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美丽的误会:悦之无因? -- 丁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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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索性凿破鸿蒙
在西方,更确切地说,在西腊,罗马和印度.神庙里的侍女——也就是神女,兼做妓女,娱神又娱人.这种神女,地位甚高,往往出身高贵,甚至有贵夫人在一定时间兼职的。照伏罗伊德的话来说,就是处女禁忌。后来的初夜权,最初也是来自庙宇和祭司。中国则由于神权不张,这种现象不明显。
复 索性凿破鸿蒙
“有时被用作”跟“为”是不同的
您的“神女一词源自巫山云雨典故,在旧时代为 妓女 的别名。”欠缺严谨
首先是否巫山云雨之前就没有神女一词,其次神女是否只作为妓女别称。
我想您的意思是“神女作为妓女别称乃渊源自巫山云雨典故”,不过表达方式显然是错了。
复 索性凿破鸿蒙
神女一词源自巫山云雨典故,在旧时代为妓女的别名。这是不错的,事实上直至今日,这用法依然还在台湾等地流传。
但就此说华山畿故事中的“神女”一词一定代指妓女,仍嫌证据不足。因为“神女”在古代依然有别的用法的,除去巫山云雨相关的典故不算外,在比《华山畿》故事早的汉代,《纬书》关于禹娶涂山氏之事,已有“昊天赐神女圣姑”之言。比《华山畿》稍晚些年的北魏《水经注》也就此写道:“《礼乐纬》云:禹治水毕,天赐神女,圣姑即其像也。”
《水经注》中还有两个段落如下:
“盐水有神女,谓廪君曰:此地广大,鱼盐所出,原留共居。廪君不许,盐神暮辄来宿,旦化为虫,群飞蔽日,天地晦暝。积十馀日,廪君因伺便射杀之,天乃开明。”
以及:“《三秦记》曰:丽山西北有温水,祭则得入,不祭则烂人肉。俗云,始皇与神女游而忤其旨,神女唾之生疮,始皇谢之,神女为出温水,后人因以浇洗疮。”
这两段引文中,虽然这两位“神女”的行为都似乎比较放荡,但“神女”一词还是作“有神奇力量的女子”解释比较合适。7月份时我因奥运志愿者培训,无缘观及此贴,今日愿与丁先生继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