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解读】一封有意思的信 -- 陈郢客
邓公的信很见“这个人”的存在,——这也是我对他的文字观感要较刘强的缘故。哪怕大家都写检讨,他掩饰少,自我视界跃然纸上。
时令套话一概掠过,——那年头是反托反修,这年头是戴三块表,8荣8耻——哪个年头也少不了时令话。
邓公看人有他的一套:
——邓公后来对伤痕文学,说了句“哭哭啼啼,没有出息”。他对于文人的看法,亦是多年观察而得的定见了。
这封信也透露,“我只知道他(注:指陈伯达)在工业方面提出了两个主张,一个是搞托拉斯,一个是要搞计件工资制。”。“搞托拉斯,我们试验过,这意味着工业的更加集中,对于发挥地方积极性的方针是有很大矛盾的。搞计件工资制(他为此专门在天津搞了个调查材料)是意味要进一步地搞物质刺激”。——大约出乎很多人对于陈伯达的想象。陈伯达和康生间的暗流也说得明白,“写批判苏联修正主义一批文章时,由于是在康生同志那一个班子写的,陈伯达一直没有兴趣参加。”
四野和二野派别之间,林帅和刘帅的矛盾亦有表述。“刘伯承同志在军事学院的教学方针中是有缺点和错误的,批判是应该的,但是林彪和彭德怀一块,对刘的批评不是与人为善的,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更是声色俱厉的,他们甚至说刘在二野没起什么作用,似乎只有我在那里起作用,当时我曾为此说过,没有那样能够很好合作的司令员,我这个政治委员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我记得在常委也说过)”。
刘少奇曾拉拢贺龙、罗瑞卿等人,压抑老帅,林彪当时的郁闷亦可见而知。“当一九六六年初(一九六五年十二月)林彪提出罗瑞卿问题时,性质是那样严重,我的感觉是很突然的。而在叶群向我叙述罗瑞卿如何反对林彪,如何企图夺权时,又夹着一些罗如何轻视我的话,我听了并不舒服,我总觉得其中包含了一些个人的东西,在方式上多少带一些突然袭击的性质”。
至于邓公的道路,其局限处我们要付什么代价,——文中亦有提示种种。
另外,1961年,原子弹之争,刘、邓是主张“暂缓”的。毛、周以及各老帅却是坚持勒着裤腰带也要上的。见《1961年发展原子弹之争》
还有一点很有意思,
“鞍钢宪法”是什么回事呢?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后半期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适合我国实际的工业化道路。鞍山钢铁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工业企业,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中走在了前面,形成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独特模式。“两参”就是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工人群众参加企业管理;“一改”就是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是指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与工人群众相结合。(关于“鞍钢宪法”
毛泽东在鞍山市委报告提出之前,就已经比较明确地形成了 “两参一改三结合”的企业管理思想,但这并不等于毛泽东放弃了自反右斗争以来就在他的思想中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挂帅、群众运动等管理和领导社会主义企业的基本原则。他关于鞍钢宪法的批示实际上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治挂帅,群众性技术革命,这是企业的指导思想;二是不同于一长制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是企业的领导体制;三是“两参一改三结合”,这是企业的管理制度。这三方面的内容结合起来,才是毛泽东所希望的“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的鞍钢宪法。
鞍钢宪法曾被确立为国营企业中的“宪法”,地方上“政治挂帅”和“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执行分寸并非完美;后来却销声匿迹了。(鞍钢宪法研究)邓公目光注重当下实用,因其不够完美——日后便走了另一条道路。
我们丢掉了,美、日却有所借鉴。“在这股“后福特主义”的世界潮流中,毛泽东所推崇的“鞍钢宪法”,以其最早并鲜明地向僵化的福特式分工体制挑战,而格外受人瞩目。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教授罗伯特·托马斯(Robert Thomas)明确指出,“毛主义”是“全面质量”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④,即充分发扬“经济民主”——两参一改三结合——恰是增进企业效率的关键之一。”(见崔之元:鞍钢宪法与后福特主义)
为什么当年毛公坚持要定为“鞍钢宪法”?
——而今日国企改革,却令人头疼无比?管理人手握大权,却不是所有者,便会糟蹋,于是经济学家们说:私有化,卖了好!
其实,本来还有一条探索的道路的。工厂是职工充分参与的工厂;是大家的工厂。社会主义道路——如何发展国有企业,在“试错和改革”中,我们得到了一些东西,也失去了一些东西。
有没有独创性,能不能以人为本,以我为主——后面需要的,不仅是勇气,而且是制度,或曰配合的利益集团。
重温旧文,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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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少奇,情愿冒“私货”之嫌说上几句——只为当下合题时代,我们能有所破障。前人均不完美,yy的事还是少干吧。重要的是——我们正视且面对我们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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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信里的这句话很有意思:
“这多少影响我在处理罗的问题犯下那样不容宽恕的错误”
不知道他在处理罗时犯了什么错啊
刘邓都被搞下去以后,
毛可以放心搞自己的鞍钢宪法了,
如果真的实用,到邓重新上台时也该表现出来了,
为何邓还又要抛弃鞍钢宪法?
