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强制拆除,基层政府的两难选择——阅成都拆迁自焚事件有感 -- 谈机
刚看了成都那个自焚的事件,耸肩,讨论者中不少法盲,或者是连农村情况一点不了解的家伙
偶虽然考上公务员后在镇政府上班三年多了,但相信自己屁股还是在老百姓这边的
无它,偶自己就是农村出身,偶老爸老妈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母亲两个妹妹和两个兄弟,父亲这边两个兄弟和一个妹妹,这些人家庭中没有一个做官,只有小阿姨和小姨丈办过小服装厂,还倒闭了。
一家子老少,全是农村人,就连上一辈的亲戚中,也没有人做官,再往远扯,我爷爷的二弟算是一个事业干部,不过是在乡邮政局连个一官半职都没有的‘干部“。
农村的事很复杂,农村的事也很简单。
违章建筑泛滥的地方,最起码具备两大因素:一是民风凶悍,二是宗族主义较强,三是经济利益牵扯较多
实质上,对于农村的违章建筑,基层政府尤其是镇一级政府,处置力度、处置方法基本差不了多少,但往往同一个市甚至同一个县内,某个镇的违章之风很少,另一个乡的违章现象很多,其中奥妙就在上述的三大因素的区别。
这些东西,生活在农村,并且不是死读书不晓世情的,基本都会有些了解。
民风温柔的镇,镇政府处理违章,来上几个城建办的人,甚至不用来城建副镇长,一通交涉后,基本也就阻止了,而且这民风易相互传染,大家都没人出头违法硬干,自然而然,群众心里就有了一个定势,人家都拆了,我去建的话,也是要被拆的,还是不和政府对着干的好。
民风凶悍的地方,你来人要拆,违章建房者基本就是一脸凶悍:妈的,你他妈的有种拆啊,你敢动一动,老子就干死你,一般说这话的时候,手上定拿着砖头啊刀啊锄头啊之类的东西,而且周围一般都有人帮腔,理镇政府这帮东西干吗,我们XX村是吃素的啊,他们敢拆,我们就敢砸烂鸟个镇政府。
政府的人也是人,也会怕,而且他没有权力处置啊,一旦发生冲突了,在民风凶悍的村,往往当地人是一呼百应,镇政府不过区区几人,被群众围上了,挨一顿揍是常见的,有些运气不好的,被逼得东逃西蹿,甚至从桥上跳下摔断骨头的都有。
而宗族主义嘛,和民风这东西有点像,本村只要是同姓的所谓”自家人“,哪怕平常是不走动的,一旦”自 家人“出事了,不管”自家人“有理没理,先把”外人“一顿乱干。
经济利益嘛,这个是最直接驱动违章建设的东西,比如一个镇发展了,地皮值钱了,或者有个大企业,外来工多,盖个房子分割成十几间小房出租,说不定一年也得有个十来万的收入,能不眼红吗?能不违章建设吗?群众也是有小聪明的,而且不是法不责众嘛,大家都违章建设,不信他镇政府还真敢全部拆了。
同时,乡镇政府处置违章能力是很弱的,这里有几个原因,一是有责无权,什么叫有责无权,按法律法规,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置权、处罚权在县一级的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镇内出现了违章建筑,乡镇政府要去制止,首先他没有这个权力,镇里的城建办公室,是按照上级城建管理部门授权才得以行使权力的,但这个权力范围很小,处置力度很低,配备力量很差。
比如说一个镇有二十来个行政村,这样的小镇,基本上,城建管理部门不会派出机构直接管理,而是委托镇政府城建办管理,但城建办呢,一个办公室连城建镇长在内,加上临时工,往往人员也不过6到8个左右,更小的镇,城建办往往就只有3到4个人,这些人要负责城建办公室内的所有事务,比如道路规划、建设,自来水管网、旅游招商、生态创建、新农村规划、城镇绿化、环境管理、垃圾处理、环卫队伍管理、城建监察、宅基地审批等等之类的东西(偶对城建部门工作不是很熟,有些工作可能还没说到),还要加上参加各类会议和创建活动、汇报等等。
