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自画像 -- 辉汉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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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自画像

昨天腊八,本有吃腊八粥的机会,居然没和主人衔接好,没吃上,憾甚。

今天腊九,算是三九天么?三九天码字,闲着也是闲着。

闲来无事,开展一下延安整风,批斗一下自己。

这家伙是个很迟钝的家伙,说的直白一点就是一直很笨。

曾经患病上医院,做完体检,医生问,有什么感觉没有?俺摇了摇头说,就觉得有点乏力,没别的。此话一出,医生的眼镜就跳崖自杀了。当时医生就以45度的景仰目光看着我说,体温快39度了还没感觉?真够迟钝的。这能怪俺么?难道体格好也有错?虽然俺一年要感冒两三次。至于医生为何要用45度的景仰目光看着我的原因也很简单:他坐着,我站着。

这样的糗事估计一列货运重载专列都没法装下。昨天早上跟朋友讨论人与人的沟通,朋友说,人的交往靠猿粪,假如同时踩上了一堆,那说明你们有猿粪,哪怕你说错了,对方也能容忍。总觉得他说的我有点难以接受,可是想不出自己想表达的意思,昨天晚上才想明白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我想表达的是人的感情,不论是亲情爱情友情,积累过程就像银行存款,如果缺乏最基本的交流规则,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摩擦,影响感情的升华。他说的感情的磕磕碰碰很正常,只要存入大于支出就行了。还是他说的有道理。花了一天时间才想明白。

这样理解速度还算快呢!

当年概率论怎么学都没法过关,前两天哪根筋抽到了重新拿起书翻了一下,发现如果用有机化学的得率去理解概率是非常简单的事情,谁让俺的化学是强项呢?可过了这么多年才理解别人早就理解的东西,的确笨得可以去下蛋了。

这厮还是个懒鬼,能闭嘴坚决不说话,能坐着坚决不站着。

在大多数时间,跟人相处时俺总是笑呵呵地听人说,独处时乖乖地坐着看书,人笨么,多听点多看点多向人学点总该没错。我发现我肯定是书虫转世,捞上一本喜欢的书可以一个星期不出门一动不动地坐在桌子前靠椅上除了眼睛酸了肚子饿了才起来晃一晃。嗯,玛丽隔壁,说不定上辈子啃的还尽是佛经,简直是和尚打坐。这年头这样的和尚还真不少,无非俺是啃书宗的,他们是游戏宗、打牌宗的。

小学生守则中记得最清晰的一条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俺向来模范地遵守。可是身为懒鬼,当然是千方百计,挖空心思地偷懒,可以用五分力气完成的坚决不用六分,宁可死脑细胞不磨损脚底板。所以,即使俺千万次地鼓励自己要勤快点,加强内务管理,最终的方案却是,用几个收纳箱把七零八碎的东西全扔了进去,眼不见为净。让我用有限的生命跟无限的灰尘做斗争?恕不奉陪。

为了更好地发扬偷懒精神,俺尽量地把生活简单化。按衣食住行的顺序掰掰看:几年才买一次衣服,除非样式太过时了或有破损;几次换洗的衣服一次洗,反正洗澡勤快一点贴身衣物就不容易脏;平时吃饭能够保证营养就行了,满足美食欲望的机会留给应酬场合,家里的厨房除了搬进来时开个火做个仪式后就光荣下岗了,锻炼厨艺的机会俺很热心地留给了附近的快餐店的师傅们;对山顶洞人来说,自己的窝是娱乐、锻炼、啃书的地盘,能大尽量大一点,虽然购房掏光了俺的零花钱,花钱的决策依据不就是快乐最大化么?靠自己的能耐平衡生活开支,想想也挺开心;虽然家徒四壁,但也省却了许多打扫的功夫;生活,上班的地方都在公交车站边上,自己两辆一汽奔腾的行驶里程不用太高。……靠,说到底还是穷惹的祸。哪天有钱了,俺就请个保姆,把家务事全甩出去,出门就打的。甩手掌柜最舒服。上帝呀,保佑俺中奖吧!!不用太多,一百万就够了。

尽管有点笨、有些懒、又很穷,但对吃喝玩乐俺还是勇于实践,不甘人后。

虽然俺喜欢应酬场面上的美食,可是,这个鬼地方,人一到应酬场合要不把自己灌醉了就是不道德的,不和谐的,朋友关系就不能科学发展、与时俱进。俺可怜的舌头,往往刚碰到滴滴香浓的美味,就被对面敬来的一杯酒洗去了意犹未尽的机会。为什么下了酒桌都叫喝酒伤身?上了就酒桌就奋不顾身?嗯,人有人的活法,俺走俺的路,不挡他人路。俺不喜欢应酬、俺没前途,俺圈子小,可是俺的生活很快乐很舒适。

