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四面楚歌之美国篇 美国制度之大挑战(之一) -- 井底望天
七
这一桩公案,一直到现在都吵个不停,其中一大原因,就是为啥资本家集团要找巴特勒来干这件事。于是有人认为,其实罗斯福家族也是大资本家集团的一员,当时大家这么干,其实就是周瑜打黄盖,演一场戏给小老百姓看,让小老百姓们觉得可恨的银行家吸血鬼们都这么恨罗斯福,那他一定就是人民的大救星了。
当时,美国人民对银行家们确实是恨得可以把牙齿咬碎。在美国逐渐兴起了一批所谓的现代罗宾汉的江洋大盗,专门以抢劫银行为主。其中有一对雌雄大盗,叫做克莱德和邦妮(Clyde and Bonnie),在美国中南部非常闻名。这对大盗在人民中变成了反抗大资本家的英雄,据说多次和警察展开枪战,曾经干掉了至少9个警察。
图一 美国大萧条期间以抢银行出名的雌雄大盗克莱德和邦妮
虽然后来在1934年的一次抢劫中,两位年轻的盗贼被埋伏的警察用几百枪乱枪打死,他们的事迹一直在民间传唱,后来不断成为电影和音乐的灵感。在他们丧生的路易斯安娜州,每年还举行一个纪念节日。
为啥两个强盗可以在美国人民中引起如此之大的共鸣?即使在大萧条之后的几十年,人们还是很怀念这对强盗?从历史和文化的深层原因来探讨,就是这两位强盗代表了美国社会里的中下层人民,对现状不满而又无力改变。他们永远都是这个现存体系里的外人,永远没法得到这个冷血的社会现存体系的关怀,所以克莱德和邦妮,代表着这些局外人,对黑暗制度的反击。
而在大萧条期间,当穷人们没有工作,在一眼看不到头的队伍里,排队等待救济面包和热汤。在农村,农民因为破产而失去土地,同时尘土暴席卷他们的家园。当克莱德和邦尼开始出名的时候,大部分的美国下层人民相信,资本主义在无良政府和吸血资本家的践踏之下,已经破产,而克莱德和邦妮就是为了反抗这个破产的制度而战。
听起来好像是中国的陈胜和吴广,不过美国的文化和中国大不相同。美国文化里的深刻渊源是号召顺服的基督教,而教士们通常只会号召大家去杀异教徒和为国而战(面对自己同教的国家,有一定难度,就必须事先生产很多顶希特勒的帽子,可以扣过去),从来不会号召起来推翻政府。在这个文化宗教框架下,没有宗教组织的支持,大规模的推翻政府的运动难以实行,只可以用挑战执法部门的方法,而不是挑战政府权威的手段,来表达不满。而这种文化框架,必须依赖于精英人物的出现,才可以挽救国家于覆亡之中。从这里,大家也许明白了美国人民当年对罗斯福的期望和热爱,也可以明白为啥奥巴马在美国人民中当时会那么火。
这就是说,美国的陈胜和吴广,不是带领大家拿着削尖的竹子,去推翻现存系统,而是让大家手拿选票,通过现存制度的游戏规则,来改变这个制度。那么这种改变成功的机率,到底有多大?这个可不是那么容易知道。
记得当年罗斯福宣誓就职后,一位来访的朋友,建议他大权独揽,抓住机会,推行他的计划。这位客人警告罗斯福说,如果你成功了,你就会变成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可是如果你失败了,可能会变成美国历史上最糟糕的总统。罗斯福回答道,如果我的计划失败,我大概就会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后一位总统。
所以说俺的看法是,当罗斯福发现了大资本家集团想推翻他的阴谋后,他自己也明白,以他家族之力,是无法清除对方在美国体制里的势力,而对方也明白想对付他,也不是那么容易。因此在双方都把锋利的牙齿亮出来之后,大家各自退了一步,暂时寻求一个妥协。
