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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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目录] 兼 第一章 三皇神迹 第1.2.3节

目 录

一、三皇神迹 (约7000年前)

二、黄帝蚩尤 (约5000年前)

三、尧风舜雨 (5000-4000年前)

四、虚无之夏 (公元前2070―前1600年)

五、商祖烈烈 (公元前1600―前1046年)

六、大周天子 (公元前1046―前771年)

半路的小总结

附录:本书年表

第一章 三皇神迹(46亿――5000年前)

世上本没有历史,死得人多了,也就有了历史。

最早的世上甚至没有人――46亿年前的地球是个大火球,红彤彤得就像核战争爆发时的样子。随后它慢慢凉下来,变得死寂颓废,像一堆光秃秃的核废料。38亿年前,一些陆地慢慢耸出海面(比如中国的华北平原)。到了6亿年前,海洋里慢慢吞吞冒出一点生命,“菌藻”东一块西一块,五颜六色浮在海面上,像什么汤表面发了霉。3亿年前,陆地上冒出森林。到了2亿年前,英姿飒爽的恐龙先生拖着长尾巴,统治起了这个星球。这些披鳞附甲的大家伙不料却被臭氧层的空洞或者小行星撞击给害苦了,它们在地球上混了1亿多年就绝迹了。恐龙死后出现了一段世无英雄的日子:动物们都是小个子,鸟开始在天上飞翔,轻描淡写地,世界不痛不痒,像没有情节的老无声电影。一直又捱了九千多万年,到了距今三百万年前,电影眼看就要“The End”的时候,人类作为世界的主宰,才罗锅着腰,弯着腿,蹒跚着出现在草野上。

最早的人类,是一位叫“露茜”的女士,她身高一米零零(是个酷女),长相很提神,宽鼻长吻,夜间会吓你一跳,生活在三百万年前的非洲,具体是在埃塞俄比亚中部。“露茜”是考古学家给她起得名字。这位人类的祖奶奶并不是孤独的,五十万年后她有了一批邻居。邻居男女老幼都有,合计十三口子,游荡在隔壁的国家肯尼亚,死后变成好几百块散碎的骨头,如今被考古学者挖了出来。此外,还有一些落单的“前辈”们,独自游荡非洲,不知是野兽吃了他们,还是他们吃了野兽,总之他们的骨头都不全面,有的只有脑袋,或者是零星的大腿,东一块,西一块,撒丢在非洲大陆上。

这些三百万年前出现的最早人类代表,浪迹江湖,埋骨非洲,开启了石器时代的曙光。人们有理由相信,非洲是地球人的故乡。

但我们中国这里,尽管非常恼怒,却怎么挖也挖不出三百万年前的古人遗骸。就算是非常使劲地挖,也只挖到了两颗人牙,生活在一百七十万年前(也有人认为是七十万年前),而且也不是现代中国人的始祖(因为他随后灭绝了),地点在云南元谋县。这两颗人牙的主人,不但会使用打制的石器,还会用火,附近有火烤过的骨头,是他有正餐(不过不应该是人工火)。据专家从牙齿上判断,他已经能够直立行走(不知道是怎么判断出的,Faint!)。总之这个相貌堂堂、牙齿发达、吃烤肉的家伙,火光曾经照亮了他的山洞,最终又被时间的风吹得无影无踪,如今只剩下了两颗门牙,愣愣地放在博物馆里瞪着空气。

接着,陕西省南部的蓝田县,也找到了“蓝田人”,是一小块脑壳和三颗牙齿,存在于五六十万年前,跟三门马、大熊猫、东方剑齿象、剑齿虎、中国??等可爱而古怪的动物生活在一起。

随着年代逼近,骨头越来越多:五十万年前的“北京周口店人”则一共有四十多口子、上百块骨头。男的身高1.62米,女的1.52。他们用火和棒子武装了自己,跟这山洞的原住民――一群激烈的鬣狗,进行了长达数万年的争夺居住权的战斗。鬣(念猎)狗反复多次占据了这个山洞。后来洪水淹没了这帮“北京人”的洞,住在他们楼上的“山顶洞人”则幸免于难。山顶洞人一共是八个人,在该山峰的顶段。他们八个像大学生那样合住一个寝室,但他们只有三个人头(另外五个人头不知道去哪玩了)。

这八个人最大的特色是臭美,喜欢拿动物骨头做成的针缝制衣服,至于用的线,则是动物韧带和葛麻纤维,衣料是鹿、狐狸、野兔、羚羊的皮。他们脖子上还挂着海贝项链,耳朵上带着黄绿石耳坠,脑袋上插着鸟的骨头、鱼的骨头、石头的珠子。海贝是从几百里外的海边弄来的,希奇难得,穿成一串,挂在手腕上,跟手表一样金贵,并且他们还使用了坟墓,这也是一种创举,时间是在两万年前。他们的脑容量已经跟现代人一样了,难怪这样懂得臭美。但是平时很少唱歌,因为声带尚未进化好,声音嘶哑,唱声大了会招来狼。

这时人类的数量还是没有大野兽多。随处可以看见巨型野兽在漫游。剑齿象、犀牛、野猪、虎和狼陪伴着我们的祖先。我们的祖先和他们互相交换着肉吃。这些猛兽也住在山洞里。有时候,我们在它们的山洞里发现我们人的骨头,就像我们人的山洞里也会发现它们的骨头一样。当运气好的时候,祖先们获得胜利,对它们进行敲骨吸髓的处理和报复。并且把它们的骨头垫在石头上边拿另一块石头猛砸,砸出古代的针、吸管、鱼钩、勺子、笛子、梭子。

在这两万多年前的“山顶洞人”时代,人类已相当进步,除了会砸击石器,缝制衣服,还发明了伟大绝伦的弓箭,这是当时的远程导弹。当时祖先们看见乌鸦歇在柘树上,把树枝深深地压弯了。等乌鸦一飞起,树枝猛烈反弹,打得乌鸦呱呱直叫。这个原理帮助人们发明了弓。最初的弓是用来发射石丸的,后来把“削尖的木棒”(矛)做小,安装上去发射,就是箭(最早的弓箭出土于山西朔县峙峪,二万八千年前)。

所有上述这些可爱的古人,他们都是清一色的O型血,因为他们主要吃肉,使得血型单一。他们使用石斧、弓箭和削尖了的木棒,但是不会种粮食,逍遥于单纯而美好的石器时代。有三分之一的人高高兴兴地活过了二十出头才死,其余只活到十五。

到了一万年前,人们又掌握了取火技术,就是传说中“燧人氏”的拿手好戏:他把木头打一个洞,用木棍插入洞内,双手拿住,来回旋转木棍,火就出来了。木棍粗细以直径一厘米为佳。太粗了不易起火,大细了易断。这是燧人氏反复试验得到的专利数据。钻木时候需要发挥连续作战精神,直到手搓得起泡。有些懒蛋于是拿弓弦缠在木棍上,一拉弓弦,木棍就转上好几圈,省劲儿效率高。人类很多发明创造都是由懒汉的手实现的。有时候人们也“以珠取火”,就是用珠子对着阳光聚焦,凸形冰块也行,火就在焦点处诞生了。

一万年前的人工火苗,像一朵红色的小花,与柴草一起劈劈啪啪地闹腾起来了。火可以化掉食物腥臊,少闹肠胃病,有利健康,延长人寿。燧人氏因为用火有功,成为中国远古三皇之第一。但是钻火很麻烦,在饿急眼的时候,人还是直接拿生的吃。所以,即使在燧人氏时代人们仍然吃半生不熟的东西,譬如熏肉。熏肉就是把兽肉或鱼用文火烘干,加木渣、松叶于火上,使烟味带香,熏制而成,不容易放坏。这种东西现在还有,就是四川人的牛肉干和东洋的金华火腿,很有古代遗风。还一种吃法叫“石板烧”,在火堆上架起石板,把野兽放在上边烧,类似现在的“铁板牛肉”。

