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那位兄弟提供下邓案一二两份通告,以及最初通天时的新闻报道 -- 潜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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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嘿嘿,现在不是这样么?

基本上不都是看着来就得了的结果么?

只不过现在这个所谓“看着来”,也得看看舆论了,这还是拜网络所赐呢~~~~

话再说回来,这个邓案,你觉得是“法律”的结果,还是“看着来”的结果?

家园 其实关键是中央如何部署,因为中央政法委职能中还有一句

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家园 那就看中央部署在不在法律框架内,注意,是法律框架内,包括

那就看中央部署在不在法律框架内,注意,是法律框架内,包括用合法的程序修改法律。

家园 根本原因就在于法律是天授,还是人为

现在的法律体系就象宗教,专业人士都是法律大神的代言人,下面的教民都愚昧,他们的要求可以无视。

家园 单就此案事实而言,定性邓协助强奸及黄强奸未遂无需改动事实

修动的只是定性部分。

你真能分清楚强迫洗浴和强迫上床的区别吗?

就好像你是邪教积极分子的话,是主谋级的,还是受唆使级的菜鸟,只在于管你的那几个开个会。

这些人等最终都归属于各级政法委管辖。

从严办还是从轻办的决定权在各级政法委。

因为“书记主持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把它贯彻落实到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中”

至于说什么强奸不是死罪所以什么防卫过当云云,我只好指出现在之所以防卫过当还在说,就是因为没定性强奸。而强奸的防卫无所谓致死各论坛多有论述。

而您的那个逻辑,则可另外参考间谍不是死罪,所以暗杀间谍是否这个过当那个过当之类的。我还没说政治犯玩过火的情况。

家园 “你真能分清楚强迫洗浴和强迫上床的区别吗?”好像都不是法

“你真能分清楚强迫洗浴和强迫上床的区别吗?”好像都不是法律规定的罪名吧?定强奸罪的要件和对证据的要求在法律上怎么说的我不清楚,只是觉得警方的说法归不到故意包庇罪犯上。

“就好像你是邪教积极分子的话,是主谋级的,还是受唆使级的菜鸟,只在于管你的那几个开个会。

这些人等最终都归属于各级政法委管辖。

从严办还是从轻办的决定权在各级政法委。”

要害是在不在法律框架内,而不是由谁定。

“至于说什么强奸不是死罪所以什么防卫过当云云,我只好指出现在之所以防卫过当还在说,就是因为没定性强奸。”是不是定性为强奸该依据法律来定,你可以说定的不对,警方也可以说理由,最终看法院的判定。

“而强奸的防卫无所谓致死各论坛多有论述。”这方面我不懂,不敢置喙。

“而您的那个逻辑,则可另外参考间谍不是死罪,所以暗杀间谍是否这个过当那个过当之类的。”间谍最是国际关系领域的事,处理方式能不能套用到国内的案件中?

“我还没说政治犯玩过火的情况。”这句话实在没明白您的意思,再说现在还有政治犯这个提法么?

家园 就一个意思,仅以恩施公安通告的事实,法内从严办黄也够了

所以,我强调政法委的作用,就在这个从严。

这事没有某级党委干预一下,不会有结果。

而他们不干预,也会被下级的党委和政法委理解为某种暗示,等于还是干预。

这里不存在你说的需要超出法律框架的问题。

就好像可以不重罚的间谍和政治犯,未必不会被严惩。

比如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结果这一百零二条,如果中央觉得必要可以判死。另外,我本来要指出,即便不经过法院,玩火过分的家伙在街头真就不会被合法的击毙吗?

就邓案而言,

地县上的政法委人员,应当做出政治正确的引导,而不是以沉默形成暗示,或者做政治错误的引导。

否则,等着为自己的政治生命的结束做检讨吧。

这就是我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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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更糊涂了

"就好像可以不重罚的间谍和政治犯,未必不会被严惩。"怎么算可以不严惩?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22819

  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22819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另外,我本来要指出,即便不经过法院,玩火过分的家伙在街头真就不会被合法的击毙吗?"[/COLOR]

这个您指出的对啊,[COLOR=red]“玩火过分的家伙” 在街头当然可以被合法的击毙,有疑义么?

“就邓案而言,地县上的政法委人员,应当做出政治正确的引导,而不是以沉默形成暗示,或者做政治错误的引导。否则,等着为自己的政治生命的结束做检讨吧。”政治正确的引导不一定对外公布,如果“做政治错误的引导”当然要“等着为自己的政治生命的结束做检讨吧”。

“这就是我的预测。”您把两面都说了,预测肯定不会错的,我相信。

家园 政法委有权力做到从严或从轻,我已经说明白了

你想明白什么?

我基于党中央斗得过地方而预测。

难道你要我反过来预测。嘿嘿,我做不来。

家园 如果是按照法律,你可以修改法律,至不济

你可以期待有天法律会更好

如果是"看着来",那么你该期待什么? 网络民意吗?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站在民意的对面,你该如何自处?

坚持自己的看法?

还是顺从民意?

邓女要成立防卫过当,那首先就是说,邓男的行为不仅仅是侵害其名誉权. 也就是说,要成立强奸行为(无论是中止,终止还是未遂).

你看,巴东警方通报侦查结果的时候,有说这一条吗?

那么,邓女得到"防卫过当",还不是"看着来"吗?

为了两个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心虚若此, 啧啧,也真是难为他们了

家园 没有民意,你指望什么?您现在关注的是哪方面?

指望n权分立?您确定各种地方势力,财团,黑道操控不了?

我还不说有了民意,这些暗势力照样逍遥法外。

如果想说“法律应当指挥党”就直说嘛。

您现在关注的是哪方面?

家园 有民意怎么了,能管什么用?

像杭州撞人案,激动半天,人拿了113w飘然而去.

这种案例,多了去了. 民意用来干嘛,帮助拿高额赔偿?

当你有一天面对这高额赔偿的时候,你是喜欢民意啊,还是喜欢民意啊,还是喜欢民意啊?

什么叫法律指挥党,我死活没弄明白过,真的.

家园 韩桂芝判死缓,因为是官。富家子?这个怎么整都打击不了中央

关于您的法律观的问题——

您认为台湾李陈境遇有异,是因为法律么?

你若指望几权分立之类,直说即可。

至于像车撞人这种用手指头想就明白中央没必要管的事,既然要复仇,请进入血酬潜规则厚黑这一套暗的世界。

听说过科比强奸案吧,商人掏钱,哪都一样。

所以,是爷们的自有办法剑走偏锋,想拿钱的那就拿吧。

您是想拿的那类么?

家园 几权分立跟我的法律观有什么关系?

你反反复复纠缠于这个问题,让我觉得很难以理解.

我的法律观,从简单来说就是,你总得信点什么吧?

出了什么事儿,你总得信你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公平的对待吧?

你总不会喜欢每次出事儿,都来一场旷日持久的全民狂欢和裁判,然后得到一个不可预测的结果吧?

如果您就相信这个, 那么您跟信跳大神的有什么区别啊?

家园 大事,权>法>黑; 小事,黑>法>权; 无甚痛痒事法最大

这是我相信的维持正义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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