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黄昏有感 -- songc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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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小赵啊,本来以为你是对政治理论有深思熟虑的人

谁知你拿《刷盘子读书》和印度当正面例子,实在令我颇为失望。

《刷盘子读书》的作者愚蠢小猪和陈经有过大段的辩论,陈经都贴在河里,你应该去看看:

/thread/408204

印度整体的发展不如中国。但国际知名的大企业不少。中国也有国际大企业,但那多是靠其在中国国内的官方垄断地位搞钱的企业,其竞争力恐难让人信服。为什么印度可以有自己的大财团和大企业,而没有成为买办天下呢?

描述印度情况的文章也很多,你应该看看。印度有什么国际知名的大企业?塔塔可以算,米塔尔不是的,因为它除了老板是印度裔之外和印度没有关系。中国除了垄断企业之外,也有海尔、联想嘛。而且不要看不起中国垄断企业的竞争力。我一个同事的太太在国家电网工作,被派到菲律宾参加国家电网承包的菲律宾电网建设工程。如果没有竞争力,怎么走出国门的?如果你愿意,倒不妨把菲律宾主管电力的称为买办。中国企业在非洲大搞基础建设,近来甚至还在卢旺达建了一个(很多人称为租界的)自由贸易区。是别人愿意当买办呢,还是中国企业有竞争力?

家园 再教育一下你吧。

司法独立从来都不是民主的一部分

你连现代民主和古典民主的区别都不知道。现代民主包括司法独立。

劳动教养是经人大授权有严格的法律程序的行为而不是什么没经过司法程序!

人大那是立法机关的认可。但劳教的根据却不是法律,而是行政法规。执行时也不经司法机关审判。

教养由省市的劳教管理委员会审查决定。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对主要事实不服的,由审批机关组织复查。经复查后,不够劳动教养条件的,应撤销劳动教养;经复查事实确凿,本人还不服的,则应坚持收容劳动教养。

按上面的规定,人家连向法院起诉,或向上级劳教委员会上诉的权利都没有。

对于所谓人大的授权,你还可见下面的一段议论:

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法律思考

http://www.66wen.com/03fx/faxue/faxue/061117/31178_2.html

1、本案中凸现出的一个法律问题是:目前我国的劳动教养有无法律依据?

根据《立法法》的第 23、41 条的规定:“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以国家主席令颁布施行”。而目前我国劳动教养的三部法律依据,《决定》和《补充规定》尽管是人大常委会批准,但是由国务院公布施行的,《试行办法》是由国务院转发的公安部文件。因此均不符合《立法法》的规定,不属于法律,而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无权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9条第2款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该法第10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我国《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该法第9条也规定了“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不得授权作出,只能由法律设定”。作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抵触。

关键词(Tags): #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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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继续教育你

至于上访当作精神病 估计没有哪个国家对精神病的诊断是靠法庭的!

精神病的诊断是靠医院,但为什么不由家属决定在家治还是送什么医院,而是直接强制治疗?你强制限制人身自由,当然得经过法院,否则我行政机关搞个医院证明就可以把人关起来打药了?这不是侵害人身自由吗?

关键词(Tags): #精神病
家园 好的。有空去看。谢谢指点。
家园 那挑战隔离但平等的黑人运动呢?他们那叫革命?
家园 别逗了。那是一回事吗?
家园 那是被恨他的报复罢了。后来,那个鞭他尸的国王呢?
家园 鞭他尸的是查尔斯二世

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国王(1630-1685)。死后王位被他的弟弟詹姆士二世继承。

家园 所以呀,这詹姆士二世不就出来了吗……
家园 坐而论道一把

这么搞,姓H的还能说点东西出来。实际社会经验,就差了远去了。

那么贫嘴开始。

楼主你提到的这种“重视中下层利益”的制度,我不是非常清楚,这个制度是不是一种社会民主主义制度。或曰,北欧模式。

我在以前的一个帖子中提到过这件事情。我抱期盼但是悲观的态度。

与此同时,必须看到的一点在于,新的左派势力中,缺少新的右派势力那样的,象美国那样足够强大的“榜样力量”的支撑;亦同样缺乏足够多的有实际经验或是实际认识的实干家的支撑。与此相反的是,即使在政治上再民族主义,在实际情况中,我们仍然不可避免地引用(美式的)右派自由模式,因为它是(接近唯一的)被研究得最多的经验。

