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上海的流浪猫事件挺好玩的啊 -- Alarm
如果您的意思是,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宠物没有资格再活下去,我想我还能对这个观点表示理解,虽然我并不认同。
但您如果要说,一只被以暴力非暴力手段从主人身边带走的宠物也没有资格再活下去,我就实在理解不能了。伴侣动物的作用,意义,和价值,难道不是由它的主人来决定的么。它的主人还没有做出决断,就因为偷盗等行为丧失了决断权而决断权转移到小偷盗贼手里,这才是……越俎代庖吧?
好像我丢个手机是因为我不喜欢或者坏了或者什么别的,但我还没打算丢我手机的时候能有个小偷偷了它然后决断说把它送给他女朋友么?这也合理么?
于是,我真的理解不能啊……
因为毒药也需要本钱,估计不会用一斤砒霜毒死一只狗。
现在还没有保护小动物协会的出来和你较量。
所以,大家绝食吧。
和我说的有什么关系麽?
偷猫人对猫没有所有权,也因此不拥有相应的处分权利。
但转卖后就不同了,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购买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猫是非法占有的,着合法取得所有权。
猫主有权向偷猫的要求赔偿。但无权追究购猫人责任。
食用动物无论从饲养还是运输还是屠宰的任何一个环节来讲,这些畜生得到了人类好的对待么?
小动物保护协会理论吧。
如果窃贼长期多次而且以不合理的间隔向一家店主买手机。那么这家店主不能构成善意取得,因为这明显不合常理。但偶然性的向一家店主出卖,则没有这个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但由于有大量流浪猫的存在,猫贩子原则上不可能分辨出那一只是偷来的,因此适用善意取得。
小动物保护组织就免了。
俺怕他们干涉俺吃狗肉的自由。
限制了来源,价格可就上去了。
有人吃过果子狸麽?
这些流浪猫并非在人工控制下养殖,卫生角度成很大问题。
因此要对猫狗肉建立起猪肉一样的检验检疫程序。这类流浪猫,不适合食用,应该排除在老百姓餐桌之外。与此同时,发展肉猫肉狗养殖业,让老百姓吃上真正放心的猫狗肉。
或者,为了满足某些“爱护小动物”人士的需要,可以先公告让他们领养(要先作绝育手术),一段时间后无人领养的统统杀掉。
现在也没有保护小动物的法规,要是大家都冷眼旁观光说不做,1600条小生命就没了. 猫不会说话不会喊冤,总得有人帮它们出头吧.
俺养了20多年的猫,实在无法把这种通人性的小动物跟餐桌上的菜肴联系起来. 没有用心养过猫的人是不会理解这种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