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闲聊】我对袁崇焕的评价 -- 任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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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咱们做不到完人,咱们只是尽量不相信那些太离谱的

实在太超越常识的东西咱们不敢相信,实在和其他史料差距太大的咱们不敢相信。也许您老对这些是不太在意的。

家园 佩服佩服

您老不是完人都可以做到明察所有秋毫,完全博览群书;拿眼一瞥就知道哪一个是常识,哪一个是离谱。再次佩服一下!

俺只是个凡夫俗子加业余爱好者,参与讨论一为学点东西,二为掺和掺和。达不到您老的境界,对不起您老的期望了,告罪告罪!

家园 这个倒的确是《清史稿》在涂脂抹粉了

《清史稿 饶馀敏郡王阿巴泰》

时袁崇焕、祖大寿以兵二万屯广渠门外,阿巴泰偕莽古尔泰等率师攻之。闻敌伏兵于右,诸贝勒相约入隘必趋右,若出中路,与避敌同。豪格趋右,败伏兵,转战至城壕。阿巴泰出中路,亦破敌,与豪格师会。罢战,诸贝勒议违约罪,阿巴泰当削爵。上曰:“阿巴泰非怯,以顾其二子,与豪格相失,朕奈何加罪于吾兄?”宥之

这里说袁崇焕、祖大寿在广渠门外。阿巴泰、莽古尔泰等率军攻打,听说明军有伏兵在阵右。于是诸位贝勒约好攻破隘口后向右攻击,如果攻中路的话,则就是逃避敌军。结果豪格攻击右方,大败了伏兵,一直打到城壕下面。阿巴泰则攻击中路,也打败敌人,最后和豪格会师。战斗结束后,诸贝勒以阿巴泰没有按约定攻击右路,阿巴泰应当被削爵。皇太极说:“阿巴泰不是胆怯,是因为要照顾自己的两个儿子而和豪格失去联络,朕怎么能因此加罪自己的兄弟呢?”于是就宽恕了他。

《清史稿》的这个记载明显是经不起分析的。广渠门多大一点地方,居然要分出左、中、右。好吧,分就分。我们也不必深究后金怎么得到明军在右路有伏兵的情报。问题在于为什么攻打中路就等同临阵退缩?进一步说,既然豪格已经在攻打右路的伏兵,难道有必要让所有的贝勒都去打右路吗?那么所有人都去打右路,左路和中路谁来管呢?这好像没有一支头脑正常的军队会这样分配兵力的吧?

而战斗结束后,打了“胜仗”的阿巴泰居然要上军事法庭,被诸贝勒要求将其削爵。这就不是一般的不正常了。而皇太极的话最后道出了玄机;“阿巴泰不是胆怯,是因为要照顾自己的两个儿子而和豪格失去联络,朕怎么能因此加罪自己的兄弟呢?”很显然,战斗中阿巴泰和豪格失去联络了。在广渠门这么巴掌大的一块地方能有什么事让两人失去联络呢?无非就是两人被明军分割包围最后打败了而已。

《清史稿》在这里就是给后金的大败在涂脂抹粉了。

家园 是看事情,袁崇焕不会叛变的

高弟撤守,无敢言战者,袁崇焕守住宁远

关宁军进京勤王,可以说是跑疯了来的,士兵掉队很多,后勤根本没有,袁崇焕请求部队先进城休整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另一个,明廷财政崩溃,发不出饷,很怕勤王军闹饷哗变。估计这也是北京城死活不开门的原因之一。(山西援军到京,没钱发饷,按惯例到地方次日发饷,只好每天都变更驻地拖着……后来果然闹饷哗变溃散)

在没粮没饷没房子住的情况下,关宁军北京城下几场大战,如果袁崇焕真要叛变他犯得上这么拼命?