燧人氏吃饱喝足,又捏了泥巴,在火上“烧”出陶器来。陶器是燧人氏时代一大历史进步,当时的陶器甚至保存至今,在河北省出土了一万多年前的文明碎片。当时的人们信手就可以把陶灌灌上水,架在燧人氏的火上煮肉吃。这比石板烧方便多了。

总之,倘使没有陶器,吃东西就极麻烦。有了陶器,做饭变的轻松如意,随要随得(像微波炉那么方便了)。而且陶罐第一次可以把水煮得沸腾,吃熟食才真正流行,可以给人增寿两年,对于人脑的发育也功莫大焉。

脑子一发育,苦恼就来了,燧人氏时代的人们开始思索自身的来源:“最初的人是从哪里来的?”燧人氏时代的哲学家们吃饱喝足以后,咀嚼着羊肉,握着羊骨头望着天空自问。

“人是从蛋里孵出来的。”――旁边吃了煮鸟蛋的伙伴回答。

“人是从树上生出来的。”――掏鸟蛋的说,他抬头看见河岸边上不见天日的原始森林。

“人是从月亮上掉下来的。”一位疯子说。

“要我说啊,人是女娲姐姐抟土捏成的!”发出这个豪言壮语的人,手里正捧着一个湿乎乎的泥罐子准备去烧成陶器。这个高明的论断很快成为最权威的学说,在全国范围流行。

与此同时,亚洲大陆另一侧的两河流域,以及欧洲的地中海沿岸,非洲的埃及地区,也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抱着泥罐子宣称:人类是用泥土粘成的,是普罗米休斯、耶和华用泥土塑造了人(说白了就是“亚当”先生啦)。时代真是不同了,燧人氏时代的先民从制陶捏泥的工艺上领会出了人类的起源,并且开始在陶器上刻刻画画,弄出好些文字的雏形,文明的曙光已探出了地平线。而这一时期距离今天,还有一万年。

“天地山川是怎么诞生的呢?”一万年前的哲学家们坐在洞前继续思考。他们回忆了早餐吃到的鸡蛋,黄的部分叫阳,青的部分叫阴,前者像黄地,后者像苍天。鸡蛋就像宇宙,混混沌沌。是谁使这个鸡蛋爆炸的呢?哲学家们从砸开鸡蛋壳的动作中领悟出了宇宙大爆炸理论。“应该是来了一位宇航员,”他们回忆说,“他嘘风吐雨,吹雷放电,开目为昼,闭目为夜。他就是我们开创天地之始祖――盘古先生。”

这位叫盘古的宇航员,拿着一把斧子对一个仿佛鸡蛋的球体施力。球体受力破裂,产生巨大的能量,诞生了无数的星云,扩张弥漫。鸡蛋清部分上浮,鸡蛋黄部分下降,天上有了太阳月亮,地上有了草木河流,山陵鸟兽。这就是宇宙的诞生。

盘古造完天地,就离开地球,乘着宇宙飞船跑开了。可是他留下的杰作却是豆腐渣工程,使用了一段时间,发现并非完美,首先是支撑着苍茫天穹的四座天柱山折断了,天上崩开一条巨大的裂口。天不周覆、地不周载了。地壳也发生堵塞,洪水从地底喷涌,漂走山岭。妖魔鬼怪趁机肆虐,世界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另一位优秀的宇航员“女娲”同志闻迅赶到。女娲发下大心愿,救人水火。她捉到一只大乌龟,断掉鳌足(四根),重建天柱――这也是“擎天柱”一词的来历。然后,女娲启动了伟大的补天工程。她找来很多与天一色的青石,以及白石、黄石、红石和黑石,放在燃烧的森林上,火焰窜起,照亮了整个宇宙,五色石都被燃得通红。慢慢的,石块熔化了,饴糖似的流淌着。女娲把它补在天的裂缝中。天空随即青碧一色,仿佛从未破损过一般。

女娲累得汗水如瀑布般奔流。她的名声从此照耀万物。但是有一块补天剩下的石头,据说被弃在青埂峰下。此石自经锻炼,灵性已通,投胎到贾府,就是名唤“贾宝玉”的那位呕。据贾宝玉先生回忆,人类之母女娲炼石补天以后,又拿泥巴造了人,也就是贾宝玉所说的“男生是泥巴做的,女生是水做的。”

女娲捏泥是个麻烦的重复劳动,一个一个泥人捏得她汗流浃背,手不暇给。于是她采取了偷懒的办法,拿了个细绳在大泥块上割,像卖年糕的那样。女娲越割越快,割下去的泥巴变成小人儿,嘻哈跳跃,围着女娲喊“妈咪妈咪”。早期手捏的真品,就成了富贵的人,而绳割的泥巴,就成了贫贱之人、坏蛋和恐怖分子(比如贾宝玉的同伴薛蟠)。

女娲完成了使命之后,觉得很无聊,过了很长很长的一些年头以后,她就给自己找了一个老公,也就是“伏羲氏”先生,远古三皇之第二,时间是在距今八九千年前(仅迟于一万年前的燧人氏)

伏羲氏的妈妈叫“华胥”,生活在甘肃省天水地区。她在雷泽湖滨溜达着玩,忽然看见一个大脚印(可能是外星宇航员留下的)。华胥受了诱惑,就伸脚照着大脚印踩上去,一下子怀了孕,生下伏羲――这折射出远古时代的女子没有固定丈夫的事实,也就是说,性伴侣太多,但没有父妻,因而说不出孩子的爹是哪一个,所以就敷衍出天神的大脚印当爹。欧洲也是这样,古希腊神话中的宙斯或者阿波罗经常下到凡界泡妞,四处留情,与人间的漂亮女孩生下很多“混血儿”,成为人类中的伟大英雄,这些英雄也都是有母而无爹。

因为伏羲的父亲是天外来客(宇航员),所以伏羲自幼才智过人。他仰观天象,俯视大地,观鸟兽之文,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八卦是宇宙的密码书,它的两条旋臂,白色代表阳性物质,黑色代表阴性物质。阳性物质塌陷衰减,所以白中有“小黑点”。阴性物质接受辐射,所以黑中又有“小白点”。二者互相旋紧,喷发、塌缩,构成宇宙的俯视平面图。

太极八卦可以用于解释天文、预报天气、占卜人事、推演日历,还可以数学计算、中医治病,乃至于预测爱情。“莱布尼兹”先生还从中悟出了二进制,创造了微积分。人们又在1和0的基础上,推出现代怪物“计算机”。并且,一些喜欢打架的人,还以乾为马,以坤为牛,以八卦象动物之形,练出一套“八卦掌”,强筋健骨,所谓“是谁在练太极,风生水起,习武之人切记,仁者无敌!是谁在练太极,风生水起!”

