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有法律人士分析一下吗?到底应该算嫖宿还是强奸? -- Yours
送个花给楼主吧,深深叹息.这个论坛上没太多人关心这个,大家似乎都比较愤青,全都一致对外了.你要是骂骂美国,日本,韩国,台湾,海阔天空地谈民族主义,谈建航母,谈载人航天,某些人还能热情响应,鲜花无数;可你要是想正经谈谈国内的疾苦,没人搭理的.......我感到很悲哀
大哥,恕个罪说,您这是什么逻辑啊??13,4岁的孩子懂什么?如果成人,如果法律不从严从重地保护他们,他们能分清是非保护自己吗??他们又有那个能力保护自己吗?
所以就是要定罪重重地惩治那些嫖宿他们的成年人,而对他们则可以进行教育改造,尽量不要量刑,
就是要达到强力震慑的效果,让那些成人每次心痒痒的时候都摄于法律的严厉而不敢动手,这样也可以相当程度地从源头断绝幼女卖淫情况的发生(因为市场萎缩).
天佑中国
法律是由人来执行的,这些罪犯都是你的上级们的亲戚或者铁哥们,你的一生荣辱又全在你上级们的手里,周围又没有任何独立的监督和制约,你会怎么做??
先别问别人,先告诉我们您的想法好了
面对这样的事情,您觉得大家应该怎么做?
所谓嫖宿幼女罪 是不是就等于默认定性了这些幼女算是妓女了呢
要是这样的话 就算是判了那些人渣的刑 也等于对这些幼女的人格造成了另外一次伤害
说错了不行,说对了还是不行。
都睡觉去吧。。。
法律当然不会这么认定,刑法上妓女和幼女是两个概念。妓女讲一种职业,幼女是14岁以下,法律连幼女性交的意思都能力都否认,不要说职业了。两个概念没有交集。
当然如果非要从嫖宿二字得出妓女的推论也没办法。总不能指望法官在判决中说:幼女不是妓女。此地无银三百两?
http://orig.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guizhoupiaosushijian/zuixinbaodao/200904/0422_6179_1120489.shtml
似乎是发现了新的证据,准备从新侦察,从新起诉.
中国不管什么好制度,都可以钻空子。领导的利益最大化才是硬道理
所谓嫖宿幼女罪 是不是就等于暗示定性了这些幼女算是妓女了
大概这就是和谐社会了。大家别折腾了。
17岁男子和13岁女子发生性关系了,男方知道女方的真实年龄,按法律也该以强奸论么?
现实中这样的例子有的是,真要认真执行起来,成强奸犯大批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