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为什么资本主义无法杜绝腐败兼论如何实行民主监督 -- 任爱杰
任兄弟对美国不大了解. 美国是个以个人信誉为基础的国家, 一个人只要有一次小小的行为污点, 那就惨透了, 干什么都不方便, 工作都可能找不到,更别提想升职位了.
我们现在呢?
Mr. Ren. I have lots of example to support him. All these are my experience. I will write out after work.
懒虫的消息里没有玛莎到底给判刑多长时间。我的主帖里已经说过了。这里转帖一下 中国普法网的消息:http://www.legalinfo.gov.cn/ywsf/2004-07/20/content_118319.htm
玛莎的案件当初被估计如果罪名成立最少要被判16个月。现在只判了5个月。美国媒体的评论是“a mere slap on the wrist”(例如以下连接: http://news.bostonherald.com/national/view.bg?articleid=35983&form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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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家政皇后”今朝涉嫌犯罪
本网驻华盛顿记者 赵广俊
在美国备受关注的玛莎?斯图尔特股票内线交易案经过一年多的审理,7月16日终于有了一个初步定论:纽约的一家联邦法院判处斯图尔特5个月的监禁和3万美元的罚款。斯图尔特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玛莎?斯图尔特1941年出生在新泽西州的一个不富裕的波兰后裔家庭,由于有个当教师的母亲,她从小不仅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使得自己对烹饪和手工的偏爱得以保存下来,为日后的事业奠定了基础。在大学期间,她通过参加做香烟、啤酒以及肥皂广告等勤工俭学方式,不仅获得了不菲的报酬,而且还对她所处的社会有了深入的了解,她大学毕业后很快就成为了当时少有的女证券经纪人之一。上个世纪70年代末,她把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起来,撰写和出版了第一本关于烹饪的书,随着这本书的走俏,玛莎的名声也开始进入美国人的家庭,从此玛莎在个人奋斗的生意场上一发不可收拾。首先,这个女人把目光瞄准了大众传媒,把传媒大亨作为奋斗的目标。1991年她与《时代》周刊合作出版的《玛莎?斯图尔特生活》咨询性月刊发行量超过了200万份,成为当时美国最有影响的月刊,1999年10月她所创立的玛莎?斯图尔特生活全媒体公司在纽约华尔街上市。作为上市公司,该公司2001年的收入达到3亿美元,玛莎本人则是该公司的最大股东,拥有63%的股票,成为美国最富有的人之一。就这样,这个出身贫寒和毫无背景的人经过几十年的奋斗,终于摘下了美国“家政皇后”的桂冠。可是,也就是这位受人尊敬并被许多女性争相效仿的榜样,今年6月4日因涉嫌欺骗联邦调查局,涉嫌在华尔街股票幕后交易中牟取暴利而被送上联邦法庭。
玛莎的案发与伊姆科隆公司的股票有直接的关系。伊姆科隆公司是美国的一家生物制药公司,当时它所研究和开发的治疗癌症新药正在接受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审批,一旦这种新药获得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生产许可,该公司生产的新药将要占领癌症药物的市场,前景十分看好,作为该公司老板瓦克沙尔的私交,玛莎曾购买了这家公司的股票,可是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没有通过这项申请。就在这个消息得到证实的前一天,即2001年12月27日玛莎已经将拥有的伊姆科隆公司3928股股票全部抛出。避免了5.1万美元的损失。5.1万美元对于一个亿万富婆来说本是一件不足挂齿的区区小事,本应该在联邦调查局介入之时,向调查人员讲清楚,大事化小,接受罚款了事,但是在安然公司和美国世界长途电话公司的造假案的阴影下,玛莎顾虑重重,企图隐瞒事实真相,蒙混过关,哪知联邦调查局一个劲儿地穷追不舍,玛莎也就陷入了“一着不慎,全盘皆输”的被动局面,一步步地被人带入了司法程序,被以合谋和妨碍司法以及出伪证等罪名遭到起诉。
事情败露后,玛莎和其股票交易员巴卡诺维奇一起向联邦调查局人员表示,他们之间有一个协议,一旦伊姆科隆公司股票降至60美元时巴卡诺维奇就有权抛售,但他们始终拒绝承认事先已知道有关联邦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对伊姆科隆公司新药的内部处理意见。联邦调查局后从玛莎和巴卡诺维奇的助手处打开了缺口:玛莎的助手阿姆斯特朗向调查人员交代,玛莎曾经改动了巴卡诺维奇发给她的有关伊姆科隆公司的邮件内容;巴卡诺维奇的助手法纽伊尔也揭发其主子和玛莎合谋的情况,并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巴卡诺维奇得知瓦克沙尔抛售自家股票命令他打电话给玛莎的情景。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查,由美司法部主管的玛莎案的案情已基本清楚。今年3月由12名陪审员组成的陪审团初步认定玛莎?斯图尔特被指控的合谋罪、妨碍司法罪和伪证等罪名全部成立。纽约的一家联邦法院遂于今年6月4日对玛莎一案正式开庭审理。