伏羲还发挥聪明才智,大搞科技创新。他学习了蜘蛛网,也搞起了网络:把植物纤维成罗网,扔到水里去,林子里去,就可以从网上下载得到鱼啊、虾啊鸟兽啊。这比矛和箭有了巨大进步,因为它可以捕到活的,加以驯养,启动了远古畜牧业,时间在距今八九千年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伏羲也就成了后代猎户供养的祖师爷。

伏羲时代的宇宙据说还不稳定,表现为阳气过盛,经常刮风,果实不能成熟。于是,又有两名宇航员赶到:“朱襄氏”先生走下飞碟,拿出五弦瑟,引来阴气,安定众生。接着,另一名宇航员“葛天氏”手持牛尾,踏脚而歌,是淳朴的乡村音乐。伏羲并在宇航员“朱襄氏”五弦瑟的基础上,制作了三十五弦之瑟(琴的灵感来自于弓的弦)。伏羲还发明了筏子,比抱着葫芦渡水更加不容易弄湿自己。由于伏羲了不起,纯神的女娲,就决定下嫁给半神的伏羲。

伏羲、女娲的“结婚照”被汉朝人画成了这个样子:伏羲的鳞身与女娲的鳞身缠绕相交,上半部分是人,下半部分是交尾合体。一人手里拿着圆规,一人拿着直角尺(矩),表示他们为我们制定了“规矩”。伏羲、女娲是人类历史上著名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所以叫做“人文始祖”。

中国有很多“人祖庙”,陕西潼关附近就有一座,不孕的妇女可以跑去求喜。事实上是半夜露宿庙旁,等着附近村里的后生,随便哪一个跑来找她睡觉。次日清晨,这些不育妇女高高兴兴地低着头,带着求来的喜种,回家了,说是人祖奶奶给她的。据说孔子爸爸就是不育,是孔子妈妈上山祷告求神,才生下孔子的。是怎么求来的,就不好说了。河南淮阳也有人祖庙,庙会时候还表演“艳舞”,跳舞人互相蹭身子,动作使人联想到伏羲女娲的交尾像。

甘肃天水地区现在还有全国最大的伏羲庙,号称“羲皇故里”,是伏羲的老家。河南淮阳还有一个伏羲的大坟,经历漫长的风雨剥蚀,今天依然可观,五一节有很多人去看,只是没有人知道坟里埋的是谁。

伏羲和女娲其实还生了一个女儿,叫“宓妃”(读作“迷妃”)。宓妃非常美丽,在洛阳附近的洛河淹死了(可能是涉水的时候没有掌握好他爸爸发明的筏子渡水技术)。宓妃死后做了洛神,在河上施展“陵波微步,罗袜生尘”的仙技,后被失意落魄的曹子建撞见了,招惹了后者的爱情,作诗道:“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屈原也追求过宓妃,在遭到拒绝以后,屈原改口骂道:“虽信美而无礼。”虽然长得够正点,但是太疯!没贤惠劲儿,不适合我们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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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请教一个问题

所有上述这些可爱的古人,他们都是清一色的O型血,因为他们主要吃肉,使得血型单一。

这个说法从何而来?

家园 【原创】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第一章 三皇神迹 第4.5.6节

从女娲、伏羲生活的甘肃天水地区(渭水的源头),东去三百里,沿着渭水进入陕西宝鸡地区,这就是神农氏的老家。

神农氏的诞生同样惊奇,他的妈妈叫“女登”,在无事可作的某一天,鬼使神差地走到渭水(就是泾渭分明的“渭河”)。一轮春日当空而照,柳梢的小风,使山根水畔踯躅着的女登更显年轻漂亮。突然,一道红光笼罩山脚,一只龙头浮现雾中,双睛发出两道神光。女登猛一抬头,正与龙的眼波lock在一起。刹那间,女登心灵悸动,等定睛再望,却已是霍然雾解,天空河水光闪闪的,龙头先生已经坐宇宙飞船飞去了。

女登跌跌撞撞逃回家。谁成想十个月后,一串看不见的脚步追赶上了她,送上一个“牛首人身”的小孩,作为礼物,在她怀里呱呱诞生了。这就是长着牛头的神农氏先生(继承了他爸爸英俊的龙首,而成了牛魔王的样子)。

这种无性生殖的路子,照旧恰好证实了远古女性常常发生一夜情罢了。由于她的性伴侣不固定,生下的孩子不知道该管谁叫爹,于是敷衍出野外神龙来,说这是龙的儿子,向社会舆论作出个含糊交待。

“牛头”神农氏长大以后,看上去并不像牛魔王那样粗暴。事实上他极具仁慈爱心。这时候是距今七千年前,比九千年前的伏羲氏晚上两千年。神农氏最大的爱好就是拿了一根棍子,在西部的黄土高坡上考察野生植物,是个十足内向的家伙。

当时,虽然伏羲先生启蒙了畜牧业,但人们吃的还是行虫走兽,缺少碳水化合物与维生素。人们口腔溃疡严重,很多人得了夜盲症和脚气病。于是神农氏这位优秀青年,拎着棍子,到处收集植物来的仙丹妙药。为便于救死扶伤,他亲尝百草,以身试药。神农氏胆子很大,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就是他,逮什么就往嘴里塞什么,要知道,那些味道好的,往往是能毒死人的,以至于我们的神农氏一天之中创下中毒七十次的记录。终于,他因为食物中毒而休克,不省人事。别人给他吃了茶叶进行抢救,才活了过来(不过当时有没有茶叶,还是个问号)。

好在神农氏很快弄到一根“赭鞭”(念者鞭),用鞭子一抽打,草们无论有毒无毒,或寒或热,各种性质都会呈露出来。于是神农氏成了医药神,被后人供奉为药王大帝。

有人说他的这个鞭子,其实是结绳记事用的:按药物特性分类,都打结记录在鞭子上,成为我国最古老的可移动的书。这个鞭子就是医学、植物学的百科全书。植物们都按照“门纲目科属种”编在他的书上啦。

七千年前的神农氏,辛苦了一个白天,回到家里,他的家,是什么样的呢。这是一个代表当时流行的坑屋。所谓坑屋就是在地上挖一个坑,坑里支起几根蛮高的柱子,柱子顶上像蘑菇一样顶起半个茅盖,涂了防水的草泥,充做房顶。半边是茅盖,半边看着青天,下雨就漏,下边又潮,虽然可以用火把地面弄硬弄干,但人呆在坑里,总不是很爽。后来人们把茅盖做成全圆的(像个蒙古包),也有四面锥体仿佛金字塔的。但是茅盖以下的室内面积仍然很小,一般十平方米上下,仅能容纳二三人。后来流行方形的坑,出现百多平米的大坑屋,简直是当时的杰作。许多坑屋组成远古温情小村,晒在古代太阳下面,是人生的寄托。

屋顶的茅草,由于风吹雨淋,表层形成灰白色的霉烂层,所以叫“白屋”(“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是也)。茅草不断霉烂,需年复一年加铺新草,新草越压越厚,一旦草顶倒塌,一个房子就算使用完了。

神农氏钻进这古典的一次性的房子,顺着台阶爬下去(从坑门口到坑底有几级台阶的)。坑里首先迎接他的是取暖做饭的火塘。是一个圆的浅坑,里边放着干柴枯木,坑边用三块石头做成架子,可以把陶罐坐在三块石头上,煮肉吃。神农氏的炊具和餐具已经初具规模,杯、碗、盆、罐子、瓶子一应俱全,还有钵子,所谓钵和碗的区别,就是碗口内收就叫钵。碗口上还用指甲扣出鱼鳞样的一圈纹路,烧制成形,是当时最前卫的艺术品了。

神农氏与他的室友围绕着火塘席地而坐,屁股下面垫着树皮、松毛、兽皮和杂草等纯天然无辐射的“坐具”。坑屋里没有现代意义的椅子也没有桌子,人们习惯坐在植物皮茎编的席子上。睡觉前,大家要把火塘附近的地面烧热,然后趁着余温,铺上兽皮,卧上去睡觉,这叫做“炙地眠”。他的枕头是硬泥团烧制的。火塘的火慢慢乏了灭了。但是有古代的打火机,就是一个制作精巧的陶罐,呈密封状态,里边放着特殊的植物,带着火星。用的时候,倒出一些火来。这个小陶罐是古代的火柴盒,就放在火塘边的灰里煨着。

而神农氏在睡觉前还要干些homework――制造石器:先把一块石头A垫在下边,上放另一块石头B,手执石头C,对石头B进行无情砸击。石头B纷纷掉渣,终于按照祖先的需求被锻炼成精细的石器产品――有刮削器、手斧、尖状器等等。这个砸的动作跟现代妇女在厨房里拍黄瓜差不多,妇女的这个动作有上万年的历史啦。说实在的,砸击这个动作,是人类三百万年前掌握的第一个有意义的动作。比砸击更愚蠢原始的是摔击,那是大猩猩才干的笨事。如果摔得不好,什么都不是。