后来要诱捕袁崇焕,他是心知肚明的,还是去了,仅此一事,他以死证明自己忠诚的心理是非常明确的

家园 就看这杀毛十二条吧

崇祯二年(1629)六月二十一日,袁崇焕给崇祯皇帝的题本,列举了他斩毛文龙的十二大罪状:一、毛文龙夜郎自雄,专制一方,不受节制,九年以来,兵马钱粮,不受经抚管核;二、捕杀零星降夷和辽东难民,妄称阵上俘获或斩级,虚冒战功,欺诳朝廷;三、声称“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进行谋逆;四、克扣兵饷,侵盗钱粮,每岁饷银数十万,无分毫给兵,每月止给散米三斗五升;五、在皮岛自开马市,私通外夷;六、令部下官弁数千员改为毛姓,培植私人爪牙,犯上无等;七、刧夺商人货物银两。夺其舡禁其人,脏私无算;八、收部将之女为妾,民间妇女有姿色者掠夺役使,官丁效尤,以掠夺财货子女为常,好色诲淫;九、拘留逃难辽民,不许渡海,日给米一碗。强令至夷地挖参,遭杀无算,听认饿死,岛中白骨如山;十、交接近侍,请内臣出镇,拜魏忠贤为父;十一、奴酋攻破铁山,杀辽人无算,文龙逃窜皮岛,掩败为功;十二、开镇八年,未复辽东寸土

首先,注意,袁崇焕不认为毛文龙要投降后金,这十二条里没有!这码事动刀的都不认,我看就到此为止吧。

第一条,钱粮问题,按惯例“漂没三成”的经抚能核制毛文龙什么呢?

第二条,东江军累计献俘万余,拿“零星”说事?那关宁军那些“敌人将尸体抢回所以没有斩首”的大捷又怎么解释?

第三条,这种疯话不评也罢

第四条,东江供应极度紧张,基本上是“战时共产主义”,“得米三斗”的,不止是兵,还有民,十多万口子呢。这也是毛文龙要饷过多的理由之一——兵民难分

第五条,如果开马市该杀,那袁崇焕也该杀,不能搞双重标准

第六条,令?还是自愿?没有毛文龙,这些人都该被努尔哈赤屠杀掉了。封建军队,哪个军官没有嫡系,没有亲兵,没有“私人爪牙”?关宁军因袁崇焕弃敌而走,祖大寿等人算不算袁的私人爪牙?

第七条,不如说毛文龙武装走私抢了某些势力的财路,主要竞争对手就是山东豪强势力

第八条,因为个人生活作风问题斩杀方面大将?还是一夫多妻制的明朝……太无厘头了

第九条,封锁前线交通,断绝人员往来,是反谍报工作的基本要求吧。当然,明军之中,只有毛文龙反谍报意识比较强。皮岛孤悬敌后,动员人力搞大生产挖挖人参也算罪过?饿死人,怨毛文龙不给饭吃,怎么不怨粮饷不足?

第十条,袁崇焕尚且给魏忠贤立生祠,有脸说毛文龙?只有袁崇焕可以“虚与委蛇”?还是那句话,不能搞双重标准。

十一条,一次败仗就要杀大将?好,以后不要讲崇祯“刻薄寡恩”!

十二条,未复寸土,镇江之战后金军和空气作战么?金州卫不是毛文龙光复的,是天上掉下来的?毛文龙可是仅带了两百弟兄就深入敌后开展工作的!就凭这点胡椒面能经营出个东江,居然被评价为“未复寸土”?这一条尤其不可容忍,为罗织罪名,简直不择手段,丧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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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毛文龙有毛病,有过错,有他自己的问题,也有迫于当时不得已。但功大于过,更罪不当斩。袁崇焕冤杀之,后罗织罪名

通宝推:假设,李根,然后203,
家园 东江有没有牵制作用

“文龙既死,甫逾三月,我大清兵数十万分道入龙井关、大安口”

——《明史·袁崇焕列传》

清朝官方既然这么看待这两件事的联系,我看我们就不需要再争论了

至于说皇太极求和不成,故而入寇。我认为,辽东饥荒,不入关抢掠,八旗得喝西北风去。明军没有战而胜之的能力,一直和平协议和废纸又能有多大区别?