然后呢,一个镇里几十甚至上百平方公里的面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要靠这几个人去查办,从打听消息,某某村某某人是不是在违章建设了啊开始做起,到现场勘测,到向领导汇报请示,到出台办法,到具体执行,但是二十几个村,这几人哪里能管得过来?就算叫这几人其他镇里的事什么也不用干,每天下村蹲点,也照顾不过来啊。
再有,说到有责无权的现状,乡镇干部也是很有怨气的,被骂的是他们,但真正要做事,承担责任的也是他们,比如出现了一个违章建设,你去拆除,没有这个授权,也没有这个能力,只能是先做思想工作,通过他的亲戚朋友做劝解工作,最多,比如城建主任很有威信,人家房子刚刚打起地基,马上拆除(实质上这是违法的),但农村也只能那样做,但要是不那么有威信的,你敢在人家墙上踹一脚,人家就敢在你身上踹一脚。
而农村中有些人嘛,的确也是有智慧的,他一般是这样,一听说镇上来人查处了,人家就停工走人,让你找不到,打电话也不接,等你一走,马上开工,而且建设速度超快,一幢二层楼,往往是一个礼拜工夫就建成了,等人家建成了,镇政府谁也没有权力去拆除。
而在这样抢抓机遇搞违章建设的速度竞赛中,政府无疑是落在下风的,为啥,你镇一级政府无权拆除违章建筑,只能是先搜集情况研究意见,然后向横向的职能部门如国土局申请查处,但等到国土局的人下来,人家早就建好了。
而一旦房子建好,你要是敢强拆的话,影响面就很大了,一方面,百姓的确是投入了,而且资金不小,你要是强拆,凶悍点的,敢纠集十几二十来人,什么七大姑八大嫂的和你硬着干,甚至敢捅刀子,特别是有些家伙,很有心眼,他男人不出面,叫家中七老八十的老人出面,躺在你面前,抱住你大腿,甚至还有人叫上七八个老人,直接躺到你镇政府门口,让你车子都进出不了。策略点的,人家是纠集些女人天天到镇政府吵闹哭喊,往往还打着横幅”游行“,横幅上大意都是”镇政府不管人命,老百姓无处申冤“之类的,当然,一旦你去强制拆除了,那些女人也不是吃素的,敢拖下鞋子朝你脸上扇。再次一点,就是纠集一帮子人,直接闯进你镇政府书记、镇长的办公室,说是来说理,其实根本不跟你说理,反正是任你解释半天,他们自说自话,一帮子人围住你叫闹,让你根本无法办公,间中还有人夹杂上几句狠话,拍一拍你的桌子,隐射性的”威胁“你的人身安全。
这里也可以看出宗族主义和民风凶悍的地方为何违章多,因为民风温柔的地方,哪里能动辄纠集起几十人来。
镇政府在这个时候,是难有好办法的,而且他两头受气,违章建筑拆除,上级职能部门可以脱身事外,虽然是他主管,可行政法规中有个”属地管理“原则啊,这个原则是啥意思呢,就是说不管这些违章的处置权在哪个部门,但在你镇里发生的,不管你有没有权力、有没有能力处置,处置不了或处置不当,或引发群体性事件了,大部分的责任都在你镇政府头上。
这也是乡镇一级谈”违章“色变的原因。
所以呢,在处置这种违章事件中,到了后来,镇政府总是倾向于”摆平“,正所谓摆平就是水平,你摆不平,群众要造反,上级要问责,不管你有没有做错,不管你有没有能力。
于是呢,违章建筑之类就大量存留了,到了后来,一旦遇上拆迁之类,还成了政府部门故意阻挠人家办理”合理的证件了“
在我所在的镇,这种现象也大量存在,轻一点的,比如在自家的院子里,未批先建各类小平房,重一点的,就直接在自家的自留地、承包田里建房,更厉害的,就直接在国有土地上建设了。
偶曾参与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件。
案件基本是清晰的,因为某村附近有一个大企业,外来工很多,一个10平米的小房间,地段好的能租到月租500元,差一点也有个200元,一些人建一幢二层楼,分割成二三十个房间,一年能收入10来万,于是违章之风大起。