神农氏接着把细砂撒在水里,放在砸击产生的石器表面,使劲地磨啊磨啊,石器被磨得平整光滑,刃部锋利异常,可以刮胡子,砍东西一砍一个印儿。神农氏把石刀、石铲、石锄、石镰、石斧都磨快了,为砍树、种庄稼创造了前提。

神农氏还研制了挖土的耒、耜。耒,念磊,是―种尖木棒,棒尖用石刀削成,有的还用火烧,以增加它的硬度,还可以套上野兽的犄角,使用得更长久些。但是用这东西掘地非常费劲,即便是野兽犄角也撅得缓慢。神农氏发现用双叉的木棒掘地可以更快些。于是就出现了双齿耒。耜,念四,则是一个石头片,没有柄,用它掘地必须躬着腰甚至蹲着身子。神农氏认识到,如果把石耜装在木耒的头上,使用起来就不必蹲身了。于是耒和耜被束缚在―起,叫做耒耜,是一种复合工具,样子类似铁锨,标志着人类的智力达到了新的水平。

神农氏呼吸着清冷的遥远的空气,望着皎洁的月光,暗绿的森林。在这样的不眠之夜,他瘪着肚子,抚摸着手中的农具,思索着明日的生产。

七千年前神农氏带着他的哥们姐们,秋天出门了。到处草干木枯,西风乍起,正是放火的好时候。人们躲到安全的地方,神农氏顺风放火。风助火势,把枯木干草烧了个干净,风卷残云一般,露出了一大片赤裸的土地,厚厚的草木灰成了天然的肥料,而冬天的积雪又为这片土地苦足了水分。等到春天,神农氏再次出动,抡动石斧,砍掉残余的焦木,用“耒耜”撅出小洞,挖起土块。女子继男子之后,跪在地上,拿小木棒打碎土块。大伙七手八脚,把种子塞到地里去,像是给土地行贿――把碎银子塞进土地的口袋,等待土地的回馈。这就完成了刀耕火种的全过程。

种子是从哪里来的呢?有两种说法。一种是神农氏遍尝百草,饥渴的样子跟闹饥荒的农民挖树皮一般无二。他的真诚终于感动了上苍,上苍下起了“粟子雨”,粟子霹雳啪啦从天而降。神农把这些好玩艺捡回去种植,就形成了小米,为中国人确定了长达五千年的主食。事实上,除去传说的成份,我们知道最小米是人培养的。先是人们采集植物的种籽回家煮着吃,一些意外的原因使种籽丢落地上,次日的一场清雨过后,种籽冒出了嫩芽,启发了人们种植的梦想。而最先得到训化的,就是狗尾巴草。

神农氏播种下去是狗尾巴草,慢慢驯化之后,终于收获出可爱的“粟”,由于没有施肥,所以不含任何农药,吃了没病。神农氏生长的这块黄土高原,为农业启蒙预做了长期的准备,包括粪肥。早在两三百万年前,一股大风从西伯利亚吹来,飘浮着黄色的尘埃,袭击了我们今天的陕西、山西一带。(跟现在北京常刮的沙尘暴差不多,但是更有营养,富含钾、磷)。黄尘沉寂堆积下来,形成几十米到几百米厚的黄土高坡。黄土颗粒具备自行肥效能力,它颗粒疏松,有孔隙,还有柱状纹,可以形成“毛细虹吸现象”,犹如海绵,把蕴藏在深层土壤中的养料提升到顶层。顶层养分被庄稼消耗光了,下边还可以继续“虹吸”上去,供植物根部吸收。所以,这块黄土地迄今连续耕种了七千年而肥力不减,原因就在这里,真是世界一奇。

每个秋天,收获的季节,神农氏要跑回他的田野,男女老少手持石镰,向大地母亲讨回公道。他们割下田野里滚动着的谷穗,就是后获的粮食。而秸秆就与荆棘杂草一起放火烧掉,作为下一年的草木灰。

收获来的粟,脱了壳才是金黄的小米,才能吃。怎么脱壳呢?石磨盘是流行的碾米具,样子像现代酷崽玩的滑板。长度在半米左右,带有三、四个矮足,板子表面磨得平滑细致,把粟子放上去,拿磨棒(古代的擀面杖)使劲地擀就是了。直到粟壳脱落,露出金灿灿的小米。这个活一般让妇女干,这是古代妇女最有趣的减肥运用,汗水沾湿了她们垂下去的头发。经过这种消遣,妇女和小米都变得光鲜可爱。神农时代女性用过的石磨盘,现在还有一些出土,中部往往凹了下去(这是磨的结果),上边留着远古妇女汗水的余温。石磨盘虽然好,但容易把米捻跑了,掉出磨盘。所以神农氏又为大家发明了“杵臼”(念楚舅)――就像药店捣药用的那个东西,下边是盆状的,不会把米碾出来。

女人干的活似乎有点多,事实上女人包揽了采集、纺织、制陶和培植庄稼等主要工作。在培植庄稼过程中担任敲碎土块、育种、播种、除草、收割,而男人只负责挖土。确保家族衣食无忧的是女人。女人顶了四分之三的天,男的只干干打猎的事,没什么利润,虽然很努力,却往往却空手而归(有时候干脆被动物猎了他们)。于是,女人成为七千年前社会的主导。女人跟男人发生性关系,当然也不认为是自己吃亏。在她们看来,男人只是她的一个“性玩物”,玩一下而已,帮她生产下一代。用完了以后,就把男人甩开了。等想的时候,再找回来。时间不固定,对象也不固定。当时也没有固定夫妻个体家庭。总之,当时的女生都“花心”,手上把着一串男伴侣,并且经常胡乱抛弃,经常更换男伴侣。男人担任这种“玩物”的苦恼角色有三百万年,直到五千年前才发生逆转。男人掌权的历史,比女人掌权,要短的多。

神农氏在西部黄土高原上种出的粟,现在也能找到一些:陕西西安半坡村出土了七千年前的一罐子小米粒和一罐子白菜籽。同期,河北省的武安县还发现窖藏谷物两三米深,十余万斤之多,以及两架白花花的猪骨头,这都是七千年前的小米和猪啊,还有鸡和狗的骨头。随着植物充进了餐桌,杂食特征也使得人们出现A型B型血。

与此同时,七千年前的南方人则普遍吃上了大米,杭州湾的河姆渡地区挖出了上百吨稻子壳、稻米粒,以及陶罐里煮饭剩下的锅巴,还有橡子、菱角、酸枣、桃子、薏仁米、菌类、藻类、葫芦,都是七千年前的。河姆渡人还喜欢敲开猴子脑袋吃猴头,还把小孩子和鱼一起煮着吃了。不过这种吃人的事只是偶然为之,大约为了方便夭亡的孩子灵魂转世。

这些吃稻子的先民,他们的房子也星星火火地点缀在长江两岸,是一个个的鸟窝。他们以木桩做基础,上架板台,板台架空于地面。板台上立柱、作墙、盖顶,成为茅屋。栖息在木桩上的茅屋,也就是传说中“构木为巢” 里,可以躲避禽兽,是“有巢氏”的时代了。不要小看这个巢,它最令人惊叹的在于,木桩之间是通过榫卯结构连接(就像现在的椅子那样,以方孔和方栓把两根木杠咬合一起)。在金属工具出现以前的石器时代,作出这种榫卯结构的巢无疑是空前奇迹。

巢上面住人,下面堆放杂物,通风好,防潮,蚊虫飞上去的也少,是南方先民的理想居址。这也是“吊脚楼”的祖先――在现代川南、湘西和贵州一些山区美丽河畔常有。

当夜色降临,天空暗蓝一片,大地无限寂静,只有一两个蛙声和远处的兽语。一位神农氏、有巢氏时代的先民,蹲在窝棚上,样子有点像看瓜的老头。当星光投向大地,只是无言闪烁,一切归于遗忘,你简直分不出这是古是今。

