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京师十案之洗劫德国专家公寓案 上 -- 萨苏
[老萨回国休假已毕,今日返回日本,重新开始发帖]
你见过入室盗窃连人家酒瓶子都偷走了的主儿么?
老侯就见过。
老侯是谁?当年北京市公安局二处涉外刑事科的刑侦分队长。这案子,是他九十年代前期接的,发案地点在北京某农口王牌大学。
报案丢东西的是该校一位德国专家。此君从东土返家度假一个月,驾云回来一进宿舍还以为自己走错门了 – 这谁家啊,整个儿一毛胚房么。等再一看门上的单元号码这位立马傻了眼。
敢情,这毛胚房是俺家阿!
接下来就不用说了,保卫处,报案,报公安局,老侯在涉外刑事科,出警当然责无旁贷。。。
奇怪的是,谈起这个案子,我注意到当年的侯队长先咂了咂嘴唇,目光在桌子上那盘红烧肉上暧昧地扫了一眼。
“没有比办那个案子吃得更好的了。”老侯说着咬了一口红烧肉,摇摇头放下筷子,眼神儿里颇为不屑。
下意识地觉得老侯的说法前后矛盾 – 那下手的主儿连酒瓶子都扛走了,还能给您留下红烧肉?
后来才明白,招待老侯吃红烧肉的自有其人,盖因为丢东西这主儿的身份太特殊了。
当时,中德之间刚刚签署了一份政府间协议,德国方面出资与中国在某个农业项目上进行合作,丢东西的这位德国专家,正是执行这项政府间协议的联络员。德国专家做事认真,对协议的执行选择了常驻监督的做法。因为这项合作中方的具体执行者就是这所大学,该大学为这个德国财神爷特意配置了一套公寓。
问题的高度,立即就上升到两国关系和国际形象问题上了。由于这项协议对我国农业发展十分重要,事情甚至惊动了国务院。
这种情况下,侦破工作自然有压力,但大学的领导更有压力。
有压力又没有跟着破案的能耐,大学的领导还算有自知之明,没有跟着上蹿下跳,只是给办案人员配置了一辆专车,并为他们改善伙食待遇。
配置专车也就罢了,当时警察办案都是带斗摩托,这自然是难得的方便。那改善伙食待遇,才让弟兄们记忆犹新。农口的院校都有自己的农场,用于科研和学生实习,供应上有的是好东西。这一说改善伙食,马上杀了一口猪,配了一男一女两位厨师为老侯他们服务 – 后来才知道这两位都是当年给部长做饭地。
萨娘也一度在农口的科研单位工作,那时候几乎每个月都能买到便宜的内蒙黄油,西藏牦牛骨茶,东北大豆之类市场上见不着的农产品,近水楼台的好处,萨也算是见识了。
老侯回忆,当时两位厨师把杀好的猪挂在厨房梁上,蔬菜和调料放在地上。警察办案生活无规律,两位厨师随到随烹,绝不误事。而且是指哪块肉就切哪块,服务极为周到。
老侯忆起当时所吃猪肉一层肥一层瘦,竟然有七八层之多,令人啧啧称奇.
估计,是该校某个猪肉质量改良项目的产品。
不过,到现场一勘察,警察们可是有点儿傻眼。
门锁没有破坏痕迹,窗户紧闭,房子里面除了几件粗笨的家具以外一无所有,比搬家公司来过还干净。
尽管如此,警察们还是根据痕迹判断 – 一个月内,确有人曾经进入过这个宿舍,而且,此人还曾在宿舍中住宿,至少住了三天!
这要是贼啊,那可得算是胆大包天了。
事后证明老侯他们的判断完全正确,那贼在屋里的确呆过三天,把德国专家的半条三五烟抽得一干二净,还把烟盒都带走了。
找不到贼的出入通道,加上这样的作案特点,案子指向两个方向 – 要么,这是碰上熟悉情况的内贼了;要么,这是“燕子李三”这一类的飞贼来过了。
飞贼?这年头有飞贼么?
那可难说,前几年东城区就闹过两回专偷大宅门的飞贼,一捕一毙。
那么,是先查内贼呢,还是先查飞贼呢?
这警察的思维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既不查内贼,也不查飞贼,而是冲着德国专家去了 – 先查他报得是不是假案。
理由也很简单,这位德国专家说不清他们家到底丢了什么。
要按老萨说,警察同志这是个不通情理的思路,假如真的把你们家所有东西都搬走了,然后让你说丢了什么,搁谁都说不明白的。
不过老侯听了一乐,说你不明白警察办案的做法,比如前两天日本那酒井法子跑了,好多人都很同情,我们警察看了,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人可能涉毒。
而且,那几年,外国人报假案的也不在少数。
这句话引起了老萨的好奇心,忍不住打听,这外国人干吗没事儿给咱们报假案呢?
[待续]
这个疯狂的年代,老萨家的板凳也是很难得的。
希望不是坑底
久仰久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