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关于精神病的争论 -- 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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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南都的禀性还是没变啊

采访提问的过程中,时时处处挖坑,就等着被采访人往里跳……

家园 万一都去过呢?

呵呵,说不定当地高层都去过或者相当一部分去过那个地方,那么他们万万不会把那地方认定为“不良场所”,最多作万分惊讶状,反问,那地方原来还有这种服务?一般经营这种场所的,肯定背景很深,否则干不了。所以,即使要断尾求生,肯定也是着眼于他们所要的服务内容,而不是去的场所。

家园 分好多种

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是无行为能力人,症状轻一些,有一定自控能力的是限制行为能力,对某些能判断,能控制的行为负责,这需要专业鉴定。间歇性的看是不是发病期间,不是发病期间就视作普通人,发病则免责。

家园 从目前的进展来看,你说的“关键的隐瞒”出来了不少

比如“推坐”实际上是“按到沙发上”,而且根据最近的问话记录,邓已经受到性侵犯,程度未知

家园 哦……这个肯定是有的……

请见刑法236条第三款(三),既然有这条规定就代表有这么干的,而且还不是极度稀有的情况。既然有人能“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可以推知,房间里有旁人根本不成问题。如果真的既遂了,即使不能认定成这一条,也可能按同款(一)来认定,或者至少是从重情节。也就是很可能十年以上起判,或者刑期朝着下一档的上限:十年,无限靠拢。

所以房间里有无旁人不但不影响强奸罪的认定,还对犯罪人极为不利。

家园 这个答复我个人觉得还不错啊

没看出什么不妥的地方

家园 看看这个

巴东县公安局长分析案情

南都:通告中的表述是“推坐”?

杨立勇:是推坐,这个有事实依据,有证人证实。推,肯定是推。沙发就是一张单人沙发,也就那个深度,是躺不下去的。你们不信,可以到那里去量,清清楚楚。当时在休息室内,还有两个梦幻城服务员在场。我可以告诉你,那两个服务员一开始都在里面。根据证据材料来看,在中心现场,也就是从进休息室,到命案发生的过程非常短暂,也就三五分钟。

南都:我们注意到,从18日警方发布的案情来看,两个细节发生了变化:一是案发现场新出现了两名服务员;二是邓贵大由“按倒”变成“推坐”,为何与之前的表述不同?

杨立勇:“按倒”,是从哪里来的消息?我们不知道,在公安发布的消息上没有。我们是在用证据按照法律程序来还原过去发生的事,收集、甄别和完善都有过程,11日在长江巴东网上发布的消息,也是最初的信息,并不是整个案件的全部过程,5月11日凌晨我们侦查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是绝对不可能把整个案件弄清楚。

家园 看上面的帖子,所谓第一次通告的说法似乎也不成立

那个警官我觉得回答的都挺专业,也合理。他说什么修脚刀的说法,警方没说过,

杨立勇:“按倒”,是从哪里来的消息?我们不知道,在公安发布的消息上没有。我们是在用证据按照法律程序来还原过去发生的事,收集、甄别和完善都有过程,11日在长江巴东网上发布的消息,也是最初的信息,并不是整个案件的全部过程,5月11日凌晨我们侦查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是绝对不可能把整个案件弄清楚。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1593.html

南都:之前恩施媒体报道,公安局宋副局长向政府汇报说黄德智要求提供“特殊服务”,后来怎么改成异性洗浴?

杨立勇:这个我不清楚,但我相信是没有的。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1593.html

南都:关于水果刀也有争议,之前的消息是修脚刀。

杨立勇:修脚刀这个出处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从来没有认定那是修脚刀,还有说她是修脚女的呢。好像是听的一位退休人员说法,然后等消息出去了,退休人员的说法就成了网上炒作的依据,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能确定的是,邓玉娇从商店买过刀,(刺死邓贵大的那把刀)究竟是洗浴中心的刀还是她带的那把,需要甄别。这些细节问题,没多大意义。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1593.html

家园 不是一般的牛叉啊。

北京消息来源称

公安部第一个专案组成员倾向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最多过失杀人,但由于网络民意风起云涌,公安部高层认为,即便是正常防卫,也不能轻易放掉她,否则,会给外界一个跟着民意走,不顾法律的印象。今后公安的工作难办。

其中一位部长孟建柱从上海带来的副局长的发言为整个工作组作最后决定定了调子。

再引用就干脆全文引用了。我只想问一句,哥哥,是北京的消息来源牛叉,还是你牛叉,还是那个副局长NC?

家园 有几个疑问

一,恩施州优抚医院即然是湖北省指定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机构,邓玉娇被强制保护性约束十几天,为什么不做精神病鉴定?邓玉娇哭诉有人打她,杨局长只保证公安机关没有打她,邓做为人嫌疑犯被公安机关强制带入医院期间,公安机关有没人监控?如有的话,把证据拿出来不更有说服力

二,为什么没发生性交易,不是强奸或是强制猥亵妇女,而是闻所未闻的异性洗浴,公安机关有什么充分证据证明吗

三,单人沙发躺不下去,听不太懂是什么逻辑

家园 巴东网最新消息,邓玉娇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

这都TMD搞什么在啊,拍电影还是演戏啊。

邓玉娇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 邓母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外链出处

邓玉娇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 邓母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

http://www.cjbd.com.cn 发布时间:2009年5月23日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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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公安机关认定,涉案“第三人”邓中佳没有违法行为

  本网讯 5月22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通报了“邓玉娇案”侦办的最新情况。

  连日来,公安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紧侦办“邓玉娇案”。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在通报该案最新情况时说,公安机关以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唤。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经查,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案”中“第三人”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邓中佳,公安机关认定其没有违法行为。

  另讯 “邓玉娇案”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了确保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及时、准确、权威,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负责对外发布“邓玉娇案”的相关新闻信息,通报有关情况。有关新闻信息咨询,可与巴东县新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18—4333053)。

(值班总编:郑莹莹 责任编辑:涂启亮 校对:田向东)

家园 老兄,这是博讯的文章,你也相信呀?

这个“消息来源”已经臭街了。

再说,稍微想想就知道,副局长能这么说话,还能让“媒体”知道了,那中国的官也太好做了,不要脑子都能上位么。

家园 猜想单人沙发那个是回复“按倒QJ”的

单人沙发躺不下去,所以只能推倒成坐在上面的状态,“推坐”亦无不可了。

而且如果是推倒在床上那下一个动作很可能就是QJ了,如果死者真的是有意QJ,那“推倒在床上”这个动作可以视为QJ过程的一部分。但推倒在椅子上,又是对方强烈反抗的情况下,QJ恐怕有点困难——这个是猜想的啊。

家园 这个是正常的吧

邓姑娘确实没有“被QJ”。但这个不代表死者没有试图QJ,或者猥亵,或者其他类似的行为。

并不是非要QJ得手了以后才能开始防卫的啊。

至于邓姑娘,她通过反抗没有被人家QJ得手,保护了自己,那当然不希望别人传来传去的都说“邓玉娇被人QJ了”。她母亲应该更不希望了。

家园 所以邓家就把演员给辞了

那个律师的做派,我看倒更象演员,由着他这么折腾,邓玉娇肯定要吃亏。邓家这记耳光打得够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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