七八千年前的一个早晨,闲暇无事的先民爬出坑屋晒太阳,太阳圆滚滚的,像一个二流子,冒着火焰。旁边,人工的狗尾巴草在安静地生长,绿意星星点点。这刚刚九点半,离这一天的消灭还有缓悠悠的好一段时间,是不是可以就这么晒着太阳,白呆一天。不是的,千万不要以为种了庄稼就傲气起来,事实上,神农时代的庄稼是不能太过指望的。一群大象在上面跑一跑,跳跳迪斯扣,庄稼就全完了,更别说水旱虫灾。

所以,神农时代的男人白天依旧要干活,也就是打猎,使用的武器是弓箭,这比现代猎枪好,猎枪一响,打死一只,惊跑一群,弓箭就没有这个问题。郁郁苍苍的原野上奔跑着猛兽,男人们所留心的只是斑鹿、竹鼠、短尾兔这些小体积动物(人只能欺负这帮小个子家伙)。伴随着弓箭,竹矛也扔出去了,矛像一只渴血的毒蛇正扎在狐狸、羚羊或是貉、獾的肚子上。野兽挨了一矛,嗷嗷直叫,不会立死,反倒带着矛就跑。矛尾还有一种蝴蝶状的骨制品,是飞行的平衡器。矛尾巴后面还系个绳索,人拽着绳子,可以避免野兽不把矛还回来。这时候狗也出来了,闻着野兽受伤留下的血迹,一路追去。“臭”这个字,就是一个狗在追逐野兽(甲骨文),引申为“嗅”,闻着味儿追。

对于捉到的野兽,首先割剥下兽皮,把血淋淋的皮子拉开,剔去鲜肉,再用木钉钉在草地上,等太阳来晒干它。干净的皮子可以用来包裹婴儿,或者铺在潮湿寒冷的地上当卧垫。肉则拿回家放进冰箱。古代冰箱就是井。井在那时不是喝水的,它只是一个井状的坑,里面适合贮藏东西,盖上盖,坏蛋就无法进去偷吃了,并且有狗看着呢。其实当时贼不多,狗也不抓贼,狗在远古时代的职责是拿耗子。狗的另一个职责是提供狗肉,很多出土的狗骨头都是碎的,说明人们敲碎了它,把这狗功臣吃了。

而在等待庄稼生长的同时,女人们更没闲着,背起筐子出门采集野菜,比如蕨菜和野葱,这是比粮食、兽肉更可依赖的活命的东西,从而也给了女人更高的社会地位。女人们拎着削尖的木棒到处乱走,就像拣垃圾的那样。而木棒的功能跟丐帮的打狗棍一样多多。

当时树枝上也有很多财宝,大自然慷慨提供了李子、山丁、野樱桃、桃子,举起这个棒子就把它们打下来。用棍子在河边草丛里翻动,也是一件乐事,鸟被惊跑了,一下子出现几十板光灿灿的鸟蛋。还可以去掘蚂蚁的巢――土垒里的。蚂蚁蛋是高蛋白啊。

遇上马蜂窝的时候,就在棍子栓上火把,举着烧死窝里的马蜂,再敲蜂窝下来,拿回家里吃。马蜂窝如果在树洞里,就用烟熏,熏死它们以后,再拿木棍挑它出来。如果是男女搭配,就更加干活不累,男的在前边吸引马蜂的攻击,后边就拎着棍子上去扎蜂窝。蜂蜜,是非常好的煮肉调料,以及古代的婴儿奶粉。另一种奶粉是植物块根(比如古代白薯――芋类),女孩们用“杵臼”把它捣成粉末,积累好几十斤面儿面儿,饿得时候,充水泡着吃。

木耳、香菇以及野菜,都可以用棒子挖。但是很多野菜当即吃是有毒的,要带回家去,挤去叶汁或者晒干。在煮的时候不断换水,使苦味淡下去,最后裹在小米饭里吃。蘑菇营养价值最高,可惜通常有毒。毒蘑菇采集后容易变色,无毒蘑菇则不然。煮的时候罐里加入灯心草,如果灯心草变成青绿色,就证明蘑菇有毒。一旦误食了毒蘑,最好的办法是用手指按压喉咙把毒物吐出来,神农氏大约是这么做的。

在神农时代,坑屋和衣服得到了普及,一年春秋两季的概念被明确,人们农耕、采集、狩猎之余就闲着,玩最古老的玩具――陀螺,把它抽得嗡嗡直叫。据鲁迅回忆,当时还出现了“杭育杭育”派的文学家,扛木头时候唱的歌。

人们有什么事就记在绳子上,大事打大结,小事打小结,掌握了这个,就算大学毕业。其它时间,据无政府主义者“庄子”先生报告,人们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这是庄子向往的太平盛世。

神农氏的先王盛世到底怎么好呢?――当时出土的动物骨头常有六十多种,说明那时吃的肉种比现在多多了,这是好处。然而吃肉啃骨头的吃相往往不好,生拉硬扯,粗嚼硬咬,导致牙床擦伤,牙根化脓坏死。人们普遍患上口腔疾患,主要表现为牙齿过早磨耗和脱落,许多人刚到四十岁,牙齿就已部分脱落,这时因为不懂得刷牙的恶果。植物淀粉一类的东西经常积存齿间,与口腔细菌作用,产生蛀牙。神农时代的一个17岁女孩,青春花季,在如今陕西临潼姜寨挖出来了,随身的骨珠项链(古代首饰)达8577枚珠子之多。可见这位女生家族条件比较优越,但她患有龋齿。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当时三分之一的人患有疼得要命的牙病。

七千年前的神农时代,除了牙疼以外,一天才只吃两顿饭。庄子知道这一点,恐怕也要不喜欢了。先民们大约在早上7点到9点,吃一顿早餐,叫大食,比较丰盛。下午3点至5点吃简单的午餐,叫小食。此后,太阳下山就睡觉了,跟现在的农村一样(当然,现在的农村也不这样了)。那时候甚至用不着点灯,也不需要专用的灯具。专用的灯具到了四千多年后的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的使用,生产效率提高,可干的事越来越多了,晚上也需要干活才行,所以就要点灯了,也才有了晚饭吃――每天吃到三餐。

七千年前,吃饭少一顿倒没关系,但不能炒菜,因为炒菜需要传热比较快的铁锅,而当时没有铁,陶瓮传热慢,所以神农氏的肉只能煮,菜只好泡和腌。泡是把蔬菜置于瓮中密封浸泡,内加盐和作料,类似泡菜。腌和泡的区别是,腌不加水。有时候神农氏也吃煮菜。就是小米与菜、肉混在一个罐子里,架在火上煮,煮出来的糊糊,像猪吃的东西(不好意思)。还有一个麻烦事,煮东西的罐子必须专人搅动,防止糊底。搅得厉害了,手里的骨铲一不小心还把陶罐搅倒了,摔个几瓣,糊糊就也吃不上了。

总吃菜粥,嘴里要淡出鸟来(李逵语),想吃点干的吗?人们在陶罐底子挖几个孔,里边装好米,坐在沸腾的另一个罐水上,用下边的蒸汽,去加热上边陶罐米,这也就是蒸了。蒸出的小米干饭,比较香,顶饱。这种设备后来做成了连体的,上下陶罐连在一起叫做“甑”(念赠),它可以蒸饭,也可以蒸鱼,蒸植物块茎(如古代白薯)。我们可以视此为饮食界的蒸汽革命,但神农氏没有悟出“瓦特的蒸汽机”从而制造古代火车!只怪当时没有金属,这是七千年前最郁闷的事,冶炼金属需要1000度的高温,当时的陶窑也就弄到800度,烧陶器还可以,金属就不行了。

