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编辑】美国经济周报十一月(一) -- 南方有嘉木
1、司法独立
2、行政独立(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司法独立)
3、职业道德(professionalism)
4、创业精神(entrepreneurship,尤其在小企业、风险企业,中国已经开始了)
5、人文精神(这个比较普世,但确是中国缺乏的)
单说教育,中国的确自古就有重视教育的传统,但是,俺们过去的教育普及程度是什么个样子?全民教育水准是个什么样子?识字率是多少?这个中国现在的识字率over 90%是怎么来的?肯定不是单靠传统就能就手擒来的,是tg政权过去这些年从上到下坚决地推行(义务)教育取得的成果;如果tg当时没有这么坚定的决心和坚决的行动,中国今天的识字率恐怕比印度好不了多少;象这句话说的那样:
没有这些庞大的受过基本教育的劳动力资源的存在,中国不可能在改革开放这三十年里迅速成为世界工厂/制造中心,或者至少得部分打折。
至于说“勇往直前、追求更远,也难说是建国后确立的新价值”,俺觉得,这个应该把功劳记在tg头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不只是一句口号,更是早期(建国)tg的行动总纲领:扫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抗美援朝,等等,这些都极大地改观了中国人羸弱、听天由命的气质。这一点,作为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你我可能不怎么注意的,但是,外人却看得真真的:当年俺的美国大学教授曾经对俺说,你们红色大陆的中国人和台湾的中国人的气质很不一样呢。。。
你说这些总结里缺乏制度层面/价值层面的东西,俺以为,其实tg最优秀、最能保证其成功的、同时也是目前最遭受到考验的制度层面/价值层面的东西就是:从上到下的执行力。没有这个做保证,俺觉得,《时代》杂志现在恐怕就不用写这篇文章了:
在俺强力推介的《比邻中国》这本书里,德国前首相施密特比较中俄人才和执行力时,这么说:
可是,如果没人实行天才的想法、没人听从天才的命令,天才也是无用的。相对于俄国,中国人在这方面有着异乎寻常的执行能力。1.2 和邓小平的谈话(下)
也许,你觉得行动力不算制度层面/价值层面的东西?
死读书,并且读的是死书。
实在不行,也至少要去牛棚接受2年的再教育才行。
死读书就算了,还以为自己NB,还要指点江山。指点不了江山就滚地耍泼。
我一向推崇执行力重于其他所有品质。 因为只要不是傻子,总能从所做的事情里总结些经验教训来。 而颓废者终一事无成。 很多成功者不重视执行力的原因在于,有执行力是他们的天赋之一。 如呼吸般自然,就不觉得重要了。 偶尔觉得自己颓废,也是百斤担与千斤担间的区别。
我认同中国的优势根源于土共的执行力。但这执行力的来源是土共的什么制度呢?
是来自党的组织结构与国家权力机构的融合? 是民主集中制? ...
我一向觉得土共的运作形式很有执行力,可又摸不到这执行力的根源。 如果说这执行力来自于集权,这是会让我内心很本能抗拒的。 原因就不多说。 一来会怕将来这份执行力会用来干可怕的事,二来怕将来安逸了执行力就自然消失。 到了,不过是另一个轮回。
我的观察, 土共的执行力与传闻中的集权型执行力有所不同。 集权型的执行力仿佛两个人,一个可以命令另一个做各种事而不是商量着办事。 土共的执行力在我看来有些象人对自己身体的执行力。 每个人对自己的身体都是独裁的,可也没觉的什么不适。 不是吗?
所以说,土共的执行力的根源在于“为人民服务” 这几个字上。 看它作为一个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根本利益是否一致上。 这个宗旨做到了就无往而不胜。 做不到就会离心离德。 如何用制度保证这个宗旨不被扭曲抛弃? 这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如果土共的执行力根源真来自于这个宗旨, 那有一个好处是:别人不浴火重生,是学不了的。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行。
那个时候再来谈论美国司法吧
是来自党的组织结构与国家权力机构的融合? 是民主集中制? ...
对此,俺没有啥准确的答案。个人的感觉/猜想,大概、可能是tg的党组织结构+学习能力:首先这种组织结构从上到下、从部队到工厂、从城市到农村都是同一模式,这使它有极强的自我复制能力;其次在认共同认定的大目标(譬如,振兴中华、为人民服务,等)下或者叫树立价值观后,利用试点检测政策的可行性;一旦通过验证,则可以利用党组织结构在各地/方面的进行直接拷贝。。。
(类似的观点,俺曾经在某个专门研究tg的执政模式的奥地利政治学教授的文章里看到过一些。)
第一,开放的思想。这个不用多解释。只有思想开放的人才能有更多的创造性。只有思想开放,才能造具有新价值观的中国。
第二,个人自立。社会的发展来自个人的自觉努力,美国人从小就被教育自立和鼓励自立。中国经济成功成功的起点就来自对个人利益的追求。
第三,市场经济。
第四,自由与公平。这是中国最缺乏的价值观!比如人与人法前平等,媒体的作用与自由和分权政治。
第五,社会次序。没有人会否认一个建立在普遍公认的原则基础上的社会次序要比由直接命令创造出来的社会次序更受欢迎。
美国的文化就是有机会时百分之百要去犯法。如果这就是你想说的中国和美国文化的不同。
具体到你说的“完全遵守交通规则”?我只知道美国人百分之百的“完全不遵守限速”。偶尔碰到几个不是刚学车的老外,就是“曾经沧海难为水”的老头老太--那也是已经犯法犯够了瘾的!
基督教在中世纪是很少玩处死女巫这类把戏的。那时候大家是如此虔诚,以至于教会否认女巫这个概念的存在。
直到后来教会不但承认,而且主动去“寻找”女巫。
整个话题从“如果美国从自己的教训得出中国也有什么优点,那么这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变成了“如果美国长成那副尊容就能做成功人士,那么我们做哪些整形手术可以和美国长得比较像?”
个人/集体打官司时的心情是完全不一样的。个人觉得如果一个人想体验美国司法特征,可以试试个人和大公司打一场。注意,我说的不是那种律师包办的集体诉讼,而是你自己掏腰包(随便你按小时还是出庭次数计费),单挑一个公司那种。当然,这样的机会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