前些天刚从外面溜了一圈回来,发现不大喜欢跑到城市里逛,更倾向于在大自然中看看青山碧水,品品清风明月,有机会俺也想到火星上去转转,只是对俺这样的穷光蛋来说,旅游是奢侈品,利用公款去火星的机会只有成为莱卡第二,莱卡也要过五关斩六将才中选的呢。醒醒吧,所谓知足常乐,有的玩就不错了。——接了一个电话,没再写的兴头了——哪天再开掰吧,就先扯到这里吧。啃书啃书,穿越书推荐一本:《江山美色》,虽然书名俗气了点,但胜在设定合理,情节曲折,高潮紧凑。

家园 好有意思的一个家伙

抢他的沙发

家园 抢他的板凳!
家园 抢个座
家园 呵呵,自娱自乐而已。谢谢萨大鼓励。
家园 大胖子板凳
家园 哈哈,花山顶洞人

迟钝点好,反应太快的人想太多,其实累心。

他说的感情的磕磕碰碰很正常,只要存入大于支出就行了。
----有道理,但遇上通货膨胀怎么办?

家园 谢花。对我这样的守财奴来说,能不支出就不支出

所以,跟人的相处喜欢总结,确定与他人的相处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摩擦。

对朋友那样大大咧咧的人来说,不拘小节,小事情上能把人憋得够呛,但较大的事情上还是很注意的,只要不发生恶性通货膨胀,也就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双方没沟通好造成感情无可挽回的损伤,相处应该没问题的。而恰恰,我这个朋友是一个喜欢敞开心扉跟人交流的人,心口如一。——跟这样的朋友相处,很轻松。如果双方无法认同对方的处世之道,彼此的生活轨道注定无法成为交集。

家园 俺的另类审美

有时觉得自己比较另类。感谢长尾理论,让俺知道,即使俺觉得自己再另类,这个世界上在哪方面跟俺比较相似的人还是很多的。但完全跟俺一样的,肯定没有。继续开掰:

说风景,道风景,啥是风景?俺也不懂。

同样的道理,玩小资欣赏音乐,俺同样不懂,对咱来说,听了觉得好听,听了一遍还想再听的音乐就是好的音乐,管他名曲还是小调,不论流行还是经典。说到美术,俺看了想搬回家的图片就是“美丽的艺术”,否则名头再响亮也于我无关,至于有钱没钱拿下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讲起美食,在肚子饱了以后夹筷子,还能评价不错的就是好菜……

俺俗人一个,不会品鉴什么境界的高低、水平的好坏,一切都是从满足自己的五官、身体、大脑的感觉出发。拿音乐来说,能让俺的身心放松,感觉良好的就是好的音乐,俺眼中的经典音乐的定义是,三年前俺听了觉得不错,现在听听还不会厌烦的歌儿曲儿。

话题再转回上回开掰的风景,各花各入人眼,就拿我喜爱的野外风光来说,其实有时沿途的山水、田园并不亚于目的地的景色,坐在车上(船上、飞机上),路随车转,角度变幻,别有风味。光为了一个名气把时光和心情都耗在期望上,把难得的放松和欣赏的休假变成了“着急赶路、下车拍照、上车睡觉”的瞎折腾才叫可惜呢。城市的风景或许只有生活于其中才能更好地感觉城市的美好与方便,让我逛上海市区、厦门市区、还是沈阳市区,还真分不清有什么区别。原谅俺的迟钝吧!阿门。

嗯,品味,这个词挺时髦的。俗归俗,时髦还是要赶的,所以俺也要讲点品味。可对俺这种恨不得把钱撕成两张花的70后虾米族来说,赶时髦也不容易呀。早年《时尚》之类的曾也翻了一段时间,但后来怎么都感觉这些杂志说的怎么跟本山大叔卖拐一个调呀?得,咱还是过咱穷人的日子吧!去啥咖啡馆,狐朋狗友上川菜馆点几个菜瞎吹岂非更惬意?戴什么手表?手机上不是也有时间?还多了闹钟功能嘞。至于着装建议,早不看杂志和时尚网页了,到网络上下个几百张我喜欢的明星、模特和生活照的图片,空闲时用看图软件翻一下,几次下来,头脑里就自然清楚了,怎样搭配和谐,如何穿着大方,什么款式经典,什么颜色适合……同样的方法可以用在居室布置上。俺想,虽然俺的水平不是专业级的,不能掰出一二三四,可俺过日子,能有这么一点品味就够了。