没有金属就有很多不方便,比如神农氏的手指甲长了,没有指甲刀,他就只能用牙去咬,或者到岩石上磨(跟老虎一样)。如果神农氏想做一个独木舟,他很难用石器把一根大树平掏空,而必须先在木头上烧火,烧掉一层,用石器刮掉一层木炭,再烧一层,再刮。烧大发了,就把整个“船”烧了。砍树也是这样。据民俗学家的报告,南美土人用石斧砍倒一颗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边砍边用火烧(而我们用铁斧砍伐,只须一小时)。由于砍树太麻烦了,当时的人死了就没有棺材,只用席子和树枝覆盖,放进方坑里最了不起坑顶加一个木头盖子覆盖着,这个盖子往往是原木拼成的,没有刨平,上边也不起坟头。不过小孩子好,小孩体积小,死了就放在陶器的瓮里埋着。

如果一个喜欢喝茶的人,喜欢吃辣椒、喝酒、抽烟的人,跑到七千年前的先王时代去,那就等于自投死路。不过他也许能喝得酒,因为酒是起源于放馊了的饭,当时放馊了的饭倒满多的――因为没有冰箱,所以有非常原始的酒!而且米酒以外据说还有果酒,是猩猩酿造的。猩猩、猿猴这些家伙爱采山果,然后堆在什么地方,遇到适合的自然条件就发酵,成了酒。从前曾有人观察并记录到这种趣事。既然猩猩能做到,想来智商更高一点的先民们也不难发现这果酒的诀窍。

原始酒很浑浊,里边掺着饭和果,怎么喝呢?考古出土的滤酒器给了我们答案。它就像一个茶壶,一头把“馊饭”倒进去,壶中间挡了个竖立的筛子,酒水就在另一头涌现汇聚了,可以倒出来喝。(在荒岛上可以学用之)。

喝酒可以用陶制的碗,神农氏和他的哥们坐在地上抱着它,沉甸甸的,喝起来很不优美,所以大家使用轻便的木碗。然而木头容易糟烂,神农氏就给它涂上天然植物漆,是最原始的漆器。

家园 是我看一个资料上来的

具体此时不便于查,但只要翻翻任何 关于 人类学的书籍 大约都会查到

家园 我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对这种说法比较怀疑

目前科学界尚没有能力从山顶洞人那个时期的化石中判断血型。猿类和人类一样具有A,B,O,AB等血型,没有特殊原因的话,古人也应该具有不同的血型,而不是单一血型。另外我确实没有听说过血型和食物之间的必然联系。

家园 大坑屋是不是和美洲印第安人的土砖屋类似啊

对平原上印第安人的住所印象非常深。很多是几十个房间连在一起,象个蜂窝一样,不过没有那么规则,几乎是随心所欲从中间往四周扩散。甚至还有楼上楼下,只是一样的不规则。

印象中埃及金字塔前面那块地的考古发现就有很多的动物骨头,其中提到说,饮食结构的变化,食肉量的增加,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类发展史上的事件。

似乎那段时间全世界都在干同样的事情,尽管大家似乎都不太可能有多少交流接触

家园 印第安人100%都是O型血

也不是吃肉的缘故,只是基因单一的结果吧,通过白令海峡到美洲的人毕竟非常少,至于亚欧大陆的古人俺就不得而知了。

家园 转了一篇科普文章,大概可以澄清这个说法了。

潇水大侠大概是看了所谓“血型学”的文章吧。链接出处

俺这属于鸡蛋里挑骨头,大侠莫怪。

家园 【原创】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第一章 三皇神迹 第7节

七千年前神农时代的人,最大的苦端是讨不到老婆。包括神农氏本人,也没有媳妇。不过这样也好,他可以有很多“媳妇”――当时流行狂欢节,选定特别的好节气,比如春分,神农氏组织大家到郊外什么美地方,温泉边上,节日大狂欢。附近村落,认识和不认识的男男女女,在野外野炊。一些青春少年,从这里找到他们的野蛮女友。一帮男女吃饱喝足就脱掉衣服,坐在水潭里嬉戏,遇上互相中意的,就上岸去男欢女爱,着对野合。各对情侣虽近在咫尺,皆互不妨碍,各行其素,甚至可以互换伴侣。这就是石器时代的“郊外野合”,作为习俗不同程度地一直保存下来,直到今天在我国西南地区还看得见,与刚才的描述一般无二。

欢乐谷(Happy Valley)的集体野合是远古先民在没有个体夫妻家庭时期的必然出路,世界各地都是如此,但是少儿切勿模仿!即便到了后来的大周朝,官方的《周礼》上还规定着这是全民活动,鼓励参加,地点往往选在桑林。古代的桑林,就是现代的红灯区。

七千年前,除了欢乐谷是个好去处外,伟大的神农氏还专门创造了远古的“市”,即农贸市场,除了做买做卖,也是寻找异性partner的场所。这个传统至今没有变。譬如重庆的解放碑、台北的西门汀,既是逛街购物的地方,也是打望泡妞的处所。下面我们谈谈七千年前的人是怎么在农贸市场泡妞的。所不同的是,现代人在解放碑是男的泡女的,七千年前正好相反。

当时村落中的血缘关系是以母线为线索,女性主导着这个社会。农贸市场上汇聚着人们采集来的各种好东西:有卖鸟蛋、卖鱼的,都是物物交换,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还有摆了地摊卖饮料的――正是个女孩!她把植物根茎泡水,卖给远路口渴的你。相逢不饮空归去,洞口桃花也笑人。而这时你是拎着打狗棍(尖木棒),背着一筐麻皮,走在农贸市场上。注意,你背筐的方法跟现在不一样,是用带子绷在前额,从两耳下伸到后背,拉着脊背上的筐(很多古人因此在头骨留下印痕)。如果你筐里的“大麻”比较好,拎着木棒的姿势也很酷,没准就能被这卖饮料的“野蛮女友”欣赏了。

注意这大麻不是吸食的。大麻的叶子可以煮菜吃,麻籽可以煮粥吃,麻皮可以剥了作衣服穿。毒品大麻只是产自印度的某一变种。你把这些采集来的、浑身都是宝的大麻,交给这个女孩,换来她的饮料。

这个女孩直勾勾地对你打望了一阵,觉得你这货色还不错,就冲你放电,要你的联系方法。但是你是个有骨气的男生,特别是你发现这个女孩牙齿有点暴,一笑就不好看了。于是你借故跑开,改到旁边卖古代衣服的摊子。她专卖兽皮料的衣服叫做裘――夏天毛朝外,正着穿,凉快,冬天毛朝里,反着穿,暖和。卖裘的女孩,手很巧,纤细的手指是你的最爱。为了避免乱发飞扬,她头顶上梳起一个螺壳样的乌髻,还有一只象牙梳固守着那里,象牙梳是五齿的,发明梳子的灵感来自五个手指。尽管如此,还是有些长发分成柔和的几咎,解散在她的肩头,以及两三根极细极长的辫子。

当她觉得你符合她的style来的,你呢,也不讨厌她的相貌,然后你跟着这个女孩直接去她家――千万不要害羞,因为别人也是这么干的。路上你看见那个卖饮料的牙齿有点爆的女孩,后面也跟着一个帅哥呢,是她泡来的。

