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大河入海处之课间休息—关于人民的漫想 -- 史文恭
关键是俺虽有QQ号,但从来没有用过QQ信箱。不知道gmail的可以吗?
再一次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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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是疑惑大生产运动有那么立竿见影吗?
1941年粮食征收了多少?20万担,还是16万担?
另,一担小米有300斤?
但这个人民是革命的人民。
毛主席一贯强调的是,这个人民只有在尖锐对立的政治斗争中--在革命中,才是一个有效的,有力量的概念。古人讲吊民伐罪,是为了伐罪才需吊民。人民的内涵和外延也服从于伐罪的需要。
而离开了政治革命,人民的概念则可能被虚化、模糊、消解。就象我们现在所看到的那样,我们连人民都找不到了。
有选举制度的政体,有选举权的是人民, 没有的不是。民族是想象共同体,其实国家也是。没有对国家利益也有你努力的一份的想象,国家,人民都是空的。有什么样的政策就有什么样的人民。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历史就是这么互动出来的。
人民不见得一定要参加国家管理,但没有利益反馈那当驯服工具的资格都没有了,就和气球里的空气一样。苏联为什么倒得这么快,因为除了那层外壳之外,苏联人对政府,自己和周围人的工作就是嘲讽的态度,把自己当成空气。而上层对西方的想象就是针尖对气球的压力。所以有一个漏洞,气球整个就爆了,这时后悔就晚了。
那中国现在是不是也是一戳就爆的气球。首先没有国家不是气球,所有国家都有内在矛盾。有足够的内部压力加外部刺激,没有不爆的国家。所以这是废话。国家要消亡不是我第一个说的。中国现在的矛盾有没有上升到要流血解决的地步。 恐怕说有的人是绝对少数,而且说的都是希望流的是别人的血。 那不流血解决就几条路,改良,改制,适应,都是进化。矛盾就是进化压力。进化恒久,周发性的矛盾爆发就是天道,不进化就是消亡。 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调戏人家历史小青年嘛
刚才做了点功课,发现关于人民范畴的说法变迁颇堪寻味。
我记得的那个,来源于82宪法,原文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这个说法是很清楚的。人民的基石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也就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再往外一层,就是所谓“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大概是非公有制成分的那些,当时所谓“有益的补充”,个体户之类。再往外,所谓“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指的是所谓港澳台爱国人士。后面两类,可以成为“人民”的外围。
在2004年,这个说法被改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中间加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劳动者”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做这个改动?我的猜想是这个修订反映了阶级结构的根本变化。比如在血汗工厂里打工的百万农民工,说他们是跟公有制下的工人一样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显然说不过去,于是马马虎虎算成所谓“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发生在通钢的事情,就是有人要把原来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变成“所谓的社会主义事业”(有中国特色的?)的“建设者”。不过不知道那位陈烈士怎么算?似乎也可以算成“建设者”?
英雄是1,群众是0——群众跟在英雄后面,就有了数量级的飞跃。
82宪法那时候,私营企业还远不成气候,“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我认为是指国内的民主党派等,“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是应该是指港澳台和海外华侨。
04宪法的时候,三个代表已经提出了,私营经济也成规模了,也从“按劳分配”蜕变到“按要素分配”(就是资本剥削合法)了,才创出“社会主义建设者”这么个称呼。
陈烈士还算“建设者”吧。
现在的边防部队应该还有养猪种菜的,野战部队不知还有没有.
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都算作“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个体户(self-employed)属于社会主义建设者,民主党派(包括食利者)属于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因为他们的利息也需要社会主义来分发,至于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主要指台湾人民,也包括部分港澳人民和华侨(但不是“华人”)。
注意,1997年以前一直是“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的。这个顺序决不能错的。
一般驻扎在郊区县的基层部队,都会自己种菜养猪的...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