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就贵州之类的事件说两句 -- hope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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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慢性病急性发作
家园 7岁的孩子懂什么?搞笑嘛

消息A:小男孩今年7岁,6月28当天居然也参加了事件。有记者问他为什么要参加,他说死

人了警察都不管事,感到气愤。有个家伙问他谁叫他说这些话,他说这些都是他看到的

,他还跑到河边看过停放的女孩冰棺,没有人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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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的孩子会懂这些,会说这种话? 反正我是不信。

家园 完全同意。

我想这是大多数中国人秉性正直,嫉恶如仇的一个特性。

当然凡事过头就走向反面。天安门的事情也是如此。

家园 这句比较传神,花一下,呵呵
家园 终于看见与前一阶段主流媒替不一样的主流表态
家园 大概偶太敏感

“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利益诉求的期望值太高。”不知道指的是什么

家园 回花。
家园 好吧

你了解农民,似乎你的了解和我的了解不一样,那就各按各的了解好了。

你说话怎么总是那么冲?随便砸烧当然不好当然应该说,就事论事,别随便就把一方老百姓给定性了。也别阴阳怪气,我把你的淳朴还原一下,中性一点是想说民风彪悍,不好听一点是想说民风野蛮,对吧?

家园 无非也就是要钱呗
家园 警察太差了...

毫无还手能力....平时不务正业的结果呀...

家园 不大同意你的主要观点

暂时没空,将尽早回复你的帖子。

郁闷
家园 即使在江苏农村,抱着孩子去登记(因为刚到年龄)也正常
家园 这种现象在中国还是挺多的

主要的原因是社会整体的法律意识不完善,很多人只是定性地知道要用法律保护自己,但是不知道从量上看,究竟有哪些是在自己的权利范围之内的,哪些不是。造成的结果是,群众在追寻法律保护的时候,往往提出超越其权利范围之内的要求。

这样的例子我听到过不少,比如,航空公司因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或取消航班,我看到有报道很多乘客为此提起诉讼,要求航空公司赔偿;也看到过有人在机场安检时以人权为理由拒绝配合安全人员进行例行的安检。(均是以前看到的报道,未核实原始出处)

法律意识淡薄并不是单指公民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也指公民虽然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却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怎样保护自己,什么是自己的权利,什么不是。

法律意识淡薄并不仅仅是存在于中国老百姓中的问题,中国的政府本身的法律意识也是一样的淡薄。

家园 楼主所言一件件都开始被落实

楼主所言一件件都开始被落实。不过这次鲜见的承认了这个敏感问题存在,从一个省委书记说出“建立健全集中领导、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这样不合省级领导该说的政策来看(这事中央不出面大概是避免性质升级),中央是要从根子上治吏了,个人推断政府在群体性事件问题上已经退无可退,也不想再退了。

何恤之:【文摘】贵州省委书记:用专政手段对待人民岂非咄咄怪事

看见专政手段对待人民这八个字,感觉也是对以前的事情做了个交代。

家园 【记账】人民网文章:党委、政府PK不过黑恶社会?

外链出处不清楚这篇文章可以在人民网待多久,也不知道这篇文章是否是一个风向标。所以在这儿记账。

6月28日下午,贵州省瓮安县城发生一起严重的围攻政府部门和打砸烧突发事件。一些人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给 “6.28”事件定性为“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但他也说“6.28”事件何以由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也是由于诸如当地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而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而造成的。他也列举了这些深层次的矛盾。

  由“6.28”事件我们可以这样的看:每次发生大规模的群体事件,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官方的结论都是千篇一律——都不是政府的错!就石宗源给 “6.28”事件下的定性结论来看也是逻辑混乱:黑恶社会凭什么挑衅政府、挑衅党委?老百姓凭什么或为什么跟着黑恶社会走而不跟着政府走?什么是黑恶社会?和党委政府作对的那是什么样的黑恶社会?有直接与政府作对的黑恶社会吗?哪一个黑恶社会不是积极主动的与政府官员勾结,拉政府官员做靠山、做保护伞而能黑、能恶的?!难道堂堂伟光大的执政党的半个多世纪的国民教化,还抵不住区区几个黑恶社会的混混的煽动有力度?唯一可解释的就是那瓮安县党委、政府黑了、恶了!否则的话就是瓮安县的老百姓黑白不分。