到了女孩家里,你和她一起剥掉衣服――对不起,应该是剥掉大麻或者葛藤的皮,一起劳动。麻皮在水里泡上几天之后,皮就松散了。你用棍子槌击几下,麻丝就出来――这样一起干活比较好,在劳动中建立友谊。她再放进一些矿物质,使其脱胶,麻丝变得更麻利。接着,女孩把丝捏了出来。这些长长的麻线挂在她的脖子上,再利用陶制纺轮捻成线。纺轮只有两倍铜钱大,中间的小眼插着竹签,签子顶上系上她的麻丝。用手转动纺轮,利用纺轮在悬坠状态时旋转的重力和扭力,把几绺麻线拧成结实的一根长线――纺轮质量越大,坠力就越大,纺出的线就越细;纺轮质量越轻,纺出的线越粗――古人已经知道如何利用地球引力了。这个纺轮是当时的高科技产品,女孩的最爱,将来死后是要放在女坟里的。男孩坟里则放石斧,显示出男耕女织的分工。(插图)http://ccsun57.cc.ntu.edu.tw/~museum/ino/artifact/228.html。

http://www.szm.com.cn/magazine/01-6/SZ013.htm

接下来的工作是织布――这只需你旁观。织布,说白了就是把麻线分成经线、纬线,相互垂直地排列起来,就是布了。把经线的一端固定在木架上,另一端系在她的腰际。纬线借助梭子,系在梭子尾巴上。女孩拿着梭子,在经线上穿梭编织,一上一下,布就织出来了。布比较稀疏,每平方厘米中约有经线10根,纬线26―28根,比现代农家布还稀疏。但是没关系,这毕竟是你们劳动的成果。如果你的这个“野蛮女友”天资聪颖,她还可以在穿梭编织纬线的时候,作出种种回纹、斜纹的暗花来,有些植物的块根捣烂可以流出各类颜色的汁,把布染成美丽颜色――矿物颜料也可以。

http://www.kepu.com.cn/gb/civilization/china-silk/silk_technic/200207050025.html

七千年前的布,一根都没有保存下来,在一些出土陶器上发现了布纹的痕迹。这是制陶的时候,把布垫在了泥罐子下面,印上去的。

有了布,后面就可以做衣服了,这就不用我教了。七千年前的女孩自会做衣服。如果你非要问她们,是怎么学会织布成衣的?她会说这也是神农氏的发明。不过那时候布的幅面很窄(只相当于她的腰宽),所以难以做成裙子,而只能把几条布拼接起来作衣服。所以,当时的“裙子”,都是前后两片(各自用几幅布条拼成),两片之间开缝,导致大腿很容易露出来。男女们都穿这种“旗袍”式的裙子,谁也别笑话谁。与旗袍不同的是,旗袍上下连体,当时则是上下分成两截。

当你们为了衣服工作了一天,已到夜色深沉的时分,晚风像装在水瓶子里的半瓶子水,涌动着绿色的星光,你和这个野蛮女孩,互相拥抱着,在她家的小屋子里,已经成为春天中幸福的一员。从房顶的窗户,你们可以一起数着天上的星星。没有任何人会干涉,男生在女生家睡觉这在那时候天经地义。不要怕她爸爸。事实上这个女孩没有父亲,人们都是合族而居,集体生活,村落由单间小房子(坑屋)组成,每个坑屋里边只住着一个女孩或一个男孩,这意味大家都没有固定的老婆,没有固定的夫妻家庭,大家都去欢乐谷解决性需求,或者在女孩的单间房子里“走访”。之所以在女孩的房里,只因为她们是社会的主导,男生是她们的“玩物”。

男生被泡来以后,千万不要以为会被召为固定的“驸马”。双方只是结成偶然的短期伴侣而已。俩人好上半年一年,男生随时都可能被换作别人。这样的事在民风淳朴的地区(如云南永宁纳西族)仍能找得到:在劳动、集贸、娱乐等场所,男女只要认识了,双方愿意,男子当晚就可以到女方家族她的房间过夜。次日天明,男子辞归。俩人只是这样好上一段时期,短期同居罢了,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甚至连早餐男方都得回本族就食。所以每日清晨,各村落之间的道路上,来往者尽是青壮年男子。互相还打招呼呢。每位女子都可以和它族许多男子保持性关系,反之,男子亦然。不过,这里的主导是女子。我们管这个叫“走访婚”。男女暮合晨分,来去自由,相互走访,主要是为了解决性苦闷,所以对长相、学历、体格、家庭、财力、心灵都不挑剔,往往一两个月就要换一个partner,一个女孩同时拥有几个partner,是常事。唉,这可真是“野蛮女友”啊!她们生下的孩子真是难以确定其生父是谁。因为找不到爹,所以就敷衍出神话,说他们是踩了脚印、看见龙首,因而怀孕生的――伏羲、神农就是这样来的。

蒙古族“阿拉善旗”也有这样的遗俗。老人们把姑娘嫁给一种器物,以马鞍或火钳为丈夫,算是成人了。事后,姑娘就可以和不同的男子交往,在家接受走访,生下孩子归女方家。

野蛮女友生下的孩子,照例都归母方所有。孩子长大后,和妈妈一样都不离开本族,一直到死。这是母系氏族的特征,基本上跟蚂蚁的社会差不多:蚁后在母家里不停地产蛋,生下的女孩,未来当“蚁后”。 生下的男孩当“工蚂”,帮妈妈干活。当然工蚁(男孩)也要不时地跑出去被妞泡,去野合或者走访,协助别家的蚁后生产下一代。

试想一个社会没有夫妻固定的家庭,该是多么随便也无拘无束阿。七千年前的社会就是这样开放的:女子主事,郊外野合,走访过夜。

但开放是要有代价的,色字头上一把刀。七千年前,孩子们的死亡人数占到死亡人口的三分之一,这是因为他们的年轻妈妈也死掉了――有一半的女性死于二十几岁花季,这是整天泡男生带来的恶果。过多的性生活变成女孩的催命符:十五岁普遍怀孕,过早的孕育导致女性发育系统的紊乱,未老先衰。临产也是一个难关,难产和产后细菌感染是母子的杀手锏。即便孩子养大了,妈妈若死掉,小孩也往往是死路一条。七千年前,男人的寿命反倒比女人要长,平均在32岁左右。这个数据一直保持到汉朝前没有大变化。

下面我们去七千年前的坟地去看看。既然没有个体的夫妻家庭,也就没有夫妻合葬。人们在坟地里都是住单间。住上一段时间,肉没了,才被认为是真正死掉。挖出骨头来,转移到部族的公共墓地里进行“二次葬”。公共墓地当然也无所谓夫妻合葬,都是男女分成两大区,所有的男人葬在一区,女人葬在一区,排列井然有序,就像男女卫生间一样。“卫生间”里的每一个人依旧住单间,也有哥几个、姐几个住一个坑的,但男女绝不掺一起。能搬到公共墓地来,是一种荣誉,那些干了坏事或者得恶疾的人,是进不了“祖坟”的,也没人给他“烧纸”。那些摔死、烧死、淹死、夭折,以及交通事故而死(当然这类比较少)的人,也不许进去。对于公认的坏蛋则要趴着躺在墓里,以示与众不同、特立孤行,后来这个待遇也给了俘虏来的战犯。

坟墓里的随葬品都比较简单,多是粮食,供死人在阴间吃。也有猪、狗、猴什么的,给死人提供动物蛋白。做饭用的陶罐、吃饭用的钵盆,也都放进去。南方人爱吃鱼,就放进去鱼。四川有个家伙,死后口咬两条大鱼尾巴,象征着有吃不完的鱼。

在下葬的时候,人们唱起挽歌:“你去吧,那是你的妈妈、舅舅住的地方,安心住在那里吧,不要回来。”这形象地反映了当时母系氏族社会的实质:去找妈妈、舅舅,而无所谓爸爸。

家园 【原创】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第一章 三皇神迹 第8.9节 (完)

神农氏晚年试图离开西部黄土高原,去外地搞扶农、扶贫工作。他足迹向南,进入湖南境内就死在那里。现在湖南有一个炎陵县,里边有很大的炎帝陵。

细心的人会发现,为什么叫炎帝陵了呢?众所周知,神农氏是神农氏,炎帝则是未来跟黄帝打架的那位。在先秦著作上,俩人不是一人。可笑的是,到了西汉一朝,炎帝就被塞到了神农氏的户口本上,成为了神农氏的儿子,后来干脆偷偷摸摸成神农氏本人。炎帝与神农氏的户口在汉朝合一了!也就是说,神农氏就是我们所谓“炎黄子孙”中的“炎”。