因为罗斯福作为总统,手上的国家机器还是挺厉害的。因为当时的美军,尤其是美国陆军人数不多,还全世界到处霸地方,是无力干预美国内部的政治斗争。罗斯福和他的对手们,都把双眼盯在了美国的4百万退伍军人的身上,算是虎视耽耽,谁都不敢妄动。他的对手们在退伍军人里活动,罗斯福自己也准备建立私人的黑衫军来应对。
而这个时候,国家执法机构这个总统的得力工具,就变得非常重要。
在美国历史上,1931-1935年这段时间,也被称为“人民公敌时期(Public Enemy Era)”。这个名词,先是由芝加哥政府用来称呼当年的黑手党,后来被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用来称呼那些抢银行的强盗。
大家要知道,美国的警察系统并不属于联邦政府,而是州和地方一级政府。因此赫斯特的电影里,才有了成立联邦警察这个想法。美国总统可以动用的警察执法力量,基本上就是联邦调查局(FBI),酒烟枪械管理局(ATF),和移民局(INS,现在叫CIS,成为国土安全部DHS的一部分)下面的执法机构。当时在“人民公敌”这个大旗下,FBI干员通常是跟踪黑手党党徒,只要小丫在地上吐一口痰,马上就可以没有逮捕令就先把你抓起来,然后慢慢挖罪证。这些机构在针对精英人物的个人,还是比较管用,自然就令罗斯福在政治斗争中占了上风。
那么今天的奥巴马,在面临着罗斯福面临过的同样的困局,有没有心思来推动一个对美国制度根本的改变呢?或者说,即使有这个心思,但有没有足够的胆略?
要知道现存体系的得益者们,不光是在美国军队里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而且还有黑水公司这样的私人军队。而美国现在实行的“爱国者法案”确实在第605段里,授权美国政府在国土安全部下成立一个永久的警察队伍。这条法律被美国民权人士称为美国的盖世太保法。
奥巴马其实是可以把这支盖世太保队伍组织起来,为他的变革和对手角力。只不过他的支持者中,多为理想主义者,可不可以放下意识形态的包裹,轻装上阵?而且奥巴马本人有没有意识到,如果他的救亡不成功,美国的前途会怎样?
请帮助解读一下这条新闻
胡锦涛同巴基斯坦总统扎尔达里通电话(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9-02/24/content_10886815_1.htm)
巴总统应邀访问中国的武汉、上海,为何不与中国高层领导会晤,而以电话的方式交流?
美国必须重新规划阿富汗计划。
美国不是提出重返阿富汗吗?怎么又要退出?阿富汗增兵的计划也出来了,难道还要变?
另外,阿富汗计划如果变,会变成什么样?不学苏联了学哪家?扶持北方联盟吗?那增加不了美在阿富汗的战略份量。
如果真是北方联盟的话,那对小巴真不是件好事。
美国是“我们”吗?
只要中国人有信心,美国就可以活下去?
中国必须和美国捆绑,否则中国活不下去?还是
中国不拉美国一把,美国就活不下去?
军方给obama买一架直升机要112亿USD,可以造七座半杭州湾大桥了.美国的国防开支真的有很多水份可以挤.
当年的法国大革命不是一样没有梵蒂冈撑腰?
偶觉得还是德先生起了作用。有投票权的,都寄希望于四年一次的大选。没有投票权的,也翻不起浪花来。
还有,井兄怎么就认为奥巴马想进行制度改革呢?
对军火商,国防承包商,和油商来说,伊拉克就是澳洲鲍鱼,阿富汗就是墨西哥鲍鱼。你奥巴马,因为怕被人说,你反恐不坚定,所以要停止打“错”的反恐战争,而要打“对”的反恐战争,那么人家自然就会逼你把墨西哥鲍鱼端上来。
现在奥巴马想做的就是如何赖帐。一个办法,就是先把盟友们拖下水,然后慢慢赖。
尤其是法国。美国不也是推翻了英国国王统治?
