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一个可能的上诉机制 -- frnkl
程序上应当能实现提前中止短封的,是毫无疑问的。我说的是申诉成功时短封已过的。
我不认为所有的主题贴都算原创。把申诉权的量与发帖联系起来,不是没道理,但我觉得太繁琐没必要。
防止少数ID反复申诉。
他认为自己冤了才要申诉的。你凭什么不让他申。你不让他对同一帖子反复申诉不就完了吗?你认为,一个ID一年会被处理几次呢?我认为本来就没有几次。这仅有的几次里,三个意见都判违规的,又无权申诉。那么还剩下几次呢?
你这没对等啊。比如我是非认证会员。我无权举报。但我被别人举报了。我被判违规了。我不服,我要申诉,结果我不是认证会员,我没权申诉。
而认证会员呢,他可以举报别人,而自己被封时,还可以试图通过申诉的方式来改变结果。这认证会员太爽了。
你看瓦斯的这个帖子:
其实他后面说的这段是有道理的:
所以,从管理成本的角度考虑,其实申诉这个机会是可以不要的。
我认为目前规则的最大问题在于举报有门槛。不是所有人都有举报权。这个才是最要命的。
下面这段话是我的意见:
这三条更要紧些。尤其是第一条。我以前就说过,举报不应有门槛。如果你怕别人马甲乱举报,你封杀恶意举报的ID不就完了吗?
针对那些(总是)“不注意交通规则的人”,限制申诉次数是为了他们。既然管理也是普通人,有其主观局限,被处理的ID有被冤枉的可能,所以设计一个简单的申诉方法,还是有必要的。
你说的三点,第一点我赞同老铁现在的做法;第二点我的意见是有道理,但实现有困难,因为现在总共有20-30名版主+监察,分布在世界各地,有时区的限制,可选择的范围太窄;第三点请见以前的一个讨论贴
其实,从老兄的角度看,就是想让用户只申诉那些在他们看来有望翻盘的案子。这样也可以减少监察的工作强度。
尽快剔除掉违反河规的帖子。举报者作为把关的第一人,必须:(1)熟悉河规(这决定了其必须在河里扑腾一段日子了);(2)尽量控制马甲,减少马甲获得举报权的机会,这是为了公平;(3)举报者应该是被证明有一定判读写作能力的(得花数可以作为一个指标);(4)举报机制不是为了绝对公平;(5)欢迎文明切磋,反对动辄举报,提高举报门槛也有利于此点。
一点想法,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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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讲的那些标准,那是为举报专员准备的。因为举报专员可以举报一切他看到的可疑言论。所以,提高举报专员的门槛我不反对。
但是,对于攻击自己的言论。应当准许受害者有自诉权。你不能说普通人达不到律师水平就不准他起诉了呀。达不到律师水准他不能替别人打官司,但怎么连起诉都不行了呢?
另外下面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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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友自诉。就应当显示网友名字和原来帖子的链接。监察可以查看上下文语境。但不管谁先骂了。只判断提出告诉的一方所指的那个帖子里有没有人身攻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