至于说蒙古诸部倒像后金,导致后金入寇。更加不符合逻辑。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家园 理解问题

既然你这么相信据说是清政府别有用心编制的明史

那么 这一段怎么说

“明宁远巡抚袁崇焕以文龙与我国私通,杀之”

————————《清太宗实录》第四卷

家园 发个老贴吧

《东江疏揭塘报节抄》中毛文龙贪污的证据219.128.107.* 1楼

资料来源:毛文龙自己写的《东江疏揭塘报节抄》,整理人:毛文龙的儿子毛承斗。PS:从这里找出的毛文龙贪污的马脚,总应该没人能否认了吧?

        

        第一封塘报:

          

          天启六年八月初九日具奏

          为军饷不可不明,国蠹不可不除等事,天启三年间,臣差都司毛应时、吴宗武管理饷务,辙敢欺瞒作弊,凡遇货客领价,营官领饷,每百两扣除二十两,及后商众饷迟,兵商争领,至以加三、加四扣之。兵受饥饿,商受折本,纷纷告扰,词叠如山。臣即移文旧抚臣,牌拘应时、宗武查审收放钱粮数目,随以韩文翼顶补管饷。应时灭法抗提,至今在登,肩舆黄盖,散诞逍遥,王法军令,付之不闻。臣差韩文翼时,苦心勉以忠君爱国,恤商恤饷,毋蹈前辙。不图应时、宗武以旧政告新官,文翼竟忘臣之叮咛,而加三加四,仍如应时、宗武,致各营将领汹汹不平,具词哀告两册使之前。臣牌严拘数次,方得文翼出海,两造对理研审,承认侵扣是实,令子载回浙江绍兴府会稽县矣。又复供游击吴宗武领去登库买鲜粮银六千两,并许武元奇顿货银四千余两,逃回原籍南直微州府歙县矣。游击董武周领去银三千四十九两,逃去原籍南直松江府华亭县矣。游击丁至德领去登库买鲜粮银一万两,前后又冒兵饷共一千八百四十六两零,见在登州府矣。又称旅顺营参将毛云龙领去银二百两奇,兵营参将汪崇孝领二营共银一万四百另六两。其各营官兵客商领去银两无凭查数。臣即唤各营中军队伍什长,审问此项银粮曾给发各营官兵否?中军队什长痛泣号呼沸诉,无有丝毫。又问众商人:登府所发钱粮,尔辈曾领若干?众商人垂头涕泣,皆言无有分文。间有领者,尽扣三扣四,且曰此系毛应时、吴宗武、韩文翼等侵欺入已,而其余托之以贿嘱也。韩文翼名下审实收放官饷一十五万两,见监追比完官,尚无着落。其余二十九万两,俱在毛应时、吴宗武身上。从前差富皆以茫茫隔海,个个欺灭天理,谁悯三军绝食,嚼树皮,啖草根,骸骨俱填沟堑?谁怜众商血本,赔盘费,而苦守经年?至于客商领价,原该挨号给发,今营饷官不念当此至极至苦之日。决不肯用一点良心,一分公道。登州向有射利之徒,以六七十两之银,便可骗买百金红票,候得饷到,暗讲除扣瓜分。至有假印假票,一样描标朱笔对半扣除,管饷者又何乐而不为。致卖货真商,盘费尽而典衣揭债,呆呆日坐,未领一分到手。钱粮如此花费,兵商如此受害’成何法度?故臣不得已?移文新抚臣,请饷解出海外,臣自亲收亲放,庶几兵商俱得实惠。不意今年新饷与京库一万两止到四千两,买米一万两,其余又自管饷都司李洵芳自收自放,毫无着落也。总之,四、五两年之饷,并截留京库饷银四万,共四十四万两,惧系毛应时、吴宗武、韩文翼等在登收放,臣未有毫忽见面。钱粮问经手,理势之所必然,此臣所以决要应时等到岛与各营官兵、客商当堂对审,果领饷银若干,散兵丁若干,免得背后推诿。今或躲避登州,或逃回原籍,竟不听臣拘唤。此项钱粮不知与何人查算,如何销缴,伏乞圣明严敕登抚,拿押毛应时、朱家龙、丁至德等出海,与韩文翼对面查算。再恳严敕该地方官,拿董武周、吴宗武等拘解出海,追清前项钱粮与臣,急救垂死之饿兵,株守领价之客商,庶振国法,除国蠹,而为贪得者之戒。愚臣幸甚,兵商幸甚!