如果鞍钢宪法的效果 远强于 邓的办法,
邓改革后工业生产应该会有一个滑坡,这是没有看到的;
从这个方面来说,鞍钢宪法怕没有那么理想,至少对提高劳动生产率上如此
1960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批转《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的批示中,以苏联经济为鉴戒,对我国的社会上义企业的管理工作作了科学的总结,强调要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即“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制度。当时,毛泽东把“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称之为“鞍钢宪法”,使之与苏联的“马钢宪法”(指以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冶金联合工厂经验为代表的苏联一长制管理方法)相对立。
至于“鞍钢宪法”缘何昙花一现,
贾根良:南开学报2002年第4期。
经济调整时期——刘邓主持时期——又改回去了。
现实里官僚机器更乐于推行“马钢宪法”——沿着苏联的路走下去。
鞍钢宪法和马钢宪法有很重要的一点区别:“官僚为主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监督改进”。
附录里有提及刘的“四清”运动——有些根子的事儿,就不再多说了吧。
应当客观公正地说,上世纪五十年代前期,苏联对中国的帮助是很大的,奠定了新中国的工业化基础。尤其是在重工业方面。但同时,由于当时实行的“一边倒”政策,苏联的集权化管理方式也被同时引进到了中国。现在回过头来看,苏联模式对中国的影响是很坏的,而在当时,苏联的经验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圣经,是没有人敢于提出半点怀疑的。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他是不会不意识到这些的。
非常难得的是,当时二初轧厂的孟厂长对初轧机超压下实验非常支持,这是一位解放前经常领着工友到鞍钢大白楼闹罢工的老工人,虽说没有什么文化,却对工厂十分了解,是一个十分正直的老人,对这个年轻人十分重用和信任。“你们放心大胆地干吧,出了事我来担着。”正是有了这样的干部参与,才使得初轧机超压下实验有了前提和成功的可能。
那一年,宋必达34岁。
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不仅说了“七分人祸”,还说了“错误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党内不纯,地富反坏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利用我们的错误,添油加醋,兴风作浪,又进一步加重了错误的恶果。’”他说防止党内有人搞修正主义,说过“高级干部中有,青年干部中也有。”
他和毛四清运动的分歧亦是:毛指向官僚机器当权派;他指向地富反右坏,指向基层干部,还搞了20%的名额啊。——最后是毛收摊的。
连贯看下来,——我们或许会有新的反思。
刘邓当政——谁也不会搞“鞍钢宪法”的,——它真是昙花一现。
毛知道“两参一改三结合”意味着什么,——可是文革,各地争权夺利,大家都冲政治上,——宁可拉起一派斗另一派(这个容易)——利益集团们对“两参一改三结合”,哪里会有动力呢。
我们今天,重温昙花一现的“鞍钢宪法”——有助于我们思考当下的问题。
这是正好看见个资料,凑了篇解读而已。
鞍钢宪法是因毛泽东的个人批示而产生——下发全党;但它并没有经过党中央的集体讨论。
可是经济调整时期的《工业七十条(草案)》,确是主政诸人集体研究(毛这时不管经济),(经过中央书记处正式决定,组织专人调查研究,并经中央工作会议反复讨论后)正式出台的。后者和前者“大唱反调”。
“人民当家作主,监督改进。”怀疑这个方针用在企业上的效果,人民,并不总是正确的
基本上我的认识,公平和效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看到一面越多,看到另一面就越少。
目前世界范围内,民主的国家有,民主的企业没有
邓那个毕竟是调查研究出来的,如无必要应该不会专门去“大唱反调”。你肯定这个七十条不如毛的个人批示?肯定?肯定?=。=
——针对我们的时代。
鞍钢宪法出身不好,大跃进时期——而且与政治斗争似乎相关——后来再无机会实践。
在《鞍钢宪法研究》一文中——最讽刺的是,鞍山市委对毛的指示理解只倾向于“政治挂帅”——而不是“两参一改三结合”。为何?官僚阶层实无动力。
——鞍钢宪法不应该被人遗忘。事实上,美、日在管理、技术革新上均有所借鉴。我们却丢光了。
国企改革,结合“鞍钢宪法”,会不会别有感触?——是的,仅仅说国企改革。要知道,国企在某种程度上不单纯是企业啊。
精髓即两参一改三结合。
邓对“政治挂帅”不感冒,——精髓也就弃用了。
就企业管理,推荐上文中的鞍钢宪法和后福特主义
美国日本可以借鉴——我们为何不能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