然后有一个突出的案例,在一片国有土地上(镇政府所有),有三四户村民违章抢建,镇里多次去阻止,没有效果,几个人躲着不见镇政府的人,趁着镇政府的人向国土局衔接时,突击作业,在4天内建起了房子,其中三户是平房,有一户更强,直接建起了三层楼。
因为该片土地规划中是供应大企业扩建的,而这个企业是整个县的支柱企业,县里领导大怒,主动牵头国土、规划、城建、公安、镇政府等部门,要求一定要拆除。
镇政府召集各部门负责拆除事件,这几户人家就把我上述的抵抗拆迁的方法全用了一遍,先是七八个妇女集体到镇政府闹事,闯进书记、镇长办公室,也不动手,就是骂,并且拖住领导大腿,不让他走。从早到晚,一直闹了两个礼拜。
那段时间,整个镇政府几乎不用办公了,彻底瘫痪。
几户人家的男人嘛,则是进行”人身威胁“。
到了最后,就是和成都强制拆迁一样的场面了,镇政府先是及早宣传,千方百计做好他们亲戚朋友的思想和政治工作,”分化瓦解“心理防线,最后会同各部门,准备了救护车、消防车、医护人员,开着铲车直接强拆,而那几户人家呢,带着二十多个人,拥挤在二楼楼顶,用石头砸,还准备了”跳楼“等节目。
那个时候,几乎每个镇政府的女干部都派上了用场,什么用场,拉那几户人家的女人,镇政府的男干部可不敢去拉,你一拉,那就出事了,是耍流氓,被打了也白打。
最后呢,算是拆除成功了,搞得焦头烂额,可还是有人受伤。
派出所的一个女警察,被一个老头拿着锄头在后背敲了那么一下,当场休克,差点出了人命。
基层的事啊,还真是千奇百怪。
但我一直觉得,再怎么样,不能容所谓”人道“啊”关怀“之类的东西影响法律运行。
容忍这些东西,容忍违章,其实就是在损害好人的利益。
因为群众就认很简单的道理,一个人做了坏事反而有好处,那做好人干吗?
赫赫,一看就知道是在小地方呆过的人啊~~~~
补充下,这个跟这个地方开放的程度有关系,越封闭的地方,这种事情越多,人的认识水平,both for 村民 and 乡镇级领导.....
已解决!
根本无法和重庆相比
为什么一直不给办手续?有什么理由拖着不办?
这些才是问题的关键
有个什么破记者说什么拆迁户和政府对比,是绝对的劣势,我看了新闻,遇到这么彪悍的,怎么看怎么觉得政府都是处于绝对的劣势中,象抱了个瓷娃娃,摸不得,碰不的。
中国的农村基层,过去总体上讲,要么用封建宗法(民国以前)或者地方恶霸(民国时代)管理,要么用行政命令管理(建国后、包产到户前,特别是人民公社时代,基层干部打骂、捆绑群众那是家常便饭),如今要过渡到用法律管理,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这种转变的。
而这房子建筑是96年,一直来这里存在着不少的争端,而且还在法院走程序!
这就是中国今天的社会.不管是什么,如果你们游行,那就是黑社会,这就是政府给的性质,属于农村黑恶势力.而关于农村建房的问题,那就是那个报建费的问题.要是你政府不为勒索报建费就根本不存在什么农民抵制的问题!
不过说回来,现在政府都那样了.有什么好说?
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
保路有是,抢米有是
所以重庆车主享受每年两千多的额外收费
成都的“大年票”一露头就被成都人民拍回去了。
以上
在乡镇这一级,很多时候真不是人干的,依法是干不下去是无能,强制弄不好又被拳头、口水、党纪国法整个半死。
要说起来,当初的金华村领导也有责任,但不能因这个责任而使他的建房变为合法。再说,违法建筑本应无偿拆除,拆除的费用还应该由违法者承担,拆迁方同意给他两三百万的建筑成本费已经是相当宽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