        

        

         这封塘报是毛文龙贪污事件第一次摆上台面,当然根据毛文龙的说法则是:他先后任命的三名财务官员贪污了44万两军饷,而他本人两袖清风,丝毫无涉。

          此封塘报是毛文龙表述此事件最完整的一封上奏,所以全文照录,供有兴趣的朋友参考。其中最关键的一句是“总之,四、五两年之饷,并截留京库饷银四万,共四十四万两,惧系毛应时、吴宗武、韩文翼等在登收放,臣未有毫忽见面。”即,44万饷银全部被三名财务官员贪污,毛文龙本人对此丝毫无涉。

          

  

2008-1-2 13:38 回复

219.128.107.* 2楼

 在这里,先介绍一下东江军饷发放的简单历史。天启二年东江开镇,前两年,即天启二年三年,东江基本上是没有军饷的,按照毛文龙的说法,两年只得到了十一万饷银。天启四年起,朝廷开始对东江发放军饷,主要是两块:登州发放二十万两白银,即登饷二十万折色;天津发放二十万石粮食,即津饷二十万本色;合计本折四十万,即朝廷额定东江的常规军饷为四十万。除此以外,每年还有一些额外的发放,如皇帝的内帑、赏功银、买马专款、救济专款等。毛文龙在东江还争取到了一项十分优惠的政策:允许用军饷做生意,这在明朝原本是严禁的。这个特区政策毛文龙在是天启三年争取来的,起初是因为朝廷基本不发饷,所以特许给毛文龙用来自筹军费。但是天启四年朝廷开始给东江发饷后,毛文龙仍旧保留了这项优惠政策,并将之用足:登州发放的二十万饷银,他直接在当地购买货物,然后倒卖到朝鲜赚钱。当然据毛文龙自称,倒卖后得到的所有资产,都会就地在朝鲜购买军粮,发放给士兵和难民——如果毛文龙果真如此做了,那么我们也可以说他是个比较有经济头脑的军人,懂得因地制宜的发挥一切有利因素,多快好省的救国救民——可惜,毛文龙事实上是挂羊头卖狗肉。

        

         天启六年八月初九,毛文龙在塘报中提出他派在登州的财务官贪污后,即明确表示,合计贪污金额为44万。请注意,这个数字比两年登饷的总额还多4万。按照毛文龙自己的说法,这笔钱是“四、五两年之饷,并截留京库饷银四万”,即除了两年的登饷外,还有4万是路过登州的4万京饷,也就是北京增发的饷银。

          那么,毛文龙的财务官是怎么贪污的呢?据毛文龙所称,他派遣财务官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给在登州的散兵发饷,二是从登州的客商手中采购用来出口到朝鲜的货物。然而,“凡遇货客领价,营官领饷,每百两扣除二十两,及后商众饷迟,兵商争领,至以加三、加四扣之。”也就是说,财务官给士兵发饷的时候,抽取二成的回扣;采购货物的时候,抽取三成四成的回扣(到崇祯元年毛文龙的塘报中,后一个数字又改口为二成三成)。

          我们姑且认为毛文龙说的这些都是事实。由于毛文龙的士兵主要都在东江,而登州只有少量的“散兵”,所以我们忽略这部分问题,只考察采购的问题。按照毛文龙的说法,财务官抽取了三成四成的回扣,那么就应当采购到了原价值约2/3的货物,这些货物应当是运送到东江去了。但是,在毛文龙的汇报里,全部的44万都拒绝承认收到。因此,就算毛文龙关于财务官贪污的指控是事实,他本人也是最大的贪污犯:至少贪污了30万的军饷。

          再看这封塘报,“臣即唤各营中军队伍什长,审问此项银粮曾给发各营官兵否?中军队什长痛泣号呼沸诉,无有丝毫。又问众商人:登府所发钱粮,尔辈曾领若干?众商人垂头涕泣,皆言无有分文。间有领者,尽扣三扣四”。两年之内,士兵没收到钱,商人没收到货款,竟然没有一人向毛文龙反映?

