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南方!南方!(1)红钻帝国与济南暴雨 -- 陈郢客
1、在现在这个时代,你无法确定对方的言论有没有捏造事实。因此,这个“没有捏造事实的自由”,应该改成,没有捏造事实而不承担后果的权利。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能,并且只能做到的,就是对言论的结果负责。所以,纠察言论的源头是否真实,大多数情况下,其实是非常困难的。否则,历史上这么多政治家、经济学家都在撒谎了。你如何在他们发表言论的时候,就能够证实呢?所以,无论是任何言论(哪怕是实话,而不是谎言),发表言论者都应该对于言论的结果负责。
这里要纠正楼主,也许包括很多西西河的网民一个观点。言论自由,不等于对言论的结果免责。对于言论结果的责任追究,不影响发言者发表言论的权利。比如,一个人因为撒谎,造成了某种后果;他对这个后果负责,也许是金钱损失,也许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是,任何这种处罚都是针对结果的处理,对他的发表言论的权利不应该受到限制。
当然,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某些地方还存在着各种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比如,在德国和奥地利,发表支持法西斯的言论就可能失去自由。一个英国的学者就因为这个原因被抓。这其实是对于言论自由的一种侵犯。支持法西斯的言论,也应该有发表的自由。美国人权组织的一个黑人律师在为三K党进行法庭辩护的时候,曾经说,如果我们今天因为他们的言论不受人欢迎就进行言论的限制;那么,明天就会有人用同样的理由来限制我们的言论。这种限制在中国尤其严重。比如那条最著名的“煽动颠覆政府”罪。就是对于言论的入罪。用这条来衡量,美国反对小布什政府的人,或许都在“违法”了。^_^。这条违宪的法律,因为中国没有宪法法院,也没有独立的司法系统,几乎就是无法反抗的。在这里再重复一次:言论自由,不是对于言论的结果免责。言论的结果如何,不应该影响发言的权利。
当然,对于言论结果的衡量,可能会非常复杂。并且,每一个个案,都会有不同。秉持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法律程序的处理,恐怕是人类尽可能做到的情况了。
比如对红钻帝国的这个情况。如果继续下去的话,商场老板不妨提起民事诉讼,提出红钻帝国的言论造成商场损失和老板个人名誉损失提出赔偿。红钻帝国也可以由警方执法的适用法律错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2、匿名跟言论自由更是没关系。在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地方,除了匿名,谁能保护一个人免于权力的迫害?无论是毛泽东,还是周恩来,在1949年前,都曾经匿名活动过。难道他们那时就不应该享受言论自由的待遇吗?所以,李敖这条标准就是胡说。对言论负责的是人,而不是名字。名字不过是更容易找到这个人而已。在现在网络发达的时代,大量的信息其实都是匿名或者无法查出发布者名字的信息。对这点的要求,更是无法做到。难道这些人不用实名,就不享受言论自由么?我看未必。要人实名的前提是公权力不应以言论入罪。比如上面提到的那条“煽动颠覆政府罪”,足以给任何匿名反对政府的人有足够的理由了。
其他的部分,楼主是老调重弹,就不赘言了。
下河不久,已经收藏了陈MM的不少文章。
“煽动颠覆”不等于“反对”:我不准你吃汉堡包要你吃馒头,这叫“反对”;我把你的汉堡包和馒头抢过来给了别个,这叫“煽动颠覆”。不带私货很难么……
其余的,只要是肯为自由负责就可以了。需要讨论的是公权是否因为天然的强势因此天然的要为私权作出一些让步,作出何等让步,标准是什么。
实名制就如同参加听证会,没准的绝对不能说,说了就要责任自负。既然是公办,就是没有围墙的议会,必然不同于普通BBS。没有一定程度责任感的人,说的话不听也罢。
另外,我的想象,实名是指对管理方而言,网站上还是匿名的,但如果有人造谣搞事可以很容易的追查到责任人
没人能保证说话全对,尤其个人哪有精力去
考察所有的资料。揪住错话就封嘴,
就没声音了。
我想我前边解释的很清楚了
实名制,无非是在虚拟平台上,创造一个‘类似’平时说话或开会一样的讨论环境。要求参与者思而后言,言责自负
至于少数说话不敢留名不敢负责的人,我认为他们不配参与任何严肃问题的讨论,闭嘴更好,清净
瞧瞧‘匿名’举报下对举报人的打击案。
在面对负面因素时,是创造更加公正透明的舆论环境以争取改变,还是向负面因素妥协,选择沉默接受?
