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怪叔叔猥亵罪不成立 -- 荒岛求生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weixiemen/news/200811/1105_4967_864451.shtml
一,接触部位仅限肩脖;根据当事双方陈小朋友和林嘉祥的陈述,林确实与陈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仅限于肩膀靠肩脖位置。
二,摆脱地点离洗手间八米;陈小朋友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离洗手间约有8米远,但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还看不到洗手间的门口。
三,林身高体重仍让逃脱证明力量有限;四,现场监控未发现猥亵。
想起陈mm那篇"对中共/国的信心可以耗费几次"的文章。 也许这件事情里怪叔叔真的没有猥亵,但是却再一次印证了官官相护,无法无天的社会环境。只要没有抓现行,就算被录像录下来,也可以掉包,隐藏,大事可以化小,消失可以化了。如果出事的各方背景调换一下,会是什么结果?
真失望!!!
虽然我不满意TG 但是 把从流血到给房东大娘挑水换来的信心耗费在怪叔叔身上 真是觉得怪可惜的
日久天长,人人心中都是愤恨的情绪,有一天爆发出来就惨了
这个人我看在官场也没法混了,再有人,再有权,他把他这种人的特权都摆出来了,把能做不能说的都摆出来,估计官场里也人人都想和他划清界线。
仔细想想我也就能在这发发牢骚。
充分拥有道德高度 被性侵了都可能(当然,也得别人忍着恶心)
怪叔叔这件事,放到美国恐怕连免职都不会,因为没有hard evidence啊. 想想辛普森案。
还记得年初纽约市长嫖妓丑闻吗? 给他提供妓女的老鸨自杀了。掩护了多少人啊。这事美国报纸连提都不提。对于大众来说,没被报道的事情就是没有发生的事情。
所谓对政府的信心主要看一国的宣传水平。好的宣传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And it is easier to cheat a mass than a person。TG的宣传能力实在太差。
怪叔叔的影响太坏了...
检查宴收,提钱释放,
酒精考验,白收起家,
勤捞致富,择油录取,
得财兼币,大力支吃,
攻官小姐,繁荣娼盛,
领导特“色”
下大雪,说是百年不遇
大地震,说是自然灾害
办奥运,说是为国增光
毒奶粉,说是个别事件
房价高,说是市场选择
股市崩,说是国际气候
经济差,说是结构调整
工作难,说是历史遗留
反正你们吃宴会,住别墅,开好车,高福利,出国游
免费分房,公费看病,不用辛苦找工作,为生活去奔波
花仆人的钱,用权力垄断希望,还天天骂素质低下的老百姓!
有刺刀有大炮,却连个台湾都收不回,只能用来对付老百姓!
有铁网有高墙,为非作歹的逍遥法外,仗义执言者身陷囹囵 !
所谓太平盛世就这样吗?猖狂得意的脸,被欺辱哭泣的孩子!
黑夜给我们黑色的眼睛,难道不应该用它去寻找光明?
沉默啊!沉默吧!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人家又没犯国法党纪。一身清廉两袖清风。
还没追究你们老百姓诽谤诬蔑呢
猥亵法律上的定义摆在那里,林某虽尤其可恨,但并不属于猥亵,也并未构成犯罪。
性骚扰应该比猥亵更适合描述这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