          再后面还有,“登州向有射利之徒,以六七十两之银,便可骗买百金红票,候得饷到,暗讲除扣瓜分。至有假印假票,一样描标朱笔对半扣除,管饷者又何乐而不为。致卖货真商,盘费尽而典衣揭债,呆呆日坐,未领一分到手。”伪钞都出来了。一个两个不小心的商人上当受骗间或有之,难道所有的商人都被伪钞骗了?

          总之,借口财务官贪污,44万两军饷就此蒸发。

        

         而且令人起疑的是,三位财务官中,韩文翼是被毛文龙拿到东江的,“臣牌严拘数次,方得文翼出海,两造对理研审,承认侵扣是实,令子载回浙江绍兴府会稽县矣”。贪污15万军饷的罪犯被儿子带回家,这是什么处置方法?

          

         毛毛虫还曾经根据几封塘报咬文嚼字的提出:毛文龙“所说的没有,不是没看到东西,是没有相关票据”。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这件事的后续发展。天启六年八月初九毛文龙这封塘报送出后,在天启年间,基本就不怎么再谈到这件事了,偶有在塘报中再提起,也都是为了斥责登莱巡抚刁难东江而顺带说起。的确如缺骼臂少腿的朋友所说,之后毛文龙每次说起此事,都是说三个财务官始终拿不出发放军饷的票据。

      

  

2008-1-2 13:39 回复

219.128.107.* 3楼

但是到了崇祯元年,明朝的末代皇帝励精图治,又重提此案。于是毛文龙在正月十九日的塘报中罗列了历年来东江收到的全部饷粮和捐赠,其中:

          

          ……天启四年,收过锦衣卫参谋指挥毛云龙顺带登库寄留银二百八十六两一钱二分,中书李若润解登转差百户孙安国、张显武、陈师道解到饷银二万两,中书许立礼解到帑饷三万两,主事张福臻解登转差千户周谦、百户叶茂勋解到赏功银三万两;差官陈大礼领解山东藩司奉部咨拨天启二年籴本接济饷银二万两;差宫周宗禹等置买皮袄领过登库补还天启二年监院游士任借博评事解鲜饷银一万两;津运委官王文宪等解到杂粮一十九万五千二百六十四石五斗,布一万九千六百五十一匹。天启五年收鸿胪寺序班曹惟信解到户部凑处库银五万两;委官文土铭同百户孙安国解到京库找发银一万两,并拔登银一万三千三百八十两九钱三分九毫八丝四忽,辽官月禀登京库银八千两;咨拨登抚节省银八千两;金吾卫千户郝国儒解到帑银九万三千九百七十七两,并先收过都司许武元在京动支买解到绸缎布匹等物银六千零二十二两,鸿胪寺序班李模解到借支太仆寺马价银五万两;司礼监太监王敏政等资到钦赏银四万两;津登委官俞明等解运到杂粮一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八石四斗,布一万七千八百九十四匹。天启六年收过中书骆中行解登京库饷银一万两;都司周学玄领解到天启五年分辽官月禀银一万六千两;山东布政司差官王起汉解登本年分春季饷银五万两;又差官乐承簪解登本年分夏季饷银五万两;又差官李一公解登本年分秋季饷银五万两……

          

          到十月二十一日,此时袁崇焕已经上任蓟辽督师,东江隶属登莱,很可能就是袁崇焕又提出审查毛文龙的帐目。于是毛文龙再次在塘报中汇报:

          

