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關于在烏魯木齊的香港記者 -- 柠檬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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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敢改变自己的劣势地位”?又捞过界了吧?

只要你带着老子民主你是"劣势地位"的看法,就说明你对于民主的认识还很肤浅,只是刚从殖民地到摇身一变的阶段。

如果你光说记者被打的悲情,还不容易看出来。而你只要一去管别人是“不敢改变自己的劣势地位”,那么你的私货就露出来了。

一般的港记也都同样是这个毛病,就是江总说的naive。

家园 请先理解后批评

照理说这种人数级别的群殴对单个被害人的肉体伤害应该说是很严重的,鼻青脸肿是少不了的,

我是针对『照理』这一前提做评论,并不针对『香港记者被殴打』这一具体事件中的真实情况做结论。因为只有这一『理』显而易见地存在,上文作者后面的论述才站得住脚。可是这一『理』存在吗?

我并没有认定武警『一定』殴打的香港记者,更没有说过武警把香港记者打成『严重内伤』。但是在没有看到官方有可靠的证据证明武警并没有『过度执法』的『殴打』行为时,以政府过去的信誉,对政府单方面的申明保持怀疑是有理由的。

你列举的验伤报告说明记者受了一些轻伤,而这样的轻伤普通的镇痛药就能解决问题。但是你能认定受轻伤的人不可能被『殴打』?如果不能,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以前,还是保持适度的怀疑吧。

家园 益发看不懂您的说辞了

你说你是针对我的

照理说这种人数级别的群殴对单个被害人的肉体伤害应该说是很严重的,鼻青脸肿是少不了的,
中的这个照理前提做出评论。

按照你的说法

因为只有这一『理』显而易见地存在,上文作者后面的论述才站得住脚。可是这一『理』存在吗?

看来你不同意我的照理一说,那么你的理论是怎么样的呢?什么样的情况才是你心目中的“理存在”呢?似乎你认为当数人群殴,拳打脚踢一个人的时候,被害人应该毫发无损才更符合常态,是吗?我想很好奇地问一下,您是超人吗?

说起官方来,在我的记忆里,官方并没有纠缠于是否对记者采用了殴打行为,一口咬定被群殴,并且是拳打脚踢群殴的是那几个记者。那么您的

但是在没有看到官方有可靠的证据证明武警并没有『过度执法』的『殴打』行为时,以政府过去的信誉,对政府单方面的申明保持怀疑是有理由的。
是不是就是无的放矢了?冤有头,债有主,谁提出的,当然找谁,你扯官方干什么?在这件“殴打”的事情上,你应该看记者的证词和证据,并通过第三方的可靠证据来评判和分析,你咬官方干什么?

另外你说

用武警基本训练里的手刀砍脖梗,擒拿手分筋错骨即使致人伤残也不会出现鼻青脸肿的效果。
,并且说
更没有说过武警把香港记者打成『严重内伤』

你的确没这么明说,可是在我的理解里,致人伤残的行为应该算是很严重的攻击行为了,怎么也算是个重度伤害了吧,比伤残更厉害的行为是什么,我想差不多就应该是“死亡”了吧,那么能有如此严重的伤害,却又不会有鼻青脸肿的外在症状,不是“严重内伤”,又是什么呢?我笨,您给我介绍一下!

最后,

套用你说过的话

你列举的验伤报告说明记者受了一些轻伤,而这样的轻伤普通的镇痛药就能解决问题。但是你能认定受轻伤的人不可能被『殴打』?如果不能,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以前,还是保持适度的怀疑吧。

你是否能认定那些受轻伤的记者一定是被武警群殴受伤?如果不能,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之前,还是保持适度的对记者说法的怀疑吧。这样有问题吗?

家园 送花喽。。。

还有好处尼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可通过工具取消

提示:此次送花为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跟他们两眼一闭胡扯的银。。。是真有点“鸡同鸭讲”。。。

就是故意找茬滴银啦。。。

家园 呵呵,谢谢!
家园 送花。。。他们才不关心大陆仔、女的民意尼

他们就是闭着眼前关上耳朵。。。“唱歌”。。。还想把他们的民意强加在我们近14亿人的头上。

不分青红皂白,随时随地,见缝插针的“喷TG的粪”。。。平时也到算了。。。到关键时刻居然还这样,就太过分了

还真的以为大陆人真的很“闭塞”呢。。。

港督=“戆都”(沪语)

家园 我没有看明白你回复的与我原话中有什么关联?

第一,我说的是平等的事,你说什么民主,所以这两个经常连用,但是这是两个概念。

第二,我也没有说老子民主就看不起你之类的。我说的是,中国人之间不平等,需要改善这种不平等的情况。不知道你怎么理解的。

总之,我觉得你

这一炮,不知道打到那里去了。也许你觉得很气愤,但理解错误总不关我的事情。

家园 你能够说清谁是劣势地位吗?你在哪个地位?指手划脚

你在说“中国人”的时候,是不是把自己也算在“中国人”里面了?

这些问题你是不敢回答的。

你和你们都是这样指手划脚的,却不知道自己根在哪里。

家园 好奇地问一下

我也参与了这个讨论.您认为我应该属于您所总结的哪一派?

