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第一次与死刑犯的较量 -- 老引北京
也许可以判到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6-8年应该就算辩护成功;如果他不跑主动自首就更好了。
他们拿棍子先去打人这点不利,但是是对方犯错在先也应考虑;不过对这位哥哥减轻量刑而言有一个有利要素,就是他们兄弟二人用的是棍子,而那位用的是斧子。双方打架造成伤亡的话,法律判决一般会倾向武器和人数劣势一方,手持刀斧的人会被认定比手持木棒的人更有伤人恶意。(只能简单这么说,实际还比较复杂)
这次要辩护就有的说,可以说是兄弟俩只想拿棍子教训对方一顿,而对方手持利斧冲出来劈头便砍,直接给弟弟造成了致命伤害,哥哥才下毒手的,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自卫;况且对方是一个有前科的前罪犯,当地风评很差,这点也对哥哥有利,也许能达到有期徒刑6-8年就解决的结果,如果他不跑而是主动自首,认罪态度又好,应该有很大希望辩护成功;我觉得怎么说12年也应该行了,只要不赶上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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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边已经花了。
冲动是自己的问题,痛苦是亲人来承受。
感染没法控制
一点就着的炮仗脾气相对而言好对付,因为他的想法可以通过行动反映,蔫人不同,长期积累一朝爆发就是炸药包啊!
我在那句就肚子疼坏了
因为是十几年前,按现在的说法是法律条文不完善。汉子又是过失冲动杀人。
就是现在社会赡养老人体系也没有健全起来。汉子家里老母没有人抚养。如果汉子重刑或者处决,家中老母才会真正绝望自杀。人活得理由很多,理由也很少,但是至少要给人活的希望。法理之外还有人情。汉子老母最内疚的是没有拦住自己的儿子。
我们那里还有一个案子,三兄弟冲动当街闹市活剐杀人,性质非常恶劣。审判书,最小的弟弟无罪开释,原因就是要赡养老人。
百善孝为先
举个例子,葫芦回家,葫芦妈说过一个事情如下:
老两口晚上散步,院外的老百姓年轻娃子骑摩托差点撞到老两口,其中的老太太骂了一句,年轻孩子听到后不依不饶,老头遁走,几个畜生就抓住老太太,拳打脚踢,耳掴老太太,打的老太太跪地求饶。周围人看不下去,一起声讨,几个畜生看情形不对才放手。
葫芦听完就是马上冒出来一句话:我要是那两口子的儿子,非搞死那帮孙子不可。
葫芦妈听完葫芦的话,挺满意葫芦的血性。
好像那是第一次“缴枪”,猎枪、运动枪、自制土枪,等等。那会儿民间最多的就是气枪,在此之前气枪价格不菲但还是可以买到的,“缴枪”之后不但没地儿买去而且连子弹都凭介绍信才卖。
那次“缴枪”露面的的确是派出所,带着街道治保四处打听谁家有枪,然后登门“动员”、“劝说”。。。
只是时间,不是九十年代初而是更早,八十年代中期左右了。
八 九年末九零年初时候,的确也缴过枪,但那是以追缴被“抢夺”走的军用制式枪支为主,态度也以“勒令”为主。。。
容易得PTSD啊
真可以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了吗?
当时有一阵子气枪伤人案很是吵吵了一阵子,晚报上天天登。。大约俩星期吧~
一个是打狗吓鸡的活俺真闪,再者我们是治安,不是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