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吴邦国:中国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和三权分立 -- 红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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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政治上凡是“绝对"的事都长不了】
家园 要我们搞美式民主,需要美国来配合一下

我认为,要搞多党轮流执政和三权分立,时机还没到。但

是,什么时候才算是时机到了呢?这跟我们中国人的民主

素质或者国民财富之类的“内部国情”毫无关系。

现在我们怕折腾,主要是害怕境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所谓

当外敌当前的时候,国民往往会忍耐国内的一些不公嘛。

等什么时候境外敌对势力不来破坏,那我们自己折腾折腾

也就不怕了。也就是说,什么时候美国垮掉,再也当不成

敌对势力,我们中国成为毫无争议的世界帝国,那时候的

国内民主分子就是社会上的正义的力量,我们搞多党轮流

执政或者任何戏剧化政改的时机也就到了。

所以,中国搞美式民主的前提是美国的垮掉。我认为,为

了推进中国的民主化,为了反对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为

了中国百姓的福利,我们应该先去把美国给灭了。同时,

美国人如果真的为中国的民主建设着想,就应该趁早自宫,

解散所有的军队和警察,公开所有的科学技术资料,把国

家分裂成十五六块,大部分国土交还给印第安原住民。那

时,中国的民主直选事业的成功就指日可待,美国人民的

那些牺牲将是完全值得的。

家园 那您的意思是

这两个都是绝对了.

都是绝对的事情都长不了.

家园 你牛!把这么深刻的哲理,这么有喜感的表达出来!
家园 出乎意料的,我竟然赞同...

把吴邦国的某句话摘出来看,自然显得有点反动,放在整个报告里是不扎眼的

家园 还是你厉害

家园 喜欢同大势较劲的有:1899年的满清、1947年的国民党
家园 很有见地啊!甚合我意,花之!

发帖不多吧?但是很有想法,请继续。

家园 我想他的意思是要在解决问题中发展民主.

目前的腐败比较严重,因此,一提到民主,大部分人很容易想到多党制。现阶段搞多党制并不适合国情,但有必要研究多党制的优点,并对人民做好对西方机制的解释工作。

有些国家居心叵测,他们最希望我国现阶段乱哄哄地搞多党制,最希望我们反对党,最希望我们反政府。这一点我们要警惕,千万不要中计。

打倒党内的恶劣分子是可以的,但打倒整个党绝对是错误的。共产党里边有大量的优秀人才,毁掉整个政党、重建一个象样的政党要花多大的代价,这是不难想象的。发展党内民主,淘汰党内的不良分子,是改革的一个要点。

政治改革的实质是解决社会矛盾,更合理地分配利益。解决社会矛盾必须联合用力,并尽量减少磨擦。我们应该下决心直面各种社会问题,问题很多,只能逐步消化,在发展民主中逐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发展民主,以形成良性循环。

家园 西方国家都是三权分立吗?

真实的情况是,在西方国家中,只有美国(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国家实行议会制,实际都未实行“三权分立”。

西方国家的基本政治体制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总统制,一是议会制。这两种体制最关键的区别在于,行政首脑是如何产生的。在议会制下,选民选出议会,议会推选出总理(首相),总理(首相)挑选内阁形成政府(行政当局)。在总统制下,选民一方面要选议会,一方面要选总统,然后由总统来挑选他的内阁成员。

西方议会制国家的显著特点是,立法权与行政权不是分立的。在议会制国家,议会不但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而且是国家的权力中心,行使行政权的那些人来自议会(下院),包括总理也是由议会推举的(一般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他们既属于立法部门也属于行政部门(英国首相同时也是下议院成员)。也就是说,立法权与行政权在实质上是合一的,两种权力不但共生(产生议会成员的选举也间接是产生总理、首相的选举),而且共灭(总理、首相必须保持议会大多数成员的支持,否则要么下台,要么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不但如此,一般而言,议会制是没有任期限制的,只要获得议会多数的支持,总理(首相)可以永远干下去。在议会制下,政府(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执政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国家,实行“议会至上”,立法权与行政权不是分立的,甚至直到2005年之前,司法权也是不分立的。因为英国上议院既是立法机关,也是最高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是英国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机关,上议院议长既是议员,又是最高法院院长(大法官),还是内阁成员,从而是集立法、司法、行政权于一身。在议会制下,政党政治实质上是主宰议会政治的幕后之手,“议会至上”最终实质是“执政党至上”。西方主张“三权分立”的鼻祖——孟德斯鸠正是以为英国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而提出了其“三权分立”理论,实际上这位法国学者对英国的认识是错误的。然而,这一理论虽然在欧洲并未被采纳,但在美国却真的第一次被采纳了。

在西方主要国家中,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都未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立法权与行政权是不分立的,实质是合一的、共生共灭的,个别的甚至司法权与立法权也是不分立的。考察在国际事务中影响力极大的西方七国集团,可发现,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只占极少数,只有美国一家;英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日本等国均未实行“三权分立”制度。无论是议会制还是总统制,实质上都受到政党政治的主导和控制。突出的表现为:一是总统、总理(首相)、内阁成员、议员、部长,无论是选举产生或是任命决定,他们都直接或间接地由执政党(或执政党联盟)推举出来而产生或确定;二是他们在本执政党执政期间,总是执行执政党的政纲及其总统、总理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维护执政党的地位和利益,是执政党执政的工具、载体和组织保证。

家园 我经常在想啊

那些想要民主的人,他们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样的民主呢?

家园 这只是概念划分的问题

确实有人只把总统制划分为三权分立制度。而把议会制统归于“议会至上”制度。但事实上,战后,各议会制国家大多引入了由法院进行宪法审查,以制约议会立法权的内容。“议会至上”已经受到削弱。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违宪审查权交由议会行使的,只有英国一家。而事实上(而非法律上),在上院可以行使司法权限的,只有几位司法贵族(好像是十人),这是一项宪法惯例。

议会制下,议会可以倒阁,总理也可以解散议会,所以议会和行政权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关系。

基于上述情况,也有人将美国模式称为典型的或严格的三权分立,同时也不否认议会制的三权分立。只是认为议会制下的三权分立不明显罢了。

家园 既然走上了资本主义的大道,就要学会

清楚界定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的分野。

自由、民主和人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很多,哪些对人民是有益的,哪些能够限制公权对私权的侵犯,哪些能够有效的遏制腐败和强势利益集团的疯狂掠夺,哪些能有效维护国家的主权利益,我们不能单纯的打上一个美式的标签就算了事,而是要认真借鉴这些先进和行之有效的东西,要学会拿来使用。

把中国自己内部的问题推到假想敌身上,除了可笑还是可笑。同时,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搞不清楚宪政制度的真正意图,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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