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北京王府井上访者自焚原因查明zz -- ms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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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那几个自焚的也不是来请客吃饭的。
家园 历史也选择了化公为私这种成本最低的重建私营资本的方式

历史选择了TG, 也选择了“充公明抢”,才到了今天可以大涮强盗的后代。
按您的说法,历史也选择了化公为私这种成本最低的重建私营资本的方式。

那话怎么说来的?当年充公是对的。后来鼓励私营资本也是对的。总之“墨索里尼总是有理”。

家园 这不就是没本事革社会的命就只好革自己的命了。

不是就缺两人了吗,怎么他们不去做这两人呀。

家园 听起来不舒服...

但确实是这样呀...

前辈的结论就是: 落后就会挨打...

然后呢?

..............

家园 你要注意,有一个很关键的量变了...

那个量?时间...

你知道什么叫刻舟求剑吧?

家园 要照这个路子反思下去,他们是不是应去学拉登了。

要照这个路子反思下去,他们是不是应去学拉登了。反正是强者为王嘛。

家园 学过的多了...拉登算什么?

学过的多了...拉登算什么?????

什么扶清灭洋什么的...

刀枪不入...当时也就是没什么炸弹,要不很可能早就有人肉炸弹了....

历史的选择,中国选择了TG, TG干得还不错...

家园 你是在把问题混淆起来。

我说的是充公这事儿。和对TG的综合评价无关。你是在把问题混淆起来。

首先,当年的充公涉及面太大。而且也存在证据湮灭等等情况,细究起来,对现在的社会稳定不利了。对这种东西,往往会用法律上的诉讼时效啊什么什么的给挡过去。比如中国民间对日的索贴问题。日本法院就喜欢用国家无答责、诉讼时效已过,等等给挡过去。

我认为,原物返还,基本不大可能了。但是,对于持有有效证据的当年有资本被充公的人,如果他生活陷入困难了,应当可以优先得到扶助。对生活没有陷入困难的。可以考虑是否给个象征性赔偿。

自焚那几个人,不论他们做得如何,或者政府处理得如何。都不应当用什么“反攻倒算”这种“革命”词汇来搞人家。你说人家反攻倒算。但你之前明抢豪夺算什么?你就谁也别说谁就完了。

这边厢你想赖着东西不给。那边厢你又要占领道德至高点……

家园 我说的学习拉登,是指那些自焚者。
家园 法律上是不予支持的

土地法上有几个时间线,翻翻就知道了

家园 对于“墨索里尼总是有理”这样逻辑的,那就讲不通了。

你要注意,有一个很关键的量变了...

那个量?时间...

我不想和你就这个事争论。您无非是想说,毛那一套是对的。邓那一套也是对的。

毛的东西,可能有对的成分在。首先独立自主这肯定是对的。但他那套一大二公,消灭了微观经济的活力。中断了民间资本的商业精神的传承……搞得邓时代,私营资本还得重新进行原始资本的累积。市场的规则还要重建。什么假货什么骗局又得重新出。人们重新适应。商业重新建立自己的商业信誉……

当然,对于“墨索里尼总是有理”这样逻辑的,那就讲不通了。

家园 要是当年国共划江而治的话

我现在大小也是个公司小开了,天天带着狗腿子满大街调戏良家妇女。。。。

我找谁诉苦啊

家园 革命就是巧取豪夺

就看取的是谁,夺的是谁。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者社会的革命是所有人都满意的,而是让多数人满意。

什么是所谓的道德制高点?翻遍全世界的历史,恐怕你也一个都找不到。

所以更本就不需要什么道德制高点,当初就是剥夺了一些人的财产,现在也没有什么理由要还,没什么可掩饰的。不然委员长的家人也去北京自焚,把全中国都还给他们家不成。

家园 按您这道理。外国人显然也没有什么理由要把文物还给中国。

当初就是剥夺了一些人的财产,现在也没有什么理由要还,没什么可掩饰的。不然委员长的家人也去北京自焚,把全中国都还给他们家不成。

按您这道理。外国人显然也没有什么理由要把文物还给中国。因为那是战利品。理应归胜利者所有。

ps:你举中华民国的例子是不对的。要举,你举大清皇帝和大明、大元、大宋皇帝的例子。

家园 很简单,因为用拳头说话

不还,我就要找你的麻烦——这就是问题的实质。国际上被掳掠的那么多文物和艺术品,最终被归还的不多,其实也是这个原因。

如果当年革命对象的后代想重新翻盘,很简单,拿出自己的拳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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