我在做这种论坛帖子总结的时候,都会要求自己尽量多的看过发言。我虽然不算非常活跃,但也有不少的帖子,相信您已经看过了?

家园 我就是大陆人,我支持柠檬
家园 请不要走极端

似乎你认为当数人群殴,拳打脚踢一个人的时候,被害人应该毫发无损才更符合常态,是吗?

首先你提出『照理说这种人数级别的群殴对单个被害人的肉体伤害应该说是很严重的,鼻青脸肿是少不了的』。我很奇怪,『鼻青脸肿』真的是少不了的?在『鼻青脸肿』和『毫发无损』之间就没有中间选项?难道一个人遭遇殴打以后要么『鼻青脸肿』,要么『毫发无损』。他就不可能出现某种程度的轻伤?

在我的记忆里,官方并没有纠缠于是否对记者采用了殴打行为,一口咬定被群殴,并且是拳打脚踢群殴的是那几个记者

香港记者当然提出了他们证据,也有轻伤的验伤报告。比如后脖颈的瘀青。你所谓的『没有纠缠』,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打擦边球?不否认,但是不承认?前面有人也举例说明。如果你在ATM机上提到假币,银行要你提供录像证据证明假币是他家的ATM机上提的,你能服气吗?如果拥有监视器的政府不主动提供证据,无助于打消很多人对武警『执法过当』的怀疑。

可是在我的理解里,致人伤残的行为应该算是很严重的攻击行为了,怎么也算是个重度伤害了吧,比伤残更厉害的行为是什么,我想差不多就应该是“死亡”了吧,那么能有如此严重的伤害,却又不会有鼻青脸肿的外在症状,不是“严重内伤”,又是什么呢?我笨,您给我介绍一下!

我针对的是『照理』,而不是针对的香港记者可能被殴打的这一具体事例。打人不见『鼻青脸肿』的手法更多了。柔术,桑搏里的反关节,十字固等常见技法都能做到。甚至要致人死命却又不『鼻青脸肿』是很容易的事。比如快速扭断脖颈的杀人手法就不会有『鼻青脸肿』的效果。既然众多包括致残致命在内的许多技击格斗手法都可以做到打人不见鼻青脸肿的效果,那么『照理说这种人数级别的群殴对单个被害人的肉体伤害应该说是很严重的,鼻青脸肿是少不了的』这个讲法成立吗?

而『严重内伤』是你在

难道在你嘴里可能被打成严重内伤的记者就用这几款药来治疗?

中提出来的。因为这并不是我的观点,我并没有说过武警对香港警察使用了伤残致命的手法,所以我不需要为此做解释。

你是否能认定那些受轻伤的记者一定是被武警群殴受伤?如果不能,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之前,还是保持适度的对记者说法的怀疑吧。这样有问题吗?

我当然会对香港记者的言论保持怀疑,到目前为止,我没有说过香港记者『一定』被执法过当地殴打过吧?我说过吗?我只是认为就目前的证据而言,否定政府『可能存在的执法过当行为』缺乏根据。现在香港记者有的轻伤报告,有执法不当的指控,政府如果没有提供直接的证据作为回应,我认为香港记者还是站在了主动位置。

家园 告訴你我的民意

打的好, 不守規矩就該打。

您老是在這里沒理攪三分,自己明明是在問人家個人的意見,人家告訴你,你又說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你們這些香港記者最大的悲哀就是不懂大陸的民意。

我告你,要知道民意,自己認真設計一個統計調查,多花一點時間,多花點錢,收集一個大的樣本,自己分析分析不就得了。

你要是不懂統計分析,給我數據,我幫你。

要是在美國,不聽警察的話,不服從戒嚴命令,

家园 西西河是窗口,但不是您家的窗口,自重

這里也不是您為所欲為的地方。

很難想象一個口口聲聲熱愛西西河的人為何總是會做出破壞性的舉動。您年紀應該不小了,可惜您的表現還是個頑劣自私的小孩。

頑劣自私的小孩是怎樣的?自己不喜歡,就認為所有人也不喜歡;自己不了解,就以為全世界也很無知;以為自己明辨是非可沒有責任感。每個小男孩都曾夢想能做大總統,可是當他長大了,就會腳踏實地。然而您長大了,卻沒有丟掉小時的夢想,可惜也沒有實現(希望看來渺茫),不是嗎?

每個人對自己負責,在公共空間里發表的言論代表自己的形象和信譽。您愿意以一個不懂事的小孩的形象出現,請便,但是這里應當不會有人愿意哄您,畢竟那種情形,想一想也有生理反應。

家园 民意首先是個統計學概念,所以您一個人的意見顯然不是民意

所以,非常感謝,統計的工作還是交專業人士做吧,就不必請您代勞了。

不過,您提到

人家告訴你,你又說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我不知道什么時候提到順我者昌,逆我者亡這樣兇狠的語句,望賜教。另外,有順我者昌,逆我者亡這個意思的,恐怕不是我吧?您是沒有仔細看還是選擇性過濾?

家园 西西河是有版规的,你不爽的可以举报啊

前辈的港记被人打得头破血流,那是人家执法。

今天悲情港记,油头粉面,奶油气十足,是被执法的样子吗?

西西河也是有法的地方,你的明白?

言论自由和法制的关系,你从中可以看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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