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白蛇进化论 序 -- 马伯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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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間有趙遠者,為長安縣不良人,善捕逃,精策賊,凡有案發,破之者十之七八,無不敬佩。時顯宦人家殷府有昆侖奴竊主金銀,遽逃。縣尉令擂警鼓,四門緊閉,責趙遠捕之。遠率眾圍剿,見祁勒支走上女墻,略無攀緣,越百尺城樓,如覆平地,人不能追。趙遠引弓,中其項背,奴負痛而走。趙遠曰:“彼必不能遠。”遂跨馬急追。
及至密林,隨從綴後二三裏,趙遠只身入林。見昆侖奴背臥石上,拔箭在手,其血迸流如碧,驚曰:“此必樹精貍怪之流,宜早之殛。”執刀欲斫。祁勒支泣拜曰:“吾今必有死,乞君收吾骸骨,速焚之,毋與人言。不然,恐夜郎者至,禍及家人。”言訖而死,屍遽萎白,發膚盡銷。趙遠指屍叱曰:“死公雲等道!”不聽,遂割其首級,歸告縣尉,人皆稱奇。
是夜拍門甚鉅,趙遠驚起,見一客立於檐下,頭覆盆笠,身著黑襦。遠疑而問曰:“汝何人?”客曰:“我乃夜郎者,聞公今日擒殺一奴,特來相賀。”遠謝曰:“職分所在,豈敢居功。況爾等何竟深夜致賀乎?”客曰:“此亦仆之職分也。”舉紅燭一條,火光如豆,固請曰:“可凝目此燭。”趙遠大恚,以手撻之,燭折火滅。
夜郎者嘆曰:“公心誌若鐵,果決堅毅,真吾輩人也。”隨具大理寺公文一函,其上雲“攜此牘者,遠近郡縣征辟無礙,令如寺丞親臨。”遠細驗之,並無偽謬乖佯之處,始知是客是朝廷命官。
二人遂相引出鄭徽門,出城數十裏,郊野有墳丘一座。夜郎者以手叩墳,墓穴自開。遠懼不敢進,客撫之,使其閉目鉗口,執手潛行,若浮雲中。及二人履地,客曰:可矣。”遠自睜眼,見屋闕廣大,高梁深檐,綴有明珠百粒,光明如百日。屋中書佐、蘭臺、抄錄、邸房、卷閣無一不具,儼然公廨形狀。
有小吏百余名,皆著玄服,或攜牘奔走,或伏案疾書,與朝廷掾曹辦公無異。遠未及相問,驚見有八臂者橫行而過,又有雙頭者穿越其間;或狀似老鴟,大如熊羆;或細若指掌,形類腐螢。其余惡形怪狀者,更勝描摹。彼等往來熙攘,摩肩接踵,喧喧置於市墟。小吏熟視無睹,忙碌如常。
眾怪見夜郎者至,無不躬身相喏,執禮甚恭。至憩處,殿前有匾额,其上书雲:蠻赫屯。有二婢阶下迎候,殊有顏色,趙遠下視之,乃蛇身也。睹此種種異狀,遠汗涔盈額,懼問曰:“此何地?”夜郎者曰:“此夜郎國也。”見遠面露未解,乃雲:“佛說三千世界,豈獨吾神州哉?彼世界之民,風土迥異,偶至中國之地,人皆目之以魑魅魍魎,樹精石怪,《山海經》所錄是也。漢時有彼世界客,自號夜郎,來致漢帝曰:“漢與我孰大。”漢臣多笑其陋,不知夜郎之大,差漢若霄壤。”
遠問:“此即夜郎之生地乎?”夜郎者答曰:“非也,夜郎’之名,無非紀念而已。此地在長安之北,乃大理寺之掾屬也。‘”遠請詳解,客曰:“秦漢之時,彼三千世界之民往來中土,無有拘束,縱心隨意,與國人多有誤悖相戮者,幹寶《搜神記》所錄甚多。至三國中,蜀漢葛公懲川中多鬼,遂置夜郎曹,歸屬丞相府,專督彼世界來客遷徙事。後三分歸一,司馬氏置夜郎曹於諸州,使張華統攝全國夜郎事。邇後五胡更替,南北輻裂,凡三百年,夜郎荒廢,彼客星散。隋楊初立,楊素議起復夜郎事,未成國傾。後我大唐入統大寶,魏文貞公統錄戶籍、搜檢佚料,方有今之夜郎國。”
