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最近发生的一桩车祸案 -- 熊仔
共:💬523 🌺681 🌵52
这点我深信不疑。要真说拿工资的,以闹钟的水平,有关部门还养不起。
这不和拿钱买命一样嘛。不过换过来想想,对被害人一方来说,尤其是那些家里的经济支柱死掉的话,出气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还是能够获得足够的经济补偿。
和故意杀人是不一样的。哪怕是飙车他也没想过要杀人。
网上有些说法也就是瞎吵吵,好像要把胡什么的杀掉以平民愤一样,也就是发泄一下而已。
你的眼泪也算白流了。
芬兰富翁因超速行驶被罚款17万欧元
赫尔辛基:一芬兰富翁因超速驶过首都市中心而被罚的款额为创记录的17万欧元(约178.5万元人民币),警方于周二宣布了此事。27岁的尤西·萨罗诺亚是其家族香肠企业的继承人,2月5日他在限速40公里的地区以80公里速度行驶而被扣。
芬兰的交通罚款因违规者的收入而异,根据税务局资料,萨罗诺亚在2002年的收入近700万欧元。此案经赫尔辛基法院最后听证后,最终罚款的数额可能有所变动,就像诺基亚部门经理安西·瓦纽基的案子那样,他因超速被罚11.6万欧元,但由于在2002年其收入降低,罚款额剧减了95%。
如果萨罗诺亚的罚款不变,这一数字将超过因特网百万富翁亚果·吕策列在2000年所交的超速罚款8万多欧元,以及诺基亚总裁百嘎·阿拉·比耶第拉在2001年因闯红灯所付的35000欧元。
这话最初是项羽说的。当时就被有识之士评价为“沐猴而冠”。他最后也“锦衣夜行”到乌江边自刎去了。可见有钱有势又爱烧包显摆是很少有好下场的。
真是让人痛心疾首啊
其实骨子里还是老派文人的那一套
要证明你的东西(观点)不好,就先证明你的人品(知识)不好。
手段不一样,但是行为逻辑还是那一套。
很称职的一个标本
第一,事发时车速在84-101km/h之间
第二,发动机等处多处存在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