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杭州飙车事件。。。有听说过吗。。。 -- 无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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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为你破一次例
复 结果已经出来了!
复 那就是了。
似乎相当多的正义网友认定当时的车速远超100码。
我怎么没见到几个正义网友“认定”了?还说什么“远超”??人家说话讲证据,求真。我相信他会给出这些正义网友“认定远超”的言论链接的。
复 唉
这算是个很正常的心理现象吧。其实没什么必要去深思。
对大多数普通人而言,100码是一个高速与低速的心理界限,在路边的那些目击者,看到那个惨烈的一幕,都愿意相信车速上百。
其实他们只是表达两个感性认识:1、对死者的同情,2、车速很快。
已经成了解释问题的万金油了。
人都这样,人们总愿意去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同意其实他们只是表达两个感性认识:1、对死者的同情,2、车速很快。
对此,我还是那句话:他们忘记了自己作为一个目击者的责任。“理性”的证词对受害者的帮助要远远高于这些“感性”的证词复 本来无所谓败不败
把围观群众当什么了,大家的智商都不低于你,警方该怎么显示应有的公正大家也早有意见。
何必如此
很好奇,这个推算出来的范围能精确到小数点。
速度为什么不能是83或则84.09
至少是出处在这里
你说的这是肇事者的说法吧?很多目击者都说上了100公里
要找这个的话天涯上一堆一堆的
复 同意
对目击者而言,他们完全相信他们自己说的是客观事实,理由前面说了。这不是理智或责任的问题,这是本能。这无可指责。
每个人都在表达他们的主观感受,执法者需要专业知识来处理不同的信息。
执法部门要考虑到这一心理效应,所以他们不采信远高于100码的说法合理,这也无可指责。
但在从操作上,不考虑社情民意,甚至可能有暗箱操作,过早发布70码的模糊说辞本身就很有问题。
而执法部门的不规范也直接导致现在由于地方土豪,网络舆论甚至政治势力的介入,而让事实越加模糊不清,这才有现在的情况。
而我个人是相信公开鉴定结果的。
因为我也相信我愿意相信的,呵呵。
复 请便
复 本案是可以做到的
一切以最高量刑就是了
而且这个案件里面的操作空间大得很,到底是交通肇事还是有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确定就可以让这个小混混脱两层皮
至于他那些狐朋狗友,呵呵,要他定了危害公共安全,那几个一起飚车的小痞子一样逃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