我可是反对对网络发言的种种制约的。要人
沉默做算帐派的可是你等啊。
等几年再算帐有个屁用,人人都那样,孙志刚
就该白死了,sas还不定多死多少人呢,砖窑
黑奴就还接着黑呢。
我希望的,不过是建立一个正式的讨论区而已,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言论,换取有关方面相对应的重视。在这个讨论区,不想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就不要说话。
不愿意受这份制约的可以不去发言,别的地方愿意照旧胡扯空谈都没关系,反正没人当回事
一刀先生为我们描述了一个超级美好的状态:完完全全的言论自由。任何人想说甚末就说甚末。德国对纳粹言论宣传者的起诉,也是剥夺言论自由。
这末美好的状态,不知道何时能够在地球实现。希望一刀先生像那些真正的共产主义者一样,真诚地相信自己所说的话,而不仅仅是说给别人听的。
可是想起几天起一刀先生明白无误地"善意"奉劝何恤之朋友"闭嘴",我心里就不是滋味。难道自由主义者,如一刀先生所自诩,就是如此言行不一吗?或许一刀先生只是免费为大家讲解自由主义的真谛,而他自己并不是一个自由主义者?
下面谈谈一刀先生阐述的几个观点。
大道理很动听,没有人能够否认。我们看看具体实践。
就红钻帝国这件事说来,红钻帝国的言论自由是否受限制?当然没有。否则她也不会因网络发言而一举成名。她是否因为自己的言论受到惩罚?是的。因为她的言论影响到一家企业的正常运作,造成局部地区的社会性恐慌。她应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执法部门作为很正当。
所谓的自由主义者很喜欢说中国政府限制言论自由。其实他们忘记了,当他们说这番话的时候,政府并没有钳他们的口。他们完全有自由说些民主啊,自由啊的闲话(希望他们自己相信)。只有当某些人的言论越过了法律law和有关规定bylaw的界限时,如红钻帝国,政府部门才会干涉。这些自由主义者这时忘记了一个人对自己言论应付的责任,反倒攻击其政府来了。
说到底,自由和责任不过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罢了。你享受自由的同时,就背负起责任,这是无可脱逃的。
今年5月份的时候,因为在英的留学生要去伦敦抗议BBC,一个人在剑桥大学的留学生论坛上,建议大家去天安门广场抗议人民日报。我当时还劝阻。现在想,应该鼓动他,让他以自己的行为体现出中国的言论自由,更为言责自负做出具体的解释。
最后一句话应该去问蒋雄奇先总统。言责的关系,在他老人家的时代,有特别的解释。不要说你不知道左联五烈士。
就正常年代来说,我同意李敖的看法。匿名不会产生真正的自由言论。当一个人说话时,他确切知道自己说的是甚末。如果他的言论与社会无害,他有什莫理由匿名?除了逃避责任,让别人不易找到他而已。一刀先生也混淆了笔名和匿名的异同。上网发言用ID,更多的意思是笔名而非匿名。中国人说,心中无暗鬼,不怕鬼敲门。就是这个意思。
我记得李敖特别举过罗素的例子来说明言论自由和言责自负。二战期间,罗素以世代贵胄的身份,竟然反对战争。他在议院发言后,自愿投监,因为在战争期间发表反战言论是违法的。李敖说,这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大家自己去考证此事,我可能记错。)
反观我们中国的XXXXX,没甚末好说的。
并非说错就会被封嘴这末简单。
说错话,要看这个错的严重程度。如果没有大问题,国家公器也不会轻举妄动。
明知说错话会引起很严重的后果,而还要不搞清事实就说话,肯定要封嘴(暂时封嘴而已。出来后还是一条好汉)
不知道自己说话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人,还是自己封嘴好些。别人封的时候,后悔都来不及。因为法律只看结果,不看动机。红钻帝国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和我这个爱看恐怖片的怪蜀黍有一拼。
还可以全屏滚动捕捉。
对于网页、对话框这些图像建议以256色 PNG格式保存为最好——png无损格式放大也不会模糊和失真。而JPG在这一点就差远了 。 JPG的特长是图片(照片)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