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温故知新沈崇案】7.精英的分化及偶像的倒掉(7) -- 陈郢客
【part G: 过河卒子(下)】
胡适是一个胸有城府的人,是稳健、有大局观、能做事的人——体制内建设,极需要这样的人。当然,单以朋友论,倘若你做了瞿秋白、方志敏,遗稿遗书得去托付鲁迅,找他是不行的。徐志摩和他交情亲厚,人所尽知。徐志摩死后,陆小曼穷力整理,四处奔波,要为徐志摩出一套《志摩全集》,至1935年10月,十卷大致编好,良友赵家璧亦颇下功夫,此事大功将成。胡适赴沪,陆小曼本想请其作序,胡适说良友没商务好,商务是大社;并愿预支版税2000元。经济紧张的陆小曼遂和商务签了合同,结果商务就干晾起来了,陆小曼颇为后悔,郁郁不已。1946年她和赵家璧合作出版了《志摩日记》,《志摩全集》的梦一生未竟,遗憾终生。第一部《徐志摩全集》(台湾版)却是张幼仪(徐志摩原配,7年后离异)在1969年策划出版的。一叹。
沈家与胡适不过有些中间熟人,论亲厚又哪能和徐志摩相比。当你的利益和国家机器间歧异很大时,一个体制内的主流人士能帮你的,到底有限。那些被侮辱的被伤害的被牺牲的,求告无门或不为人知时,鲁迅的意义就彰显出来了。他好歹敢收留你,为你真诚呐喊。寻常人轻易乐道鲁迅无建设性,其草率武断亦在于此。且不说长远的建设性和时代的切入深度,最起码,胡适有胡适的建设性,鲁迅有鲁迅的建设性。
法律顾问委员会六人中,费青排在第五,显见位置边缘。最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却是赵凤喈、李士彤两位。第六位“纪元”的身份尤为特别——
据报纸消息,“四日中午胡校长邀请法律系专家举行会议,出席的有燕树棠、李士彤、费青、蔡枢衡、赵凤喈、组织顾问委员会,推定赵凤喈及李士彤为代表顾问律师,同时向地方法院检查处声诉,由纪元首席检查官进行侦查,在四日至五日内,将所有人证物证进行询问一过,对于沈女士的口供亦重行为缜密的补充。市府外事处长左明徹女士始终参与其事,以便向美方进行交涉。”
至此,沈家的律师已被名曰北大法律援助的官方律师取代。费青觉得国府和胡适玩了些“阴谋诡计”,亦不算无因。
1月间胡适曾写信给傅斯年,【今送上地方法院检查官纪元侦审此案华方证人的记录一册,乞留研讨。已另送一册与骝先(注:朱家骅)及雪艇(注:王世杰)。
回来后,始知证件太不全,故组织法律委员会,力劝被害人及其监护人,使其受中美双方侦查检验……】
胡、傅牵涉本案之深,足资印证。这个四人团体在沈崇案中发挥了重要角色。杨正清曾经坚决拒绝过美方再次检验的要求,这次由胡适斡旋,沈崇接受了美方军医的检验。“为了扩大人证与物证,沈女士向法律顾问会提出了自白书,同时又发现了两腿有伤痕五处。当时因为不愿公开,自己不愿声张,官方亦未注意。五日下午三时由市府外事处左女士(注:处长左明彻)会同美国军医克拉克检验,伤痕已褪为二处,自白书已写三千余字,供法院参考,不对外公开。”
朱家骅曾经知会胡适,让他将沈崇留在北平,以击碎种种传言。胡适照办,亦巧妙借媒体有所澄清,“第一是这女孩子绝对没有离平,第二是绝对没有拘禁,刑调或有强迫她的行为。”“我每天都与沈小姐及其家属接触,这话绝不不可靠。”
