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留学生活杂记 -- 熊猫
我当年用筷子吃皮萨,还被室友拍过一张照片。
我的室友喝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水(4度),还要再加冰块。
我在家就用筷子吃牛排色拉,比用刀叉顺手多了。现在吃肉排用刀叉尚可滥竽充数,吃色拉用刀叉就十分艰苦卓绝。我一直觉得要是西式餐馆也能提供筷子吃牛排吃色拉就好了。
你要是全按他们的食谱过日子,也许不用多久就可以喝冰水了。
各种量具、各种温度计、定时器,堪比实验室。
而且菜谱上所有调料都精确定量,不知道老外看中国美食节目中的那个葱花若干,料酒少许之后会怎么去量。
不过人家的oil and vinegar是用来对付色拉滴
来美国的第一年春节,中国同学在一起涮火锅过年。
给我妈发了饭后的合影,我妈“1234”数了半天,问了我一个问题:
妈:熊猫,你们这一年,中国学生大陆加台湾不是4个女生吗?
我:对阿,你不是都见过?
妈:照片上明明是5个啊,还有,最漂亮那个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也没听你说过?
我:不是吧,4个女生就是第二排的我,X,XX,XXX呀,你哪里看到第5个了?
妈: 那第一排那个穿灰色T恤的那个特别白的大眼睛是谁啊?
我:妈! 那是阿福,阿福是男生! 男生!!
妈:男生阿!? 真是长得比你们谁都好看!
为这个,我笑话半天我妈眼神儿不好。阿福当时的确是男生,我见过他和他的女朋友揽着腰在街上散步。两人都极漂亮,美的象一幅画一样。
后来必修课上完了,我也就很少见到阿福。阿福的性格有些淡淡的,不很爱说话。偶尔在电梯里见到,我们不过打声招呼而已。阿福特别爱穿粉红色的衣服,更加衬得他特别白。每当这时,我看看自己微黄且微黑的肤色,总生出一种羡慕妒嫉恨的感觉。
地球人都知道,熊猫的迟钝,非一般人可及。
直到某一天,转学的Hanna从波士顿回到城里,约几个同学在学校附近的咖啡馆里见面。当我端着一杯咖啡从柜台下来,转身看见一个穿碎花裙,扎马尾的女孩推门进来,我差点把手里一杯咖啡扔出去,是的,那是阿福。但愿阿福没有被我当时惊愕的眼神伤到。
最近一次见到阿福,是在健身房的门口,阿福和我一样背着垫子准备去做瑜伽。就在我们等着工作人员检查我们的入场券,并复印学校ID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尴尬问题:阿福等下用的是哪个更衣室? 难道我要和TA一起换衣服吗?也许是看出我的局促不安,阿福说:“我先去换衣服,你帮我拿下ID好不好? 我们教室见。”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我对阿福由他变成她并无评价。这是阿福自己的选择,我会理解并尊重。只是说实话,对熊猫这种反应特别迟钝的动物,要完全适应还需一定的时间。
我是用刀切成小段,然后叉子查下去转两圈,面就缠在叉子上形成一个小团。
本人最欢乐的是去法国吃大号螃蟹,上来的熟蟹是冷的,先吃了一惊。然后餐具只有一副标准刀叉,一个钳子。捉摸了半天也没明白怎么个吃法,只能把够的到的部分吃下肚。那螃蟹的壳又硬的要死,比核桃还难折腾。
准确的预知了未来
she totally agreed with you.
各有各的风味。不过方便面吃多了齁得慌。
您老要是吃意面要筷子,配上醋和生大蒜那就可以算行为艺术啦。小时候我家街坊就老说——吃面不吃蒜不如吃米饭。街坊是东北人,吃饭超好爽那种。
我很好奇啊,服务生给你上的神马醋?我不认为那种西式的白醋是能吃的,从来都是用来刷锅洗池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