德先生不是主要作用。美国在1965年以前,三分之二的人都没有投票权。宗教的思想禁锢确实很强,看一看印度或者西藏的例子,就知道。美国要出现中国式的造反,只可能在宗教团体背书,然后联邦和地方翻脸的情况下。
我还以为投票权法案只是针对少数族裔的。
邦妮和克莱德出名主要是因为邦妮长得漂亮,而且是当时少见的“侠女”。当然克莱德也是俊男。俊男美女一起劫富(没有“济贫”)当然能够引起很多人的罗曼蒂克遐想。
而邦妮还是个才女。做了一首诗道:
You’ve read the story of Jesse James
Of how he lived and died
If you’re still in need for something to read
Here’s the story of Bonnie and Clyde.
Now Bonnie and Clyde are the Barrow gang,
I’m sure you all have read
how they rob and steal
And those who squeal are usually found dying or dead.
There’s lots of untruths to those write-ups
They’re not so ruthless as that
Their nature is raw, they hate all law
Stool pigeons, spotters, and rats.
They call them cold-blooded killers
They say they are heartless and mean
But I say this with pride, I once knew Clyde
When he was honest and upright and clean.
But the laws fooled around and taking him down
and locking him up in a cell
‘Till he said to me, “I’ll never be free
So I’ll meet a few of them in hell.”
The road was so dimly lighted
There were no highway signs to guide
But they made up their minds if all roads were blind
They wouldn’t give up ’till they died.
The road gets dimmer and dimmer
Sometimes you can hardly see
But it’s fight man to man, and do all you can
For they know they can never be free.
From heartbreak some people have suffered
From weariness some people have died
But all in all, our troubles are small
‘Till we get like Bonnie and Clyde.
If a policeman is killed in Dallas
And they have no clue or guide
If they can’t find a friend, just wipe the slate clean
And hang it on Bonnie and Clyde.
There’s two crimes committed in America
Not accredited to the Barrow Mob
They had no hand in the kidnap demand
Nor the Kansas City Depot job.
A newsboy once said to his buddy
“I wish old Clyde would get jumped
In these hard times we’s get a few dimes
If five or six cops would get bumped.”
“The police haven’t got the report yet
But Clyde called me up today
He said, “Don’t start any fights, we aren’t
working nights, we’re joining the NRA.”
From Irving to West Dallas viaduct
Is known as the Great Divide
Where the women are kin and men are men
And they won’t stool on Bonnie and Clyde.
If they try to act like citizens
And rent a nice little flat
About the third night they’re invited to fight
By a sub-gun’s rat-tat-tat.
They don’t think they’re tough or desperate
They know the law always wins
They’ve been shot at before, but they do not ignore
That death is the wages of sin.
Someday they’ll go down together
And they’ll bury them side by side
To few it’ll be grief, to the law a relief
But it’s death for Bonnie and Clyde.
结果一语成谶,他们真的“go down together”了。
另外,当时警察伏击邦妮和克莱德的过程完全是黑帮刺杀的模式。看见公路上一辆车过来了就乱枪齐发把两人打成了筛子。之前没有警告,没有拦截,就是单纯的开枪杀人。固然克莱德此前杀了不少人。但是警察像黑帮一样干活也是不对的。万一哪部车里不是邦妮和克莱德而是无辜者呢?另外一直有说法邦妮从来没真正杀过人或参与抢劫,这下不经审判也被刺杀了,自然引起很多人的同情。
先是21岁白人男性才可以选举。
然后在1860年代的美国南北战争后,说是黑人男性可以选举,但事实上其他法律令这条法文空置。黑人到了1965年的选举法后,才可以选举。
女人选举权是在1920年通过欧洲发起的国际运动才通过的。
然后在1971年,通过18岁有选举权,因为很多18岁的孩子被征兵打越战。
具体数字不是太清楚,但是以1960年为例,美国总人口是1亿9千万,21岁以上是1亿零9百万,超过50%,应该是合法的选举人数,可是登记的选民只有6千4百万。低于三分之一。
当然另一个数据是实际投票率。
比如说美国现在人口是3亿,可以投票的是2亿3千万,实际投票的是1亿3千万。而通常总统选举出来的人多一点,大概是合格选举人的50-60%,而国会选举要差太多,大概是30-40%。
就算这次奥巴马大选这个热战,投票的人,和美国总人口比较,就是40%多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