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海上武力解救人质的可行性 -- 菜刀也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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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护航舰队也不必漂着了,全召回吧

下次再被绑交钱就是

家园 对普通人不容易

对号称受过世界上最严酷训练的海豹来说,22米还狙不中,自己跳海吧

PS:海豹刚开枪那天,猫眼上有JY兴奋宣布:海豹是在2200米一击必杀的

家园 刚从新浪看的新闻,说被劫船员的家属愿意自掏赎金

救船员出来。

家园 海豹的素质是过硬的

他们的战斗力是实战验证的。

训练得再好,到了战场也不一定就顶用。奥运会能争金牌的不是都打到别人的靶子上去了嘛,临阵的心理压力跟训练是不一样的。军队没有经过实战洗礼是无法摆脱架子货的嫌疑的。

唉,这次肯定是和谐解决了。

家园 这新闻很无聊

船员家属当然愿意了,还有人质家属不愿赎人的?但是赎金应该是船员所属的公司出,报道家属愿意出赎金算是什么意思?单位想省钱?

家园 估计是否想借此给单位施加压力?另外一方面,不管是

家属给还是单位给,如果真的给了,国家也太没面子了。

家园 这回肯定是给钱了

国家这面子肯定不会有了。这回大家肯定都很喜欢建立和谐世界,因为和谐的世界就是中国人掏钱买平安的世界。

家园 这就是鹅的不对了

首先,正如我们前面所说,海军的船是去打海盗的,所有的准备也是为打海盗准备的。能够解救人质,那是超额完成任务,应该授勋。做不到,那是正常情况,从来没有准备过的情况,手忙脚乱或者不知所措,都是可以理解的——尽管确实丢人。

其次,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说海军白去了?答:如果海军护航的船队还被人劫了。

军舰的作用,是在劫持事件发生之前阻止之。通过阻止海盗可能的对民船的侵害,由此间接降低被迫支付赎金的概率。换而言之,如果没有派遣海军,那这大半年时间,我们可能要应付多少次劫持,支付多少赎金呢?

呆鹅同志这次发贴不佳,内务部热切希望呆鹅同志以后加以改进。

家园 简而言之,就是印度海军的办法了

玉石俱焚……

家园 出个下三烂的注意

索马里这么多海盗土匪,TG派人过去发悬赏:

要求:将人质送到某指定地域;人质配件齐全,功能正常的领10万美金,有破损的打折;参照国际贸易,价格为CIF!

咱就告诉海盗,钱都花在狗身上也不给你,我就不信,索马里的兄弟都和钱过不去!

家园 花钱买平安,只能是养虎为患。如果这次真的掏钱了事

那护航舰队就夹着尾巴回来算了,全国老百姓就向国家上书,以后就不要再养军队了。

家园 印度海军那叫办法?

他们打的是渔船,根本不是海盗。而且就算是有海盗,他们根本没有为保护人质做出过任何努力。

我的意思是,武力解决也当然是以保全所有人质为目标的,否则直接把船击沉不就行了。但是当这个目标没达到,甚至伤亡极为惨重的时候,痛心之余不应该否定这种做法。没有海盗来劫船,怎么会这样?我们这次没做到人质无伤亡,就总结经验教训,力争下次可以。而海盗呢?他们更疼。尽管他们的命不值钱,但他们是靠劫船发家的,而不是靠劫船招来军队拼命的。海面上那么多船,那么多机会,干嘛非找中国人的麻烦呢?就算找了中国人的麻烦,有了这样的先例,中国军舰赶到的时候,直接投降就完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硬拼被打死有什么好处。

现在和谐解决。单看这件事没什么,但后患无穷。下次他们还劫船扣人要钱,屡试不爽,然后更多的索马里人趋之若鹜……都不用下次,德新海还没进港,就又有艘印度船被劫了。这叫绥靖,不叫和谐。

家园 那样先找个托

就像商鞅立法时一样,先许个什么诺,找个托示范一下,拿钱走人。大家一看这么爽,于是纷纷效仿。

家园 归根结底,您是想用一次很黄很暴力的行动震慑海盗

对吧?必要的时候为此付出少数人质的生命代价。

这个方法在逻辑上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在现实中面临一个重大问题,就是这个震慑无法奏效。自红朝开国以来,国内劫持人质的劫匪从未善终(《枪火》的说法),但是,仍然有无数的劫匪前仆后继的劫持人质。为何?

而索马里海盗呢,他们比中国国内的劫匪如何?反正我从没听说海盗因为被某国海军抓捕或者攻击,而放弃袭击该国商船的。法国海军,美国海军,都曾经成功干掉过海盗,但是,这两个国家的商船就真的让海盗绕着走了么?我没听说。所以我的结论是,海盗可能在困顿中暂时服软,但是绝对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那种人。

对于这种人,您的武力营救计划,最后很有可能的结果,是伤亡了人质。可是过几个月,另一条船又被另一伙海盗劫了……

家园 不是必要时,而是到时候承受得住

我的意思是要坚决按人质全部安全来策划,但是如果实际行动效果不尽人意,那么要有承受的心理能力,要挺得住。不要一出现伤亡,马上就说当初的决断是错的,一开始就该和谐。类比就是南宋元嘉北伐,开始热血上头,一旦战败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彻底气馁,这心理素质可要不得。

能承受最坏的结果和准备必要时付出人质生命的代价是有本质区别的,前一个涉及心理承受能力,后一个是在计划行动的权衡时就做了这样的准备,是认为一定的人命与一定的效果之间是可等价交换的。我认为人质的生命和未来其他人的安全都重要,都不可交换,两个都要,哪个都不能放弃。

至于效果。第一,我也是估计这样应该有效。第二,遏制和杜绝是不同的,我认为可以遏制,不认为能杜绝。但总不能因为无法杜绝,连遏制的努力都放弃吧?

提到国内的绑架,我倒是听说过一些绑架案的实例的。您认为国内绑架的从来没有逃脱惩罚的,我觉得这话说得太满,可能最终会落网,但不代表第一次犯事就一定被抓。所有的绑匪都是按照自己能逃准备的,至少他们之前都认为自己能逃掉。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的强力震慑,实际发生的绑架案肯定远不止这些。这就是遏制的作用。

我还必须说,国内干绑架的可比多数索马里海盗勇敢多了。绑架是重罪,量刑非常重,所以就算没在警察突击的时候被击毙,回头也要吃好多年牢饭。索马里海盗可不一样,只要及时投降,一般什么事都没有,回去后可以马上重新开张。

与之相类似的是一些为了讨账而扣人的,这轻则算非法拘禁,手段稍一过激,那也是算绑架了。不过为这目的绑人的可以一般不会跟警察硬拼,甚至撕票,这单做不成做下一单呗。他们的心态跟索马里海盗可能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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