瓜想主义?连个包装材料都越来越多
可降解,直接扑超大塑料布?
发起公决也是有条件的。你引的这条就凭一个题目你发什么感慨。我看是没有征集到足够多的签名,上不了选票,根本没有表决。你的逻辑就是,往皮下植入就是合法的了。
还胡扯什么推卸责任。由官老爷决定就不是推卸责任?他们用怎么赔偿,还不是用民脂民膏。
你在美国,公决未启动所表明的法律含义应该比我清楚
你是承认由政府决定有人承担责任了?你承认有人赔偿了?公决后的责任承担着呢?我们再回到前面说得话,我说公决没办成什么事情,你承认了?
民脂民膏?说得如同美国人不收税一样,而且美国人用收的税在你皮下注射标记,你还找不到地方说理去,连发起反对公决的签名都找不齐
加州著名的反对affirmative action的Proposition 209就是直接公决,没有经过议会的。
我说了要经过议会了?你是不是回错了?
老兄啊。话说得乱了。重说一下我的观点,免得你回错了
1、我认为,公决没有人为恶性后果负责,是推卸责任
2、你所给出的公决的例子,实际上通过行政或者立法的程序也能办
3、公决中,少数人的意见是被“公民的多数”压服的。如果这种压服是政府施加的,那冤有头,债有主,自然应该政府承担,比如要求政府给与补助等等。但面对多数的公民,我该去找谁呢?
因此我对公决这种形式不感冒。就拿彭县那个化工厂来说,即使你要发起公决,而且合法,我也会问,公决以后,如果建工程并产生了污染,谁负责?如果不建,失业的人给不给补助?如果你说,政府负责,是否有政府的背书?你觉得,你绕的开这些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