          (崇祯四年)本年收过京登饷银一十一万二百八十六两有奇,津登杂粮一十九万五千二百六十四石……(崇祯五年)本年收过京登饷银二十七万九千三百八十两有余,津登杂粮一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八石有余……

          

         仔细对照一下:

          

          天启四年:

          1、收过锦衣卫参谋指挥毛云龙顺带登库寄留银二百八十六两一钱二分,

          2、中书李若润解登转差百户孙安国、张显武、陈师道解到饷银二万两,

          3、中书许立礼解到帑饷三万两,

          4、主事张福臻解登转差千户周谦、百户叶茂勋解到赏功银三万两,

          5、差官陈大礼领解山东藩司奉部咨拨天启二年籴本接济饷银二万两,

          6、差宫周宗禹等置买皮袄领过登库补还天启二年监院游士任借博评事解鲜饷银一万两。

          合计一十一万二百八十六两一钱二分,与第份次塘报中的“一十一万二百八十六两有奇”吻合。

          查对每一笔收入,其中,第一项是寄留(少的几乎可以忽略),第三项是内帑,第四项是赏功银,第五项是救济款,第六项是补还欠债,都是额外收得,即天启四年毛文龙承认收到的折色饷银只有二万。

          

          天启五年:

          1、收鸿胪寺序班曹惟信解到户部凑处库银五万两;

          2、委官文土铭同百户孙安国解到京库找发银一万两,并拔登银一万三千三百八十两九钱三分九毫八丝四忽,辽官月禀登京库银八千两,咨拨登抚节省银八千两;

          3、金吾卫千户郝国儒解到帑银九万三千九百七十七两,并先收过都司许武元在京动支买解到绸缎布匹等物银六千零二十二两,

          4、鸿胪寺序班李模解到借支太仆寺马价银五万两;

          5、司礼监太监王敏政等资到钦赏银四万两;

          合计近二十八万,与第二份塘报中的“二十七万九千三百八十两有余”吻合。

          

2008-1-2 13:39 回复

219.128.107.* 4楼

 查对每一笔收入,其中,第三项是内帑(10万),第四项是买马的专款,第五项是赏银,都是额外收得,即天启五年毛文龙承认收到的折色饷银只有九万两。再仔细看第一项和第二项,实际这里只有一万三千三百八十两九钱三分九毫八丝四忽是“登银”,其余的要么是户部发给,要么是登抚节省下来的钱,即天启五年毛文龙承认的从登州发放的饷银只有一万三千多两。

          

          总之,在毛文龙列出的清单里,天启四年五年的四十万登州折色饷银确实是人间蒸发了。

        

        

   算完这笔帐,稍微总结一下整个分析过程:

          

          1、登饷是怎么交付的?很清楚,每年二十万的登饷,毛文龙是先在登州买布匹等货物,再把这些货物倒卖到朝鲜,然后得饷的。

          2、这件事有没有落实?按照毛文龙的说法,登州的客商在卖货物给毛文龙的财务官时,被财务官“抽三抽四”(到崇祯元年时毛文龙又改口说“抽二抽三”),不管财务官抽取的回扣是多少,总还是有至少相当于三十万的货物是到达了东江的。

          3、毛文龙有没有承认收到这些用登饷采办的货物?不承认。他只承认直接交付到东江的津饷和其余一些散碎的饷粮。

          4、毛文龙认为被财务官贪污掉的饷银有多少?44万,即天启四年和五年几乎全部的登饷和京饷。而即使按照毛文龙“抽三抽四”的说法,这三个财务官也顶多只能贪污掉十几万的饷银。

          5、为何毛文龙要否认全部的44万?只有一个答案,他拿不出发放下去这笔钱的帐务,即至少有三十万的饷银去向是毛文龙交待不清的。而且,价值三十万的货物倒卖到朝鲜后,总价值应该还有增加。所以,毛文龙实际贪污的更多。

        

         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毛文龙的贪污会发生在天启四年五年?

