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林嘉祥是被网络暴力加害的倒霉蛋,希望他退休后不必再背负不 -- laska
该由他承受的中伤。
2008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所谓“高官猥亵少女案”看来真的是一个冤案。
林嘉祥案的后续报道外链出处
事实上,在此案发生不久,我已经做过技术分析,几乎可以得出是冤案的结论了
图析“猥亵”是冤案链接出处
再说一点后续的话--(以下根据回帖整理)
林嘉祥是一个达到一定级别的官员,他不能用普通老百姓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也不能指望旁人用普通老百姓的标准来要求他。所以,他为自己酒后的失态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是他应得的,也是可以给他的最严厉的惩罚了。
但是,我始终坚持的一个观点是--每个人都应该承担其所应该担负的责任。
正鉴于此,那些炮制,并热衷于散播谣言的人更应当受到谴责--虽然他们几乎是无迹可寻的。
诚然,官员应当背负更严格的审视,其自身也应当尽可能减少“普通人”的心态 ,但同样的,网民也不能总是用“我是普通人”来为自己的施暴开脱。
何况,无论如何,“不能用普通人的心态”的,毕竟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普通人。
就这件“猥亵”案来说,如果只是普通的纠纷,林嘉祥尚可多些心平气和,但“猥亵”是一个非常伤人的罪名,这未必是一个重罪,但完全是可以在道德上对人施以极刑的。
莫名其妙地被人围着指责“猥亵”,周边人的指指点点,任何一个正常人都难免火气上扬吧,没火气的反而是不正常了。
林嘉祥当时的反映,并未见出有多么的“蛮横”,对一个喝了八两白酒的人来说,并不是多么不正常的反应。
而当时网络上盛传“猥亵”的时候,那把监控录像传送到网上并且配发了“解说字幕”的一个(或者一群人),很难说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监控录像没有录音功能,那些“解说字幕”又是哪里来的?这是一个只要稍微想一下就会发现的蹊跷)
从前面链接来看,和我之前了解的情况是基本符合的--林嘉祥是冤枉的,而小女孩的父亲也并不是什么“屁民”,甚至有消息说国安都介入了调查其背景。
事实上甚至就我了解到的情况,林嘉祥说的是:“我是北京来的,和你们市长一样大,怎么会做这种事情呢?” 而在纷飞的网络谣言中,“我怎么会做这种事呢”没有了,被替换成“你们算个屁啊”,制造并传播这样的谣言的人,很难说是不应该受到谴责的。
林被一撸到底,他为他的失态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但他也确实是一个倒霉蛋,今后可能会在退休前再安排一个处级的虚职,也算尽可能地对其给予了安抚了。 这,对其,也算是一种迟来的公正和应有的补偿吧。
毫无疑问,“林嘉祥”是网络暴力的无辜受害者名单上又一个新增的名字。
网络暴力常以“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面目肆行无忌,并往往会转变成现实的暴力。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我们需要正当的舆论监督,但“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并不是听风就是雨,甚至是无中生有地地制造和传播谣言。
对于普罗大众来说,固然不能因其局限而对之要求太高,但对于那些制造和热心散播谣言的人,却是应该进行谴责的,不能因其披上了“舆论监督”的马甲,就加以纵容。
事物都有两面性,如果因为造谣者和传谣者貌似“监督”而否定其危害,何尝不是一种片面呢?
须知官员最终仍然产生于普罗大众,若网民(所代表的普罗大众)是这样一种不负责任的“施暴”生态,又如何不会被官员带到对公权力的行使中去呢?
更何况,这种“施暴”并不应当因其指向官员而就获得了正义性,“铜须门”“最毒后妈”的受害者不也都是些普通百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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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象那里,林大官人给一小女孩施加了暴力这是大家都看到的.网络给了他什么?难到你做了人家还不准说吗?要杀人灭口吗?
其实这事情很清楚了.林大官人的事情.这事我都多也是说默然,这事情体现的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政府的事情。政府觉得自己是中国人的政府,那中国人民就是一切。现在林大官人的上级出来放话说冤枉。这体现的不是一个人的人品问题。而是一个阶级对国人的挑衅。且林大官人是干了什么,先说就他的事情让一上级来说话。我不知道他们对于受害者和受害者家人是什么感受。或者他们认为那小女孩和他的家人不算是人,所以那些官们大胆地代表他们党宣布!“你们算个屁!”
其实这话,今天再看绝不是一个酒后的人说的。通过他的狗官领导再一说我真就明白了这是他们党说的!
不知道是不是习惯看悬疑小说的人都有我这种习惯,
对所有人物的解说、证词,任何一方的推理,都不敢百分之百的相信——除非能找到绝对无法动摇的物证来证明其正确性。
在刚看猥亵少女案那个宣传架势时,因为众口一辞且录像证据确实存在,我也跟着义愤填膺过。
但看了laska以前那个分析帖之后我立刻就回到了中间态。
可能,还更偏向接受laska的论点。
因为理智告诉我,基由无罪推定原则,如果我们不能证明林有罪,那么他就是无罪的。
而用来支撑林有罪这一论点的那段录像那些证据,在laska的分析里已经成为了无效证据。
那么,林无罪?即使他的酗酒他对小女孩的伤害都是他的过失,但不致罪。
相对于老百姓而言,有天然的权力“强势”,而经验也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那么对等的应该适用举证倒置。
这个逻辑中间差了一环。
其实这件事要弄明白很简单, 上公堂就是了. 如果林某真的是理直气壮, 他官都丢了, 没什么可怕的了, 应该不会怕上公堂用法律手段还自己一个清白.
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兴而乱臣贼子惧, 我看到的是这一点.
当然, 一个公正有效的社会是用不着网络暴力来达成这个功能的. 这是中国的悲哀
对深圳,他就一个过客,豪无天然的权力“强势”,他还以为深圳是北京呀。。这个是他SB的地方。。。小女孩倒有极大可能是地头“强势”。 如果是普通人家,根本没后来的故事。。。
那就没有那么多的和解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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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而且现在好象远不止是一粒了!
深圳啊,前几天那个南都报事件,那个“妞妞”他爸,呵呵
http://www.ccthere.com/thread/2043150
在你上纲上线,乃至破口大骂之前,最好认真花点时间调查一下收集到的证据。建议你读一读 Laska 的分析帖子,先驳倒了他的分析再开骂。
更”冤”的在这里:
南京江宁区原房产局长周久耕被立案审查
http://news.sina.com.cn/c/2009-03-07/220517358485.shtml
双重标准...
你看,我一觉醒来,在你楼下,不是已经跑出来一个了?
网络真有那么大的暴力,周老虎也不会打了快一年。真正的责任人也不会至今还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林丛事发到被撤职,也就短短几个星期之内而已。能够直接接触到案情的是官僚体系,能够对林作出处理的也是官僚体系,这个体系如果自己不详细调查,不实事求是,搞出了冤案到底该谁负责?
请问按照中国的政治制度“网络暴民”有那么大权力几星期内让一位局级官员下台么?
有人说这个处理决定,是“网络暴民”对海事局施加压力的结果,殊不知正是这个处理结果掀起了“网络暴民”--你官方都这么快处理了,林难道还无辜么?
林这件事情,看到海事局官员在那里大谈网络暴民,觉得实在是非常的恶心。真正的责任人就是那帮不实事求是,只唯上不唯实的官员,他怎么不谈谈他们的草率决定?
这帮人对待自己系统的官员都这样,对待普罗大众还能如何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