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政法大学学生当堂砍杀教授 -- 逍遥探花
从极端杀人到胡core让你失望,连个过渡都懒得加么?
还真没见着几个愿被教授睡的女生。没办法,教授都要骑车到隔壁学校看女生。
F2,特别是一群上了学的F2,那这个地方就一定乌烟瘴气,到处是闲话八卦,一男一女走在一个楼道就是暧昧,出去吃了饭那可不就一定是乱搞么?这群F2刚跟老公来的时候还算老实,一上了学就超级马丽吃蘑菇--立马升级,个个都是教导主任,一聚会就开始盘点别人。我曾听一个不是F2的大姐用及其痛恨的语气描述另一个男同学,而理由仅仅是别的F2在传这个人的故事。
人家都说了暧昧的定义就是说不清道不明,而这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还是二手三手听来的暧昧的暧昧呢,哪里来的“总是一定”。
暧昧的定义是关系
胳膊的定义一定是裸体罗?
你觉得这需要过渡吗?
如果你在社会底层生活过。如果你没钱没权沒势沒关系,又恰好出了车祸,你的哪个亲戚在工厂里断了手指,哪个朋友的父亲在矿里被压断了腿,又谁拿不到工钱等等。或者作生意,被哪里拖欠了货款。或者你自己或亲人就在街上摆摊,被城管成天驱赶,抢夺。因为这些,你就需要和警察、法院、政府打交道。你就体验这个社会是怎么运转的了。你能获得的“公平”,你的被剁掉的手指、压断的腿,你的生命,你的尊严的价值是和你的身份、背景、关系相当的。中国没有法律,或者说这个体系根本不work,这是大伙都知道的啊。
当然,如果有人生活幸福,不像一般的刁民那样满腹怨气也是可以理解的。
极端杀人?我认为阿拉伯人的恐怖主义在道义上是值得同情的。同理,这个极端杀人的学生。虽然我永远不希望他选择自我毁灭。并且庆幸自己无需作这样的抉择。庆幸自己的一切。
就算你没钱没权沒势沒关系,又恰好出了车祸,亲戚在工厂里断了手指,在矿里被压断了腿,又谁拿不到工钱,你能跑到大街上去杀人砍人放火么?美国也有没钱没权沒势沒关系,又恰好出了车祸,亲戚在工厂里断了手指,在矿里被压断了腿,又谁拿不到工钱的。你到美国大街上砍个人看看?正是华尔街崩盘的时节,满大街都是想杀了全家逃债的。btw关于阿拉伯人的话你可不要跑美国大街上乱说,那是要进jail的。到时候不论是哭求小树丛还是哭求胡core都是没用的。
那么我的选择是:
1.报案或向法庭提出控诉。但如果是车祸,对方会通过关系把过失责任变成你的。或至少让你承担部分责任,然后对方一分钱不用赔。其它事项也一样,只要有一点点操作空间,他们会不惜伪造证据。然后拖上几年。
2.申请行政复议。结果和过程同上。
3.找媒体。根本不会有人搭理你。
4.上访。被抓回来,危害社会秩序,破坏公共安全,视情节严重与否判3-10年。各个地方政策不大一样,有的地方或有的人会先被痛打上几顿的,包括老头。
5.庆幸自己还活着。不就一条腿,不就几个手指吗?公平是啥玩意?万事皆空,算了。
你的选择会是?
假如你是那个学生。你的选择是什么?假定你的女朋友或者你自己被侵暴了?你打算怎么反应?
而不是唆使男友杀人。
如果只是偷情,凭什么杀人?
1.“强奸”基本上是不需要甚至不可能的。当然对教授来讲可能还是需要一些技巧的,也可以肯定政法大学的教授是具备这些技巧的。那些导演编剧则根本不需要任何技巧,只要一个暗示,在北京的无数北漂女孩就会。。。有的地方的有的恶少几乎是一礼拜换一女朋友。有的地方的警察同时有几个女朋友--几乎都是其前扫黄对象。所以,“强”的概率极低。
2.那个女生是否“唆使”或曾给予某种暗示,甚至水性杨花(偷情),可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该男生与该女生确认了恋爱关系(?),或该男生对该女生一往情深,这使得该男生从某种价值观出发认为其对该女生负有监护责任。而教授与该女生发生关系(被玩弄?)的事实(?)是其受辱的根源(怎么发生如何发生并不重要)。该事实(?)被该男生认定对其本人(也可能包括该女生)的人格尊严构成了最大程度的伤害。
3.杀人有理沒理是太复杂的哲学命题可能超出我的知识和智力恕不回答。但我个人对像冉阿让为家人偷面包,芳汀为女儿卖身这样的事情是同情的。扪心自问,如果那个男生的事情发生到我身上,我也有可能会杀人。谨供批判。
就是一个男的因为一个女的杀了另一个男的。除了身份特殊了点,本身只是普通的情杀罢啦。
你的这一系列推演有证据么?这样说对死者及其家人还有女孩子都非常不公平。
要说什么政治方面的原因造就那学生的暴戾,那么请问他就可以杀人么?
该男生对该女生一往情深,这使得该男生从某种价值观出发认为其对该女生负有监护责任。而教授与该女生发生关系是其受辱的根源(怎么发生如何发生并不重要)。
那是不是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而该女人则和一个社会地位更高的男人发生关系。则这个男人都可以去杀人了?
类似值得同情的事情多了,如此全国一年不知道多少情杀案。
强奸是肯定的,杀人是应该的。审判是不可的,惩罚是不行的。
这样,正义是伸张的,社会是公平的,天下是太平的,百姓是拍手欢迎的。
您的私货还是自己收着吧。强奸就该被杀么?况且您这个强奸还处在推论之中。
我不妨演绎一下您的理论。
您结婚了么?我一定有理由杀你了。为什么?
结婚了,谁会跟你结婚呢,一定是你逼得,要不然跟你结婚。你一定强迫她了。既然你强迫她了,你就是个人渣。当然该杀。
没结婚?一个大男人没结婚,不是生理就是心理变态,也是社会渣滓。一定得杀。
哦,您说你是女的。一样啊。结婚了,淫贱;没结婚,变态。
你怎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