  当然,黑恶社会组织的本质一定是反党、反政府、反法律的。然而,政府和党委也是由官员的个体组成的,在某种意上说与党委或和政府的一把手勾结起来和与党委、政府勾结起来的区别不是很本质。有地方党委、政府其实就是党委和政府的化身。有了党委和政府的一把手做保护伞,其实与有党委、政府撑腰而护黑、护恶没什么区别。有的时候一个地方的党政一把手黑了恶了与那里的政府黑了、恶了也没什么大区别。

  就“6.28”的性质来讲,我不怎么同意石宗源的说法。与其说这个说法有假借黑恶社会公然挑衅政府的大帽子而为政府党委执政的无能遮羞之嫌,还不如说就是老百姓不信任政府的心态已经发展到了很严重的程度了更贴切。话又说回来,难道党委、政府不容挑衅吗?挑衅党委又犯了那条国法?黑恶社会也好,老百姓也罢,这些人又不是中共党员,挑衅党委又何罪之有?难道西方国家的反对党都是黑恶社会不成?

  政府或执政者在面对针对政府的大规模群体事件时,不能总是说与政府作对就怎么样的恶劣或十恶不赦。中国由于封建文化的作祟,在执政者的心目中凡是反对官府的或反对政府的都是刁民。

  现在——为什么一些黑恶社会分子就能煽动或挑动上万群众包围县政府?过去——老百姓为什么拼死也要保护中共的干部?这——才是值得执政者深思的

  如果执政者只是一味的要严打那些打砸烧的人,或以严厉的打击这些打砸烧的行为而吓唬或恫吓、镇压民众而达到使得民众对政府或官员敬畏有加的目的,也就是采用杀鸡吓猴的惯用做法,我想只能是越来越不灵光。反右、文革、天安门事件以及最近的周老虎这些群体事件又哪一件不是政府对不住老百姓的?哪一个不是时隔很长时间执政者才期期艾艾的认错?社会或老百姓付出的代价又是何等的大?可以说在中国社会古往今来没有哪次群体事件是错在老百姓的。屈死不告官的老话就是真实的写照。

  不要动不动就拿与政府作对说事。与政府作对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公民社会的正当权利的一种表现形式。处处迎合政府那不是公民社会,那是封建专制社会才会有的顺民规范。当然以打砸烧的方式与政府作对那是任何社会都不允许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官员们的胡作非为,也是老百姓们冲动或不理智的根源。官员平日里又是怎样粗暴的不理性的对待老百姓的?这才是值得执政者在群体事件发生时发生后要深思不已的。否则的话,不论执政者怎样的以手中的话语权或法律来镇压群体事件,只能是扬汤止沸或抱薪救火。

  当公民与政府发生矛盾冲突时,首先是要政府深刻反思自己的执政行为,而不是抓住群体事件中的某些违法的东东抹黑整个群体事件与老百姓的正当诉求,为自己的错误开拓,甚至倒打一耙。就像美国炸了中国驻前南大使馆后,学生们围住美国驻中国使领馆,这样的游行又何尝事先报公安机关批准过?公安机关又何尝镇压过?

  法律不能搞机会主义、实用主义。政府不能看见与自己一致的群体事件就以胡萝卜相待,看见与自己不一致的群体事件就大棒子伺候。法律不是捏糖人儿。

  在中国每一个群体事件的发生都不是容易的事情。中国人对待政府有天生的惧怕心理。如果不到万不得已,不到死活一个价的时候,断不会揭竿而起。正所谓官逼民反、逼上梁山。

  至于“6.28”事件是不是逼上梁山,是不是真的逼上梁山,还是伪的逼上梁山,不管是真的、还是伪的逼上梁山,群体老百姓只要采取了或有了上梁山的做法或心态,都是执政者的失败!(东北大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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