它的问题就是,借鉴这样一个模式,将必不可少地让人产生“被对立意识形态阵营所利用”的担忧。

从另一个角度讲(我称此为“社会正义力量的缺失”),我们需要一种能用于实际工作的社会民主主义模式来平衡目前的大资产阶级模式倾向,但是左派理论家在《读书》中被打倒了,左派实际人才又不存在。这样再加上主流的保守主义/封建世袭力量利益集团——这些人为后现代主义理论家所代表——整个社会就会呈现出一幅“给旧的或是新的利益集团服务”的缺乏正义的图景出来。

这同样是可悲的。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815663

我个人相当厌恶极左,并且不认同新左目前的某些方式,但是我认为,社会需要这样一种理性与(相对)正义的声音以及实干,而不仅仅是民族主义的呐喊。我们需要一种平衡——而看上去,天平已经倾斜了,而且有越来越倾斜的趋势。

我们的问题不在于是否需要楼主你说的这样一种模式,而是在于,我们如何去做到你说的这样一种模式。

美式体制的一大好处就是被研究得透,党内外支持它的人够多。但是同样最大的弊端也是这个,党内外反对它的声音,绝对也是最激烈的。就象你所说,怕被人演变了。而且,确确实实别人就是在演变咱们。我们学他们,就是主动被演变;监守阵地不去学他们,还怕被收买的人帮着他们让咱们被动地被演变。无论如何心理上都是很难以接受的一个东西,实际操作中风险也太大了。

那么,我们该怎么走?

向右走,已经被否决掉了。向左走,经验何在?势力何在?靠乌有之乡这种东西摇旗呐喊算是力量么?回归毛时代已经决不可能,实现新左派,你依靠什么人?

然后我们就继续保守。走“中间道路”,或者说守成道路。

但是守成道路一样是走不通的。守成主义理论家提到,希望在这个过程中让生产力得到发展,自动地进化出和谐社会来。

——这只是一个泡影式的理想。

一位左翼人士非常敏锐地指出了这其中的内在逻辑矛盾。原文忘记了,大意是,你这个守成主义,其“成”根本就是官僚资本。你怎么可能靠守着这个“成”,让他发展,然后指望一个坏的内在本质,去进化出一个好的内在本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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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左中右三条道路,从纯理论上来说,基本全被否决掉了。因为它们都在不同层面有非常致命的不利因素。左无力,右丧国,中间路线靠不住。

所以你就要问我,姓H的你写了这么多,就得出这么个狗P结论出来?中国必亡?

对。就是下面这个狗P结论:

少讨论理论上该如何如何做。历史是靠人来书写的。光靠空想谈理论,根本想不清,道不明。

该多做什么,咱们不知道。但是该少做点啥,该还是清楚的。

中国必亡,那自然是必的。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都有发展、兴盛、衰败、灭亡四个过程。

但是谁知道中国是三千年亡,还是五千年亡,还是等到地球爆炸,给老天亡咯?靠讨论意识形态理论,永远讨论不出个结果来。

少点清谈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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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英国的皇权与过去比是扩大还是缩小?

打破皇权的关键过程是合法手段还是非法手段?

我问的是一个在现代条件下从无到有建立贵族体制的可能性,你却用一个历史上贵族体制的残余来反证,文不对题吧?

家园 捏造所谓公权力膨胀的假象?

原来最牛的县委书记都是捏造,狗屁倒灶的周老虎事件某机构没有滥用公权力,此起彼伏的针对地方政府的群体事件起因是群众不要服从的个人野心。

在目前的中国,只要政府还没有学会依法行事,就必然会遭到群众的违法反抗。政府不守法的前提下你大可以去希望群众服从。但我可以肯定这没有任何效果。

普通人未必在乎什么民主自由,但要是自己的饭碗蜗居受到威胁,反抗几乎是一定的,这是最基本的政治,跟什么理想都没关系。

我们讨论问题,好像要现实一点,“随意捏造所谓公权力膨胀的假象”一类的话,放到中国的现实中,恐怕应该归入黑色幽默的范畴。

家园 呵呵,是你自己跑题了。

我只回答你有没有的问题。

你知道有了之后,又跑到英王权力扩大还是缩小去了。

家园 很赞同最后一段

清谈无用,还是实干好。想造反的去扯大旗,想搞社会调查的下到社会里头,想做基层试点的去做公务员去,想为王师的去搞学问然后接触官僚去,等等。现在中国可谓是五千年以来最自由的时代,只要不懒,加上不要太不会做人,搞点实在的东西出来还是很快的。

PS但是空谈也很爽哈哈

还有那啥,左右之争也没意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谁的方法好就上谁的,唯独主心骨不变的就成。

家园 纠正一下,我国的那些明星不是多国籍

现在这些人是*籍华人。中国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入籍的自然放弃了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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