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判决很公正,某些人很高兴 -- 女生跟班
所谓“被告一句话”不说,是在宣判的时候,而不是庭审的时候。宣判的时候,自然没有被告说话的余地,除非法官问被告“你还有什么说的吗”?更何况,被告自己愿意不说话,旁人又能如何?不是“有权保持沉默”吗?难道被告不说话,就一定是被塞了“哑药”?或者有更离奇的,被告被灌了“迷魂汤”?可是也不对啊,被灌迷魂汤之类的东西,总该有点神情呆滞或者萎靡不振的症状,怎么观看了直播的“群众”们没有发现呢?
至于“辩护律师是案发单位的法律顾问”,则是一个基本事实的错误。律师是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而不是闸北区公安分局的法律顾问,法律和法规没有禁止其不得担任杨佳的辩护律师,更何况,至少到目前为止可以知道的是,该律师为杨佳辩护,是得到了授权或者委托的。至于你要说有谁逼着杨佳委托这位律师,呵呵,我不知道,需要你举证。
律师为杨佳辩护,无非是罪与非罪,或者当适何罪,罪轻罪重。以杨佳杀人之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你认为应该用什么罪名为杨佳辩护? 恐怕也只有“故意伤害致死”才略微靠谱一点。
只是作为本地人的一点自我感觉而已,呵呵。
插播一下:
老太太有句话--强权,从夺取政权开始就是强权!!
气咻咻的。我觉得吧~~~这位老太太的出身肯定不是工农阶级,也不会是城市平民,肯定是在政权更迭中吃过亏的,否则,哪来那么大仇恨呢?
要说有在文革后遭遇过下岗什么的,对当下不满,当也不至于从“夺取政权”开始算起的。看这老太太的年纪,差不多正好掐在这当口
我也没觉得司法界有什么令人失望的。外界,包括之前深圳,北京那些律师提出的所谓质疑,基本都是站不住脚的,在我看来,不过是为了露个脸把谁搅浑而已。
为什么没有一家新闻媒体放出类似的消息或者采访记录,甚至连官方的消息都没有,官方消息就一句“判处死刑”。死了六个人,怎么连往常都会有的类似“死者家属在法庭上……”的官方模板都不用了呢?
你说律师是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和分局没关系?那我问你,分局接受谁的领导?市局是吧。市局的局长一般是副市长。区政府接受谁的领导?市政府是吧。领导一样,还都在一个区办事,分局和区政府一点关系没有?
最后,我不知道应该用什么罪名为杨佳辩护,因为我没见过证据,没见过询问笔录,没办法判断。但是我一定不会在侦查阶段还没结束之前就对媒体说我的当事人死定了。
我怎么知道这个老太太不是那位艾沫沫雇来的“托”呢?
难道宣读判决书的时候应该是被告和律师说话的时候?
1、不是有人补了你一段资料了吗?从行文来看,是《财经》的,不过我没看到杂志或者刊物原文,我不能确定。
2、“判处死刑”就是官方消息。
3、“死者家属在法庭上。。。”这是官方模板?我需要一定你提供一定比例的样本作为佐证。
4、有关系不一定存在“利益冲突”。是不是:“利益冲突”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我建议你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都梳理一下。
1、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
http://news.sina.com.cn/s/2005-12-02/11527602652s.shtml
上面是庭审现场
http://news.sina.com.cn/c/l/2006-04-26/13229724569.shtml
上面是判决外加各次庭审的链接
2、北京崔英杰案
http://news.sina.com.cn/c/2007-01-12/174212022689.shtml
上面是庭审现场
http://www.fatianxia.com/blog_list.asp?id=7135
上面是带有时间轴的庭审过程
死一个警察或者城管,都可以报道的这么详细,为什么死了六个警察,就只见到一份刑事判决书?6<1?
都说了这是讨论庭审过程,难道从结果能推出过程?
补的那段资料哪里可以看出公正了?还是只有个结果没过程。另外,最后那一句“我看你服不服”,真NB啊,让咱们小民也开开眼,说出来看我们服不服嘛。
对,有没有利益冲突不是我所了算了,政府说了算嘛。自己看规定。
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是: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受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就凭几个老头老太太?
我不可以怀疑他们是艾沫沫雇来的托吗?
再者,早两个月不就有录音了?
哦,对了,你肯定会说录音不完整,不过,你贴的这段录像明显也不完整啊
难道不是?
谢有明就出现了,见了自己当事人后,就出来对媒体说:我当事人死定了。
如果这个时候,杨和谢非雇佣关系,那岂不是警察在骗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