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杭州飙车与福冈判决 -- 萨苏
那得看跟谁比。可能这次新闻报道比起国内其他案件的新闻报道略显客观,但是和西方主流媒体比起来,差太远了!---虽然我也对以CNN为首的西方主流媒体经常误导读者不满,但人家那毕竟主要是通过暗示,“夸张虚造的情况”是极为罕见的---我这话很可能会有很多人不满,但我觉着这是事实,我是凭良心说的!
“舆论肯定有倾向性,完全公正的舆论估计是不存在的。”---这话没错。但是这和不“夸张虚造”完全是俩个不同的概念(或层次)!不“夸张虚造”应该是对新闻报道最起码的要求---而这个起码要求,现在国内的媒体都远远做不到!
别的我还真没感觉到。
得补充一下,主流媒体整体感觉还是比较严谨的,如果你要说是各种网络媒体,那确实乱七八糟的就比较多了。
我现在还记得当年上某课(不记得是政治还是法制课外读物了)上说过什么叫强奸幼女罪,从那时起我就以为自己懂了,结果现在又知道了一个“嫖宿幼女罪”,我这才发现我连“懂”的边儿都没碰上。
总有人说中国人民现在素质如何如何,我不认同,大家都是从小被教育起的,“要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小学时候就听老师念叨。雷锋叔叔的故事,赖宁的故事,革命烈士的故事,都是陪伴我们成长的,其他人不知,我是真真切切被感动过的。
怎会变成如今这样?!
对了,您提到政治课本,那东西不知现在被禁了没?
超速害死人确实应当判重罪,这一点完全同意。中国交通事故每年死多少人,统计一下一定是很惊人的。法律我不太懂,估计修改法律这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
这件事情其实反映的不只是一个富家子的作恶,尽管人们是因此而特别愤怒,背后的是中国汽车拥有量急剧上升的同时,民众对交通法规意识的群体性淡泊。
大城市总的来讲还是好一些的。我06年回国的见闻是,在县级的一个整修良好的公路上,大小车竞飚,因为中间没有撤离,经常发生越界到迎面车道上超车的事情,大家都见怪不怪。坐小车也没有人顾着系安全带。
立法无疑是很重要的,但是光是立法估计也还不够,还涉及执法以及教育。中宣部不妨多花点脑筋宣传交通法规,那也是功德无量的事情。再把交通事故数据和官员政绩挂钩,就妥了。
让蚂蚁们如何信服?
单纯蚂蚁们相信法律就解决问题了?
大家不尊重法律的时候,法律的尊严是别人不尊重造成的,还是司法机关自己把脸一把一把撕光的。
这简直就是糊弄老百姓,拿老百姓当白痴。
越痛哭流涕越显得虚伪。
前一阵某米国参议员也号召银行家们这么干...
公检法的公信力,感觉是比较低,一说起来,就是“认识什么什么人”。山西还有过索要天价“实际执行费”的事情,其行为简直就是,有执照的土匪。政策制定的如何,到了老百姓头上,还有一个执行能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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