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温家宝这一手漂亮,为掷鞋学生求情,希望剑桥让他继续学习 -- 晨枫
小P孩不懂事,大人不见小人怪,这就对了。
也许可以邀请他来中国看看。给他洗脑。
当年上届教宗遇刺后不也同样是这样处理的么?人家可是大鼻子老外啊。
拍摄这个场景的照片还获了奖,我电脑里以前有,后来不知所踪了。这里有张替代的:
(约翰·保罗二世在痊愈出院之后,前往监狱同凶手面对面会晤,并宣布宽恕了他。)
人家可是遇刺还真受了伤啊,比咱挨鞋还没打着可凶险多了,教宗事后跑到监狱里和那个刺客还聊了5块钱的。也是说宽恕了他,虽然他无权赦免。
如果在这件事上过分计较,就显得太没有大国风范了。
抓住蛤蟆攥出尿来,给他们点厉害看看,上天下地得理不饶人
违反的话依法制裁, 求情是法制观念不强的表现, 不赞成.
不违反的话剑桥不会开除他 (开除就狗咬狗好了 :-)), 做个求情的姿态倒也不错.
要以德报怨,以德报怨!
可是何以报德呢
若是敌体,那么以眼还眼才是恰当的,这就是公羊派的大复仇。落实到现代社会,那么国与国适用,缺乏统一秩序社会的人与人也适用。
若是一方居于仲裁者的位置,那么以直报怨才恰当,这就是孔子回答提问时的背景。
若是处于老子那样的上位者心态,以德报怨则很正常。
儿子在幼儿园被人打了,无伤,对方道歉了,我儿子原谅了对方。
我为儿子的行为高兴,如果我儿子坚持非要打回他,那么我反而不太舒服。
此事上升不到‘怨’的程度,所以谈不上以德报怨
他以为他谁呀?扔了他一个鞋人家就会开除那个学生?还用得到他给别人大学下行政命令式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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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就是剑桥发生过的趣事,要么就是牛津。有一次一个学生偶尔发现了一条校规,说学生可以找校方要一杯啤酒,他就去要了,学校也只好给。没几天学校通知这个学生去交5英镑的罚款,因为按照某条校规规定,他那样的学生必须佩剑。
公共场合扔鞋本身就不是文明行为,找条校规处罚恐怕还真不是难事。
实在太搞了,果然是从封建主义过渡到资本主义过渡得不干净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