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 -- 酥油茶
我马上改过来。如果没有儿希会的介入,看不出媒体有不可能不这样做的理由,也就是说这个板子不能只打在媒体上。痴呆加心脏病和那个婴儿又相差甚远。你的例子只是一个个例而已,那个例子里的结果是好的,不等于这个模式就是最优的,更不等于应该强迫每个遇到类似情况的家庭都去接受你们认可的那种选择。我说的感受和你讲的根本不同,我指的是整个事件过程中孩子的父母所要承受的不公和心理压力。还有私心不等于可以获得什么物质上的好处。点到为止。
可惜是假想的。没有夹枪带棒?这算什么?不要以为只有自己才会运用文字。
夹枪带棒说些不相干的,觉得自己的看法就是真理
宪法说的和你要表达的根本不是一回事。至于普遍认可嘛,我记得我的帖子里前面还有几个字。
都像你这样不讲理,这种回复有什么意义?
安乐死也好,痛苦死也好,只要你是有意地致人死亡都是故意剥夺他人性命。从这个意义上说,二猪二说得没错。
你说的所谓不同,只是直接杀人和间接杀人(如见死不救)之间的区别。两者罪孽程度上不一样,但是都是故意的。
一开始贴的都是一方的言论,而且后面的回复可以越来越明确的看到她的实际观点,一开始就有人抨击了她链接的选择性。
她现在的主贴是追加了内容,但是倾向性已经如此明显的时候,就不要再声称自己公正了。
Fool me once,shame on you,fool me twice,shame on me。信誉破产一次,想弥补是很难的。
罪孽都用上了,难为你了。
直接就事论事不叫夹带,毕竟上文的事是事实。我就不引用了。
这个话题歪楼了,就到这里吧。毕竟我用词语气都不好,冲动了。
完全同意您的看法 没有经验送花了 回复一下
比如:
被人批驳后并不认账,还发了一个帖子诉苦
后来又有一个帖子
之前我还觉得楼主只是糊涂,后面我就开始觉得是纯扯。
那只能说你擅自代表了广大扔蛋河友。相信他们并未给你这个权利。
面对同样的材料,分析者们能得出不同的结论,说明了大家的价值观、理解力、知识面甚至良心、良知不一样,如此而已。
你前因后果的讲了一大堆,也不过就是要说绑架有理。山某在这儿讲了这么多也不过是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绑架孩子就是错的。这些人想什么,孩子的病情怎么样,这些人以前做过什么,都是你说他说自己说。山某也没有地方查证,也没有可以影响山某看法的道理。
至于说应该不应该有处理方案,你从来没问过,也不觉得你想知道。再说那也不是在这些能解决的问题。转了一圈,那个什么家也没说出来原来的医院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也说不出来自己能在什么地方做的比原来的医院好。说明原来医院的诊断没错。原来医院要是没错,那这 些人折腾了孩子一顿就是无理取闹。如果原来的医院诊断有问题,那个什么家还把孩子交回去而不把孩子交给警察或是司法机关,那就是失职。这么简单的逻辑关系除了你不想看,是不可能看不出来的。山某不愿意说这个只不过是留个面子就是了。至于这些人为什么,那就是自说自话了。没人知道做事的人在想什么,能看的只是做了什么。
这件事出了以后,看到相关报道一直都很憋气,但是一直都说不出来什么。说不出来的话今天都让老兄说出来了,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