客指殿前匾額曰:此為太宗皇帝禦筆亲書,蓋因蠻夷遠服,駐屯於此,天赫之悅也,遂題賜館名雲‘蠻赫屯’。
趙遠拊手大嘆,客又曰:“三千世界往來頻繁,常來我國,常有久居不離者,夜郎國皆一一錄冊,明辯身份。如今立籍者有五千之數,皆在馮詡、扶風二郡,不得少離郡縣,亦不得輕入長安。”
客言畢,使婢女取圖影一份,其上人像栩栩如生,如昆侖奴。客曰:“此即祁勒支,本外人,有登天入地之能,蓋夜郎之能也;又混跡都城之內,居於天子之鄰,日久禍患必生肘腋——幸賴有卿,施以援手。”
遠又問:“彼臨死前雲夜郎者至,禍及家人,可有此事?”客大笑:“何至於此!”遠疑曰:“公適才舉燭,是何道理?”客答曰:“此燭名忘情,亦是三千世界之物。人眸一及,舊憶蕩然不存。夜郎茲事體大,不足為外人道。我等夜郎者每往外出,必攜此燭,一俟旁人查知,即以燭火相誘。然卿心誌堅定,不為所動,實乃我輩中人。吾欲羅致卿於帳下,為夜郎者,薪俸數倍之有,何如?”
趙遠未答,懸堂明珠忽而大閃,外堂甚亂。客起曰:“卿少待可也。”遠甚奇,遂尾隨而出,見街中有梟首豹身者,通體渾藍,隳突橫行,無能與之當者。有小吏遽告客,雲此獠未有文牒,欲強出關。客大怒,戟指斥曰:“吾中土自有國法,何爾蔑之殊甚!”獠不言。客取虎符一枚,舉而祝祈。
少頃,有金甲神人四具自夾壁出,俱銅頭鐵額,狀似托缽老僧。四僧甫降,攻之如雷霆萬鈞,立之如山嶽之鎮,獠不能敵,方惶怖拜伏,為有司所執。銅人自退。趙遠瞠目問曰:“此何物,威力竟至於斯!”夜郎者答曰:“此亦夜郎之物,中土喚之曰落缽陀,蓋其衣似落魄,狀如托缽頭陀也。”
趙遠曰:“何不入軍中?若有此物,當日何有高麗之敗?”夜郎者搖頭曰:“夜郎之國,最重人命。凡有落缽陀,必教以天、地、人律科三則。天條曰:毋傷人性命,毋不救;地條曰:謹遵人命,惟不違天條;人條曰:善護己身,不悖天地之道。此三者,若若金玉之堅,違拗不得。”趙遠嘆服,三拜曰:“夜郎仁德,遠勝吾朝也!”
客又請出仕,趙遠固辭曰:“吾輩德薄,不堪重任。仆一縣之材,豈能當三千世界之任。”客面色如常,禮送出墓,仍送還家中,乃曰:“夜郎虛實,卿知之甚詳。仆請忘情,此朝廷法度也。”趙遠應諾,客遂燃燭,遠謹視之,醺醺然如飲酹酒。
次日起身,妻問昨夜何所之,遠茫然不知。及著衣,遠見袍袖隱有字跡,細覷之,方恍然醒悟。趙遠本性機警,昨夜所見所聞,皆隨手秘記於袖中,夜郎者不查。夜郎之秘,遂得以遺傳後世。
---原載孫光憲(唐)《北夢瑣言》卷十,原卷散佚,輯於宋人《青箱雜記》,燕京大學圖書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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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遵守三定律来着
问他要版权费。不过恐怕要劳动十殿阎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