胡适充分发挥了身份所长,居间润滑,很博沈家的信赖,和媒体的互动亦更见友善。“纪元”进入法律委员会,说明了国府对于过程的全面操控,当然,沈家多半也会因此抱以希望。国家终于出面讨公道了——虽然他们未必懂得“法律问题非政治问题”的真要。
这场审讯中美实际上已有所沟通了——双方达成的共识大抵是:由美军军事法庭处理;速战速决。
12月31日,蒋介石“晚宴马歇尔特使,盖为其生日贺也。继对共党籍美军污辱北大女生案所激起各地之学潮,研究弭平办法。”
1月2日,美驻华大使司徒雷登“谒蒋主席,谈话集中于北平美军强奸女生事件。”司徒雷登自述,“因听闻美军驻华北陆战队当局在从中国方面获取所谓北平强奸案的有关调查情况时遇到了困难,我亲自将此事告知了委员长,他马上下令北平地方当局加速调查并使陆战队可以即时获得调查的一切有关情况。”
1月2日,巴特沃斯代表司徒雷登向示威学生宣读如下声明:“关于北平事件,北平陆战队当局正进行彻底调查,调查若显示确有犯罪行为,则当依照美国的军事惯例,尽快举行军法审判。我们正跟进此案,并将按照公正和公平的民主程序尽快处理。”
1月3日,蒋介石“晚课后,接见美国海军陆战队何华德司令,何氏盖应马歇尔特使电召,来京就北平美兵肇事案有所报告。”
特使马歇尔“电令平津美军司令哈瓦德将军,飞京报告详情,哈氏将该案彻查完竣后,定今(3)日晨专机飞京,谒马帅及司徒大使,面呈一切。”
1月4日,朱家骅 “访晤司徒雷登大使”。
根据《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1月10日,美军事法官会见中方有关官员及中方证人,宣布“(甲)此案将由检察官起诉,依美海军法规定程序审判,受害人仅以证人身份出庭,其法律顾问依法不得在法庭发言,但其意见当予研究;(乙)公开审理,惟限于法庭席数,旁听人数须加限制;(丙)审判终结后,被告罪行不成立部分将公开通知,至既定罪行之判决,须俟较高当局复判后始能公布。”
官方律师取代了沈家律师,其实,官方律师赵凤喈及李士彤两人,也不过是个摆设。受害人也不过徒具 “证人”的身份。沈家一直想争取的可是——由北平地方法院审判此案!哪怕开一个先例也好。可是他们的愿望,到底落空了。
1月17日,沈崇案由美方正式开庭,中方“列席有何市长、胡适校长、左明彻处长(市府外事处)、行辕吕实东秘书、警局外事科长夏昭楹、外交部张述先主任,纪元检察官”,沈的父亲沈劭、表姐夫杨正清、法律顾问赵凤喈、李士彤等。
谢泳先生自可以强调“胡适”列席旁听,可是费平成所叙“未公开审理”大约更近于百姓的定义。这哪里是普通人可去的。国府代表一众人不过是“列席旁听”而已。
1月22日,美军法庭审判长宣布,皮尔逊应判为强奸已遂罪。检察官接着宣布,“本案结束,至刑状尚俟呈转华盛顿海军部长核定后宣布。”
2月1日,美军法庭宣布另一美兵普利查德之帮凶罪名成立。
——程序再逼真,不过混时间。所谓“中国审判”,不过是美军事法庭远东小分部初级法庭的审判而已。确切说,“中方审判”,就沈崇案而言,——从来没有发生过。倘若说沈崇案有所谓“真相”,这才是最令人耻辱悲愤的“真相”。
中美多次磋商,达成的默契应还有一项:皮尔逊有罪。因为这近乎蒋政府最后一块遮羞布了。中方对学运、游行多有遏制镇压;沈崇案最终仍然交付美军法庭审判;沈崇是孤立事件,皮尔逊是个人行为,和美军驻华毫无联系。国格早已交付,对美方不可不谓温柔周到,美方只需做到一条:就沈崇这一“孤立”的事件好歹给予沈崇公道。没有这块遮羞布,蒋政府何以安内?何以堵天下悠悠众口?
