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谈谈那些"关心"杨佳的人的心态。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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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关于开庭

del

家园 恩,法学界就是这个态度占主流

del

家园 这个问题从法理上叫

del

家园 是滴是滴

家园 补充

del

补充
家园 我在美国听的都是简易庭

没点刺激的,都是小P孩酗酒滋事之类。

家园 我错了,我认错——我看成熊猥琐了
家园 你这是选择行看问题,

其实警察代表的应该是公正,而当这种义务不被执行,那这警察也是个罪犯,如果警察没有执行他的义务,那就没有权利.而这就是问题的所在.

杨佳的问题先不论是他杀人上,而是他原先的不公正,而对他施加伤害的就是这些警察,所以,他在理论上是应该有个公正的说法.

其实,警察在中国是什么大家都知道,他们是一些什么东西?

看河友千里烟波的事情就知道了,它姐姐的车给偷了去找警察,而警察说可以给她六百了事,而这就是警察的作为.

首先在这事上,警察就没有旅行他的责任.所以他应该没有权利.于是我们就认为这写警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他们就是一群犯有渎职行为的人.

好了.一群这样的人去抓一个人,叫人家给前.你反抗就是袭警,不反抗就给钱.那你能认为抓你的那些人是法律意义上的警察吗?

我就被警察这样勒索过,那年我在家里这,刚从外地回来,穿着好点,而有个晚上和朋友上街,结果警察把我们都抓去,抓去的理由是怀疑我吃白粉.当我们到他所的时候,有人亲热地问我找家里谁来处理.好!这不是勒索吗?当然嵌我没有给他,差点那个晚上他们就出大事了.当时在盘我的时候我先问那警察的警号姓名等,他不敢说,这一不说我就说你再不说我有事我找说,最后他拉我到门口去看他们所的牌子,结果最后我把话放在那,要不就说你名字,要不我收拾你们.最后的时候他们放了我们.我朋友胆小走了.我在他们那里要刚才盘我的人出来.结果那主怕死不出来,而到十一点的时候朋友来找我回去,亲戚什么都知道了.叫我回去,好,好回去吧.到二点的时候我在去他们所把门堵了.让那主出来,结果他找了一个我以前认识的叫我不要管了,不过当时我一定要收拾他。这不,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溜了.而第二天再找一人来叫我就这事了了.因为家里人知道这事,要我走,叫得急。要不最多三天我就去他那里也来这么一回.为什么?他们抓我就看我好象可以弄点钱,就这样,一到那里就问找人可以送钱,好!勒索我比他们行家.所以他们勒索不了我.但这事不应该是他们去抓人勒索.所以我就去弄他,其实家里人不叫我走那真的都收拾那所了.如何实施我都算好.其实不是我偏激,是他们太不象样子了,靠本事吃饭吧,打赢我抢就是了.穿警服来弄我.我能让你搞吗?

再说了,这些人他们首先是 警察他们才可以抓我到那里.应该不是他们那里每个人都准备勒索我,但这是他们的集体行为.这你能他那些警察不是在犯罪吗?

行!你说的警察代表的是正义,但为什么警察犯罪会得到他们的庇护,我们只是天然的受害者?

从法律的精神说说,权利和义务同在.那警察要是努力地去做好他的警察那他们就有权利,象用警察招牌去干那些害人的事情就是合法吗?

说的好!“那是警察中的害群之马!”好了。既然知道他们不是什么好东西为什么要包庇他?为什么为他们的犯罪去那些在施害的事情。而警察的下些作为是不是比一般的犯罪人员危害更大?要不要罪究?

请问,靠警察招牌去犯罪的不去抓,你有什么理由去处死杨佳?

今天新闻说韶关公安局长被抓了。至少可以认为现在的韶关的警察从今天开始有是否是不是犯罪人员就有商议了。如果他们局长不被抓,那韶关警察就是个人人可以杀之罪犯。

这就是道理!

所以这些基本的法律精神都没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都不说,只说警察如何地因为在受保护中可以合理地杀人,抢劫勒索,那就是糊涂呀!

就这理,杨佳的死我没有问题,而那些警察,制造杨佳事件的警察,他们出是包括杨佳在内十一个家廷,七条人命的元凶。为什么他们会没事?

家园 你说的这些跟刑诉法里并不一样.公开审理跟死刑无关

刑诉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补丁里加多了一个商业秘密,跟死刑不死刑有什么关系?跟复核权变动有什么关系?

家园 是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
家园 老兄下脚太重, 有些人开始骂街了.

LOL.直接忽视即可.

家园 我查了补丁了,也许有新的?

如果有,贴下可好?

家园 我也是本周补习上课上到刑诉才知道的

del

家园 您这都哪跟哪啊,还扯到制度,嘿嘿
家园 楼上说了很多

“警察在中国是什么大家都知道,他们是一些什么东西?”——这话说得挺重的。

不过既然说杨案,就该说和此案相关的上海警察有哪些不对的,说谁谁的姐姐碰到了什么警察,说韶关公安局长如何,和本案相关么。

当然可以说他们也是警察,天下乌鸦一般黑……不过同理,他们也是中国人,是不是证明咱们中国人都是混蛋?

如果要证明中国警方的工作不好,需要改进,就直接说好了,大家都能理解。借题发挥,而且借的题并不贴切,说服力反而没有了。

“制造杨佳事件的警察”——是指要求杨出示自行车凭证的那位,还是其他?我认为,那个警察在执行公务,公民应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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