7月16日是法庭对斯图尔特的宣判日。法庭最终是以合谋和妨碍司法以及作伪证判处了她5个月的监禁和3万美元的罚款。对法庭的从轻发落,玛莎表示不服,当场要求上诉。在宣判后,玛莎对聚集在法庭外的支持者发表讲话称,她还会回来,希望人们继续订阅她的杂志、游说广告商并购买她们公司的产品等。
当地的法律界学者认为,玛莎被判处5个月的监禁和3万美元的罚款是特别幸运的,当初人们估计,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她至少要被判处16个月的监禁。这是因为美能源巨擘安然公司破产后,国会议员一直对法官在白领犯罪量刑方面表示不满,认为他们量刑过轻,因此许多法官都心有余悸,不愿被人认为其在处理白领犯罪的问题上表现得太软弱。
玛莎?斯图尔特一案已告一段落,至于玛莎的上诉能否奏效还要取决于上诉法院是否认同联邦法院的此次判决和对此案的进一步调查。有关人士分析,上诉的结果需要在一年后才可见分晓。
(本网华盛顿7月19日电)
以她的情况来说,道德舆论与法律界都认为是重判了。玛莎不是Imclone的管理阶层,更加不是董事会,而是她的经纪听到了内幕消息告诉她后她不适当地运用,这就等于在路上拾到了金钱不归还,这种罪行相对于身为董事会管理层行骗股东,不是一个数量级。
什么社会制度也改变不了这个现实,越自由,人就越自私。越强调民主,人就越为自己想。
反而是检察官决定不予起诉她的内幕交易。
也就是说,如果她不是傻到阻挠调查正好撞到枪口上,对她的惩罚不过是罚几万美元而已。这种惩罚,对于一个亿万富婆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我在主帖里不是说了吗。要点是大股东由于内幕交易可以有退路,所以导致对企业运行监督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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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虫说: [QUOTE]
任兄弟对美国不大了解.美国是个以个人信誉为基础的国家, 一个人只要有一次小小的行为污点, 那就惨透了, 干什么都不方便, 工作都可能找不到,更别提想升职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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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本人对美国当然没有懒虫兄弟这么了解。不过美国人的信誉好象不怎么样么。有污点的家伙不是继续当总统?远的不说,克林顿是越战逃兵,好像没有妨碍他当上武装部队总司令。克林顿以权谋私有“白水门”事件也没有妨碍他连任总统么。现在美国大选,两党候选人互相揭老底,结果让人们看到他们在个人历史上的斑斑劣迹,一个是醉鬼加瘾君子加宗教狂加以权谋私,另一个是战争屠夫加胆小鬼加两面派加吃软饭,好像也不影响他们竞选总统么?
该判16个月只判了5个月。
我们公司最大的客户是一家美国超大型的公司(GM那个级别的). 去年给了我们一个极肥的项目. 所谓肥, 就是指项目难度不大, 设计费还挺高, 外加大量的采购...干这个项目的是清一色的白人, 结果给砸了(别说我种族歧视啊, 哪个项目组如果没有亚洲人尤其是中国人, 实力肯定要打折扣). 不但 double the cost, 而且设备到现场没开起来. 后来兄弟去救的火. 活干成这样, 甲方负责这个项目的当然不高兴. 暗示这个项目的后续项目不给我们了. 说这话的时候马上就圣诞了. 过完圣诞回来, 听到的第一个新闻就是甲方的这个负责人被炒了. 这个甲方公司的情况兄弟不清楚, 反正结果是这个哥们被炒了, 换了个管事的, 把相关的项目又给了我们.
(待续)
不可能的,物质极大丰富是不是就是能满足人的所有欲望?人最大的欲望是什么?不想死啊!!多活一天是一天,你能满足吗,总有治不好的病,也总有治不起的病,我的观点是要立足现实。
说到公有制挫伤积极性,我倒不认为是主要是奖惩的问题,而是不允许民间投资,所以财产无法积累,而历史证明政府又无法担负起投资的重任,造成效率低下。
http://www.chron.com/cs/CDA/ssistory.mpl/special/enron/dec01/1155050
中国农民同志这么了解美国,研究了这么多理论,做了这么多考察实践,应当不会忘记这条新闻吧。
是在政府监视下的运营,公司所有债务暂时受到保护,但公司的信用已经非常低。当然公司的股票肯定是一文不值了。
记得去年很多大公司都受到同样的对待,我知道的有united airline,K-mart.
兄弟在加拿大参加革命工作后一开始一直给一个小甲方干. 所谓小甲方其实是一个美国大公司A, 不过给我们的项目都很小. 而我们这个 group 其实是全公司最强的(公司上层并不知道这点). 领头的白人虽然年龄小, 工作时间短, 但是理论基础比较扎实(当然是跟白人比), 仗义而且敢于承担责任 --- 干好了大家有份, 干不好自己主动担的, 一起出去吃饭总抢着给大伙付钱. 下面干活的主力以亚洲人为主, 战斗力没得说. 由于我们的活干得漂亮, 引起了甲方一个更上层人物 N 的注意, 把越来越多的项目给我们.
正当公司惊奇于我们这个边缘 group 的业绩的时候, 风云突变: N 自己注册了一个公司, 并挖走了我们 group 的大部分核心人物. 兄弟也在被挖之列, 由于各种原因兄弟没有去(去了能有2%的股份), 但是兄弟承诺如果他们有技术问题, 我随时提供帮助.
N 并没有辞职, 继续在A公司做他的管理工作, 并把自己管的项目的绝大多数给自己自己的公司. 一个人既作甲方又做乙方.
嘿嘿, 这还不是最绝的, 绝的还在后面呢.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