喝口水去

家园 好没自制力

今天阴雨天懒得出门,等下估计又是潜水灌水打发时间了。

俺自制力很差,要避免犯错误最好的方法就是少给自己诱惑的机会。这不?上个星期一周的业余时间全都耗在了看《江山美色》这本小说上了——为了避免有给小说打广告的嫌疑,咱就不再说小说这小说怎么吸引俺了——结果把自己一个多星期既定的学习、生活安排全落下了。

几十年的老毛病了,就没法改。想当年,家里没啥零食,有天就盯上了爷爷浸的杨梅酒(就是把新鲜的杨梅浸在白酒里,加糖,加蜂蜜,过上半个月待果汁渗透到酒里降低了白酒的呛味再喝),偷吃一颗杨梅,哦,真甜,可是偷吃爷爷的杨梅酒是不对的,没关系,爷爷疼我,再偷吃一颗?嗯,好甜……偷偷得摆弄好,谁都看不出,呵呵,出门玩去。哎呀,有点头晕,给邻居伯伯表演一套醉拳呗,电影里刚看的。没事,我能自己回家。一到家里的躺椅上,呃,吐了个天昏地暗,总算老爸回来了,连忙送我到卫生室。真的好惭愧,连累爷爷再也不浸杨梅酒了。

尽管这样的教训极其惨重,可是,这拖延的习惯,邋遢的习惯,依然死皮赖脸的缠在俺身上,基本上工作都是在最后一秒才启动,心急火燎地赶工,完成时刚好到截止期,嘿嘿。这样的习惯好像不少河友也有,唯有紧迫事,方有高效率。

看来是到了请个监工的时候了。

也好,就算是痛痛快快放一星期假、但愿能换来下个月的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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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生命不息,练字不止。

前些天俺家到表哥家吃饭,姑丈又提当年勇,不不,应该是继续发扬活到老,学到老的风格,说,他每当看到一个字写的比较好看时,就要把他学下来,连续几天在心里琢磨,这个字应该怎么写?反复地看,反复地写,直到把这个字学下来为止。他说归他说,可为什么又勾起了俺的伤心往事?大不了又开始练字呗,俺就不信,一星期学一个字学不会!

大学时,我班评选三大臭字,鄙人忝列榜首。这臭字的经历要从小学五年级掰起。之前字当然也是臭的,但不至于臭的那么厉害。那时俺新结识一名同桌,臭味相投(唉,俺高中班主任的一句话定性:你跟同学的感情深度与你的物理距离成正比,辐射范围一般不会超过3张桌子远。其他同学一般都是通过周围的同学再结交的。俺学生时代最好的朋友一般都是同桌,中学的同桌无论男女到现在来往都很紧密。)此人强悍的不仅在于他的体育成绩,还在于他的写字方式,比方“器”字,先圈四个圆圈,再填中间的犬字,可谓方便快捷。不到一学期,我把他的这一优点学了个十足十,毫无疑问,我写字的速度突飞猛进,更无疑问的是,我的字开始跳霹雳舞,所有初次看到我字的人都要被狠狠地雷一下:这是你的字么?瞧你长得倒不至于影响市容,怎么写的每个字都可以拿出去吓人呀?

可惜了俺小舅舅的谆谆教诲,他小学时的字是拿过全校书法比赛第一名的,俺念小学时他还特地指点了好几次,可是俺道理都懂,就是写不出哪!

不是俺不勤于练习。

表哥的字跟他人一样帅,表哥的字帖一堆,俺每次下定决心,准备不怕吃苦,不怕牺牲,坚持练字,都要到他那里挑挑拣拣拿本字帖过来临摹,往往没过一个星期,字帖就不再被俺打开了,再过一个月,俺很自豪地对表哥说:“完璧归赵,一点都没污损。”表哥也很高兴:“没关系,好借好还,欢迎下次再借。”马克吐温说:“戒烟是很容易的事,我已经戒过无数次了。”对我来说,下决心同样也是很容易的事。我经常欣慰地看到,我的字,在无数次的练习中在不断的进步,可是,为什么,进步的程度那么小?几十年练字进步的累加不如俺们办公室的小妞半年的进步?无语问苍天,老天告诉我,你呀,慢慢练去吧。

家园 顶你不是因为喜欢你。
家园 俺可不希望被一个大男人喜欢

家园 写得真是很不错
家园 拱手作揖,赔礼道歉,见谅。咱刷屏不讲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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