就“纪元”首席检察官的加入可见,国府对于结果多有预期,或曰志在必得。当日报纸看得透彻,【这个“民族受辱案”的前途,据一些关系方面的观察,在震动了全国以后,再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是不可能了,中国当局对统治下的各地都用“不干涉示威游行”的原则来应付,所以,可以作如下的推测:
(一)法律的手续求其严密,北大的法律系的教授是全国最有地位的,燕树棠是刑法的起草者,这个顾问团是不该“败诉”的。又加之以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纪元氏开了侦查庭,以正式的法律文件,为人民向美军方提出其一点法律上的证件。这样,用一句的官方的话,“美军暴行现不能无罪!”】
于是,审判刚结束,列席的胡适等人即“互相握手,对本案胜诉,至表欣慰”,胡适称:“足证此案判决极为公正。”何思源市长亦表态,“美国乃法治国家,必能依法处理,不稍偏袒。”
他们乐观得太早了。胡适在沈崇案中,倾尽全力,亦倾尽一位校长之于信赖他的学生、一位有过辉煌既往的导师之于一代青年人的全部信用,——他说服了愤怒坚决的沈家,让他们妥协接受美军法庭——他所能保证的,便是起码会有一个好结局。国府亦把全国最优秀的法律系、北平法院首席检查官的信用押上——本质上,蒋政府押上了已经广受质疑也因此更为贵重的残余信用。他们胸有成竹,这幕戏剧本早已写好,之所以押重注,就是来打翻身仗的。
3月3日,剧情看似很遵照剧本的设计:陆战队第一师司令何华德已核准军事法庭对皮尔逊的判决,判处皮尔逊徒刑15年,普利查德处监禁劳役10个月,皮尔逊开除海军军籍——初级、中级通关,只欠美国海军部的最后核定了。
然而,美方从未矜重过蒋政府毕恭毕敬妥协背后的惨重代价,也并不觉得需要领情。马歇尔2月致国务院报告书写得清楚:【中共是最直言不讳反美的,即使(国民)政府当中也存在反美情绪,只是没有宣泄出来罢了。这仅仅是因为他们仍然希望美国的支持能维持现政权的现状。中国官方把现有的弊病归罪于美国的干涉而不是管理失当的倾向日益明显。中国的排外主义难以评估,但它一直存在着,而且正如过去多次发生过的那样,……目前,美国在中国处于有利的地位,但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中国的现政权是反共的,就认定它是亲美的。并让这种想法绑住我们的手脚。”】美国人的脑筋太清晰了:你是为了你自己而已——我干吗要考虑到你的处境——势力均等、两败俱伤的内战才最好看……
4月8日,杨正清致函何思源,“东单案已判胜诉多时,美方曾书面答复贵市府承认四项,而事隔多日,对于道歉赔偿迄今尚未履行。恳请贵市府致美总领事备忘录代为催促。”沈家着急了,道歉要等到啥时候?
然后,他们等到了最坏的结果:美联社6月17日消息,“美国军事法庭总检察长宣布:所控罪状不能成立,俟由海军部长核准后该被告即可恢复原职。
胡适对此事反应激烈,亦在情理之中。他这个差一点就成功的斡旋者,失去的太多了。党国政府又一次被傲慢的莫测的大佬耍了一道,惊诧之余,退无可退,唯有恳请大佬给予解释。大佬“复核ing”、“尚未有所决定”语焉不详就消去了蒋政府羸弱的抗议。
试探之后,始有切实的残酷:8月11日,海军部长福莱斯特终于正式宣布,该案证据不足,原判决无效并恢复其职务。胡适曾经对国内媒体侃侃而谈美陆战队的声明很“切实”,他这时急得跳脚,报应来得实在太快了。王世杰急请何思源和胡适找出“美军事法庭对本案判决书检寄备用”,这才发现,美国从头到尾都没有给中方一份书面的文件——谁让你自甘“旁听”!何思源非常沮丧,“查该案美方在平组织之军事法庭,当时仅宣告美兵皮尔逊强奸罪成立,据称须俟核准后始能宣布所判刑期,嗣以美海军撤退,该案判决书迄未交到。至该案情形,历经本府详报,并由胡校长报告,此外并无其他材料可供参考。”
(我爱空一格
哈哈 本节未完
我不是故意发重的。西河这会儿太妖了。
——大家还是去主题贴下面读吧。一个系列,比较全。当然,还没写完)
世事通透处,只余哀伤。也许这就是,长叹息以掩涕,哀民生之多艰,体制外是民,体制内又如何能够逃出?
遥想当年,沈家也罢,胡适也罢,过河的卒子,不过一个卒子,却都是那样的艰难。
叹息。
西西河七怪谈之一——跟贴变主贴^^
[QUOTE]我不是故意发重的。西河这会儿太妖了。
[QUOTE]弄得我的心“扑通”“扑通”乱跳---引自至尊宝的语录。
神马世道, 啊?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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