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观察:Google事件背后是怎样的博弈? -- SkyWalke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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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可以,俺只是用您自己的逻辑证明而已嘛,干嘛这么破罐破摔

您说是不是呀???哈哈哈哈。。。。。

这个坛子里,5毛美分都是有的,但是,您不能只凭“活动频率”就随便就定义谁是。

家园 什么5毛美分的,用证据说服人,不是用帽子压死人
家园 没漏看

那是说,警方用这种办法抓犯人,并非永远是无懈可击的。辩方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陷阱抗辩”来对抗。

也就是说,钓鱼执法本身作为一种执法手段是被认可的,但在适用范围上有争议。

但是,即使在运用过程中发生了错误(误抓了好人),也不会像中国网民那样去指责钓鱼执法行为本身,视钓鱼执法为非法执法。

按wiki举出的例子(如下),颇有一些和上海的case类似的吧,不知怎么个“很不普通法”。比如,让未达法定年龄的人去请求某个成年人为他买酒或烟;装作卖白粉的引诱吸毒者上钩;假扮妓女去诱捕嫖客。

* Deploying a bait car (also called a honey trap) to catch an auto thief

* Setting up a seemingly vulnerable honeypot computer to lure and gain information about crackers

* Federal agents or ATF arranging someone under the legal drinking age to ask an adult to buy an alcoholic beverage or tobacco products for them.[1]

* Posing as someone who is seeking illegal drugs, contraband or child pornography to catch a supplier; or as a supplier to catch a customer.

* Posing as a child in a chat room to lure a child molester

* An undercover officer posing as a potential customer to raid illegal prostitution.

* An undercover officer posing as a prostitute to raid illegal patronage.

家园 吼吼,这里你误读了俺的逻辑了

不是因为有些ID活动频率高就认定它是五毛。而是有两个俺认定是五毛的ID活动频率较高,所以俺得出结论——组织在第一阶段的应手是主要依靠五毛。

为啥指认他俩是五毛,前面一个帖子里俺已经写过了,一个是因为他骂俺,另一个是通过长期观察逻辑推理的结果。

大家都不会用家园浏览吗,一个问题要让俺解释多少遍呀?

家园 那烦请您再认定几个美分。哈哈哈哈

既然您这么能干,认认?嘿嘿。

既然是两军对垒,总不能只有一边不是?哈哈哈哈。

家园 执法手段都是以侵犯公民权为前提的。

拘禁,逮捕,哪个不是侵犯公民权的?否则怎么叫暴力机器。恰恰相反,跟踪,监听,钓鱼,这些正是国家机器的寻常的执法手段。

在美国,窃听要法院同意(少有不同意的),没听说跟踪也需要。这还让不让警察干活了?

家园 不犯法,类似的事情怎会发生在我身上?

因为我不会让不认识的人搭我的车。自己小心就是这个意思。不要给别人可乘之机。

家园 你显然被这些例子的描述误导了

这些都需要特定授权,而且遵循相应的程序。稍有瑕疵,就能被拿来做抗辩事由。

其实当年讨论钓鱼的时候有些文章说得很详细了,你可以找来看看。

家园 我不说什么了

你要是执法部门的人,我为自己悲哀。

你要是普通公民,我为你悲哀。

家园 楼主这个就很无聊了。大家各自有自己的观点。
家园 还是你来吧,这事很累的,你看我在河里那么久

才指认了两个五毛,还有一位是带有俺挟私报复的成分。

你这不是一会儿工夫就挖出俺这个五美分吗?欢迎继续啊。

家园 你的言论让我想起了阿Q正传

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被枪毙便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

另,好心搭载乘客不是犯法行为。

家园 大可不必。现实总是不如意的。

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理想王国,还是实际一些好。

家园 哈哈哈哈哈哈~~~小孩还没长大

就凭你也叫久?

家园 我觉得把,人总是需要点尊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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