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天内亲历刁民三件事。 -- 小楼
群体性事件一般都是有乡党或者朋党集合参与,参与者就算不出力也要吃饭也要出工,自然就有活动组织的成本,任何一次群体性事件都是在现金赔偿(补贴)后了事,赔偿中的一部分要拿出来对参与事件的骨干和积极分子进行奖励。
以前是乡村械斗后赔偿医药费抚恤金然后大吃大喝,现在是直接给参与者发放现金。
很多群体性事件越闹越大就是因为漫天要价的现金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其实,大家要的都是钱。换句话说,大家都乐于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中,因为最后都会拿到政府息事宁人的花红。
哪一起群体性事件不是如此。
尤其在地方政府对群体性事件有了上峰问责的恐惧之后,往往是对刁民的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然后拿出一叠一叠的人民币了事,大家各得其所,久而久之,也就成为了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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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理不是非常重要
高层害怕群体事件 -> 基层宁愿通过money来安抚群体事件的参与者 -> 有人愿意制造群体性事件来获利
我到武汉就请你吃饭,呵呵。
发展下去其结果就是,进化出来一批闹事专业户。没理都能这样闹,沾点理的话请一批闹事专业户更是要翻天了。
谢一刀和小楼兄弟
上梁不正下梁歪。
庙堂衮衮诸公吃相当然不会这么难看,不过实质又有什么两样呢?
动辄被老百姓指着鼻子骂,毫无威信可言,自己也不觉的可耻。
老干部,那怕是个科级的芝麻官,出来都是派头十足,为何?自信!
现在的干部,自己都知道自己屁都不是,顶多就是憋着装腔作势,心虚的要死。
顺利把一把手二把手撸他一个两个,自己变成不明真相群众还不带秋后算账的了。谁敢算账,网上唾沫星子淹也淹死它。
只能感叹,崩坏的是人心。
第二个,那应该把抓他的那局的人杀了.
第三个,应该把派人找开发商的老家.逼他老家的人也迁居.
有人天性刁。十多年前,我一高中同学骑车经过很拥挤的厂门口大街。与一粗壮的民工打扮者一擦而过,便见那人愤怒大喊:"哎呀,你怎么搞的,碰伤了我。"同学大惊恐,忙解释,根本木有碰撞。民工打扮者就要伸手拉扯纠缠。双方都看对方仔细了-原来都是同校同学。然后便酸了一场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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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回都是我读高中期间上学时碰到的:一回是我正在被路边摊挤得拥挤的路上骑车时,似乎是蹭上了一位小女孩的脚,她立即大哭起来,我立即下车仔细看了一下,发现根本没碰到(当时是夏天,她穿凉鞋,很容易看清楚),她也渐渐不哭了、站得住又能走,于是,我准备上车继续去学校,但是,旁边一个成年男子二话没说、拉住我的自行车——“撞了人,不交钱就想跑?”旁边还有些人笑着起哄(直到现在,我还非常厌恶他们的笑容)。我能有什么办法?只好把身上仅有的十块钱都给他们了。第二回仍是我在骑自行车时,旁边骑三轮的一民工把我蹭到地上,但我没受伤,起来后虽有怒气,但看到他是面相很老实的民工,再想到前面我的那次经历,于是就没说什么,这时,倒是路边有个成年男子幸灾乐祸地说,“小兄弟,快拉住他,要他赔钱啊!”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留下莫名其妙的他就走了。
在中国这种国家一定要淡定。
另外不要相信下面一帮人的话。文革时候的“刁民”多了,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都坐在革委会里,四处作恶打飞机都是光明正大的。
刁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刁民后面这些毫无原则的人。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什么话都可以说,什么事情都可以坐,毫无原则,不择手段,然后借匿名的“人民”的面具掩盖自己猥琐软弱的自我。反正他们不用对任何事情负责。
我不敢说和地方有关系。但是有些人天性如此,比如学历高至博士带老婆依然如此。我给大家讲了我在WALMART门口给个小妞碰了车的经历。碰罢了,老美妞问我咋样了,我出来看看我的车屁股,也看看她的车屁股,都木有什么痕迹。变对美国妞,"my car is fine."就完事情了。一个女士讲,"那是你好讲话,我才木有这么样便宜她呢。"
一个社会,当见义勇为扶起摔倒的老太太能被判赔款,理由是“不合常理”,那么你还指望老百姓怎么办?是不是有人要说这只是个案,没有代表性?既然潮流是不择手段捞钱,那么只好随着潮流走了。刁民?没什么人是天生刁民的。环境对人的影响比先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