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上海的流浪猫事件挺好玩的啊 -- Alarm
大部分还是送到广东的吧:)
粤菜中著名的“龙虎斗”
其中龙者,蛇也。虎者,猫也。
我有个朋友十几岁后移民加拿大,在她家里有只猫,从小养大的。有次她回国,那老猫就老缠着她想跟她玩。当时她没太在意,跑出去玩。结果第二天那只老猫死了。她为此一直很难过。
前不久我家养了13年的狗也死了,我们全家都很难过,把她埋在后院的梨树下。没有吃她的肉!!
控制野猫数量,应该是很科学的行为,控制在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市场利益一旦介入,必然一网打尽。
有些农村,夜晚听不到蛙鸣,白天见不到麻雀,黄鼠狼绝迹,害虫、田鼠却横行。青蛙、麻雀、黄鼠狼都可以卖钱,害虫、田鼠不行。结果就是失衡,反过来又依赖农药和鼠药。农药和鼠药对粮食、蔬菜和环境的污染,比塑料袋厉害得多。许多农民自己家种的菜,自己不吃,因为农药用得太多了。
如果放任滥捕野猫,迟早也有类似的结果。
该法律通过前,野猫就是可以随便抓。
塑料袋能禁,老百姓的房子能拆,中石化能随便囤油减产,都是合法的。因为目前法律的制订是以少数统治者或者与他们相关的阶层的利益驱动的。国内比国外自由得多,只要别触犯上层的利益,对其他人的财产、环境,都是可以随便侵犯的。
现在是原始资本主义,惟利是图的时代。养猫人没有能力让自己的财产受到有效保护,所以采取过激行为。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不支持,但是能理解的。
事情的起因不过是抓猫的和护猫的对抗。护猫的是民间人士,抓猫贩猫的也不过是小本生意,谁都没有后台。话题怎么就扩大到少数统治者头上了。不分青红皂白地禁捕包括野猫在内的所有猫,不是要断了那些贩猫人的生计,要影响那些美食家的心情。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是否也可以采取过激行动,老兄也一并理解?惩治偷猎家猫和完全禁捕根本是两回事。
是甲方的收益,要让位与乙方的损失。有这样的原则,是为了保证社会发展,是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避免损人利己。管理刑部的人应该明白这一条。
猫贩子的收益,很可能是养猫人的损失,事实上也经常如此。按照这个原则,对商业批发、贩运、屠宰猫的行为应该禁止。除非猫贩子能证明猫是自己饲养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猫的来源,猫贩子的生意就应该停止。如果猫贩子自己饲养猫的话,他们早就不干了,因为饲养猫的成本太高。
国内是法律缺失、无法无天、强者为王的社会,法律的原则早就被违背了。目前国内的许多人的收益都是建立在别人损失的基础上的。猫贩子没什么背景,只能偷偷摸摸偷鸡摸狗。有背景的,根本不屑做这样的事情。你出国久了,没有感受吧。
而必须有确切的证据,否则不过是“莫须有”罢了。真要较真,那些拦猫车的人是否也必须证明那1600只猫都是家猫,的确是养猫人的损失才能名正言顺地要求归还呢?至于这个,
这和贩猫有什么联系?
至于这个,
一刀切禁捕,可是猫贩子的损失。
小屁孩欺负民工,大家洗洗睡吧
老兄最初也是热心参与,如今引退江湖了,看大家接着吵好了。什么时候我吵累了,我也搬个小板凳旁边看热闹。
但仔细想想,满大街卖羊肉串的,上哪里去找那么多猫去?
可不是说所有的羊肉串都是猫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