现代学者也都接受汉朝以后的既成事实,在史材上写“炎帝神农氏”,这实在是个和稀泥的做法。好吧,我们就把“神农氏”理解成“炎帝”好了,“炎黄子孙”一词中的“炎帝”!神农氏启蒙了农业,以此资格成为炎黄子孙的名誉祖先――炎帝,恐怕也没有人会不服气吧。

神农氏(炎帝)的几个儿子,我们下一章再说他,她的几个闺女,倒值得一提。其中一个闺女跟“赤松子”先生(当时的宇航员)私奔了,俩人一起得道成仙。还有一个闺女瑶姬很漂亮,梦中遇见英俊的白马王子,得相思病死了,变成了瑶草,开着一种黄色的小花。世间的女子只要吃了瑶草的果子,就能令男子爱之发狂。后来瑶姬在巫山上落户,送给治水英雄大禹一本水力学专著。到了楚襄王时候,瑶姬变成巫山神女,成为了楚襄王的性幻想对象,和老楚发生了一段梦中云雨。

神农氏(炎帝)最小的女儿,就是有名的“精卫”小姐。精卫早年不听劝告,未经许可在非游泳区游泳,结果溺水而死。后来化做一只呆鸟,每天飞来飞去,进行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拦海造田工程。这就是陶渊明作诗所说的:“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精卫衔着西山的木石,去填汪洋的东海,想把坏大海给活活堵死,有志气。但是它这里填实一个海,隔壁势必又冒出一个海,怎么办呢。你不让它冒,那么多的海水去哪里呢?

总之,伟大的神农氏(炎帝)女儿们,都没得善终,这也反应了远古女孩红颜寿短的事实吧。

我们说,一万年前是燧人氏时代开始人工用火,使用陶器;随后伏羲氏启动原始畜养业,而七千年前的神农氏(炎帝)启蒙了农业。这是中国的史前三皇。那么,于此同时的世界是什么样呢?全世界这时都差不多,都是石器时代,唯独亚洲西部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像服用兴奋剂一样,非常早熟,率先进入了“铜石并用”时代。我的意思就是说,他们有了金属!在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两岸――也就是小天王周杰伦唱“我对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平原”的地方,出土了铜珠、铜线还有炼铜遗址。这就是两河流域。“美索不达米平原”,就是两河流域的意思。如今,美国的坦克也正跨越幼发拉底河上的大桥,进攻桥对面的伊拉克首都巴格达。

七千年前,当中国的神农氏还住在零星的坑屋,生活在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Sumerians)”已经很牛气地用世界上最早的砖建造人类最早的城邦。他们把泥土烧制成数百万块砖(因为两河流域石头少,只有泥巴),用沥青作粘合剂,建造巨大的台基式塔庙,用来供奉他们的神祗――现在的伊拉克的房子也是这种泥质的)。苏美尔人还利用这些泥巴,创造性地烧制成泥版,用削成三角形尖头的芦苇杆做笔,在泥版上写世界最早的“楔型文字”。泥版两面写完,晾干,用火烧硬,成为一块块的“泥版书”。小天王写给他那谁的爱,就是用泥版书写的吧,埋在美索不达米平原下。

白云仓狗,梭梭而过,时光继续流淌,世界走到了五千五百年前。中国还是茫茫缥缈的石器时代,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则已相当成熟,而同期的中国还根本没有文字。比文字更加重要的文明标志是青铜器,苏美尔人此时大批使用青铜工具和武器,整整早于中国两千年。

又过了五百年,到了距今五千年前,两河流域的苏美尔城邦国家已经相当繁庶:埃利都、乌尔、拉尔萨等等。城邦的王宫多到数百间厅房,包括官员、书吏的办公间,王宫比法国的凡尔赛宫还要大。城邦有着严密的祭司组织和城邦常备军,不断发生政权更迭。城邦之间为了争夺土地、水源和人口,兼并战争不断,战争的丰功伟绩记录在出土的石碑上,参战一方规模动辄几千人。大量王陵出土了五千年前的金银宝杯、短剑与印章,楔型文字则记录了城邦土地转让买卖的合同,还有经济表报,上面提到大量奴隶。他们还施行一系列的税制改革,许多粮、油、酒等容器的盖上扣着私人图章,标志着商人的出现,他们乃至与遥远的印度发生贸易。

如果以文字、青铜器、城市作为判断文明的要素,那么在距今六千至五千年前时段的苏美尔人已经率先达到了文明的标准,第一个在全世界跨入文明的门槛!而这时的中国,实则连夯土城墙都还没有,意味着小的城邦国家都没出现。这时的中国有的只是一个黄帝战蚩尤的传说,没有文字、青铜器和城市。所以,中国虽然号称五千年文明,其实这个提法大有水分。

苏美尔人先后创造了很多世界第一,他们率先开凿运河,率先使用驴子拉的轮车,芦苇、木头制作的船只,率先掌握砖拱技术,率先使用铜钉子,率先写出第一本成文法,使用12个月的阴历,把欠缺的天数用闰月补足,运用独特的六十进位制:把一个圆周分为360度,一小时分为60分,一分钟分为60秒。他们掌握四则运算,立方根、平方根公式,还酿造古代啤酒,使用世界上最早的肥皂,有世界最早的犁,培养了全世界最早的小麦和大麦,把麦子磨成粉,和成面,搁上发酵粉,烤成古代面包。加上蜂蜜作为甜味剂,还有椰枣汁,非常之美,成为西方世界的主食。苏美尔人还把面包碎末浸在水里,创造了液体面包,实际就是发明了啤酒。对于肉,他们也沿用了面包的制作方法――烤,为此苏美尔人还发明了世界上最早的餐叉。(西方的食品是烤,中国的食品是煮,演化成不同的文化,这一点我们以后再谈)。

继苏美尔人之后,世界上第二个跨入文明行列的是非洲北部尼罗河畔的埃及人。遗迹显示,埃及在距今五千五百年前有了城墙、砖房、青铜技术,以及文明的标志――城邦国家。最出名的国王,就是Scopin King(蝎王,美国大片刚演过的)。

埃及人创造的世界第一也很多,发明了比楔型文字略晚的象形文字。象形文字可以从左往右写也可以从右往左写的,但不是写在泥版上,而是莎纸草或石板上。埃及人发明了世界上最早的玻璃,利用灯烟混和蜜糖制成世界上最早的墨水,发明世界上最早的兽皮鼓,种植大麦、小麦、亚麻、葡萄、无花果,最早在建筑中使用铅垂线,把圆周率算到了3.16(而这时的中国还不知圆周率是何物)。他们率先居住在带有楼梯和地下室的楼房,房间里有世界最早的桌子和椅子(而中国的椅子是到了汉朝以后才有)。埃及人身穿亚麻布的衣服,带金银首饰(而不是中国的玉器,中国人爱玉不爱黄金)。埃及贵族妇女还坦着右肩,露出一个高贵的乳房在衣服外面,这是当时最时髦的造型。他们的女孩率先在世界上使用矿物质的带颜色的化妆品,率先使用天平(以秤量货币金子)。人们把面包烤成圆锥形,花盆那么大。

相比于苏美尔人与埃及人的诸多第一,同期的中国除了培育了粟、养蚕和扎耳朵眼以外,乏善可称。

【第一章完】

家园 我会考虑修改一下原文的措词的

谢谢啦!!

家园 举手提问

几个月前看了你的夏商周历史, 收获不小.有个问题一直想问.

你好像说商汤在他的就职演说上提出了天命(heaven's mandate)的概念, 而我记得在别处看到天命是周天子的发明. 不知你的根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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