          

          因为之前朝廷一直没怎么给东江拨付饷银,据毛文龙自己说,天启二年三年两个年度,合计只给了十一万。但是天启四年开始,在毛文龙一再表功和哭穷后,朝廷开始给东江每年派发四十粮饷,其中二十万是登州发放的折色,二十万是天津发放的本色,除此以外,还有很多额外的内帑、专款和赏功银,累计两年内仅折色银就有差不多八十万两。这一下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的毛文龙就开始掉进钱眼里了,运用天启三年皇帝给他特许的优惠政策——军人从商,开始大行贪污之道。毛应时等三个财务官可能的确是手脚不干净,但是毛文龙的胆子更大,借口手下贪污,把两年的登饷一口吞下。这还只是帐面上摆不平的,不得不扯破脸皮死不认帐,而至于饷银到手后的倒卖收入,东江官兵的实际发放,更是同样存在做手脚的可能。至少从毛文龙的塘报里,目前我还没有见到他汇报做生意赚到多少钱,以及此项收入是如何发放到士兵手中的。

          天启六年正月宁远大战,毛文龙没有在这场战事中显示出他之前吹嘘的作用,朝廷上下对毛文龙在东江的真实实力开始质疑,至八月,袁崇焕还上书为毛文龙辩解,一直被倒袁派用来为毛文龙在宁锦大战中歌功的“此为最烈”的奏章,就是袁崇焕在此时所上。也就是八月,毛文龙在塘报中第一次提出了三饷官贪污的说法。核对一下这个时候,应当就是朝廷问责毛文龙东江究竟军力如何的时候,发现东江士兵实际得到的饷银和朝廷所给远远对不上号。三个财务官其实应该是毛文龙此时抛出来的替死鬼。再对照朝廷第一次核兵,也是差不多发生在这个时段。很显然,这都是相关联的事件。

          

2008-1-2 13:40 回复

219.128.107.* 5楼

从毛文龙的塘报来看,这件事在天启朝基本上是就此压下去了——估计魏忠贤在里面出力也不小——之后只有七年二月二十六日的塘报才约略重提到此事。

          到崇祯元年,正月十九日的塘报中,毛文龙又详细列出了历年收到的粮饷,显然是崇祯上台开始翻老帐。毛文龙和之前的说法一致,被三个财务官“贪污”的四十四万两折色银没有记入他的清单里。前面已经分析过,这里面即使毛文龙的说法都是事实,他本人也很明显至少贪污了三十万。到崇祯元年十月二十一日,毛文龙再次在塘报中报账,始终坚持原来的说法。之后的事件,关心这段历史的人应该都比较熟悉了,袁崇焕请求将东江的粮饷改登州发放为宁远发放,并从海路上封锁毛文龙的经商途径——因为谁都知道毛文龙在这其中大有利益,毛文龙老老实实用军饷倒卖一次赚点小钱也就罢了,但是按照毛文龙的账本,他历年经商反而还欠登州商人二百多万(崇祯元年正月十九日塘报),又是一个惊天的数字——既然你自己说经商如此亏本,那就干脆别干了吧。毛文龙的应对是:把兵马开到登州劫掠!让毛文龙掉了脑袋的最经典的大逆不道的话: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就是在这起事件中脱口而出的狂语。再之后的事,众所周知,袁毛矛盾不断升级,袁崇焕在旅顺请毛文龙接受朝廷委派监军被拒,袁崇焕孤身入皮岛,斩毛…………

       毛文龙通敌书信原件照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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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衰豪言壮语 

      

,“铁山乃发纵根本之地,本镇业浚沟迭壑,地炮火营,周匝于沿江海口,逸兵静待,分据犄角,特恐其不来,来则必制其败!”

W,“职用兵不满一千,而贼死者二万余。贼所恃弓马,今马死者三万余,是贼之手足,全去其半,贼之借力,五失其三!”

X,“二年之间有不平辽灭奴,复三韩之旧业,甘治欺君诳上之罪!”

Y,“奴处处被职官兵出击,杀伤无数,每日拉尸山头,大堆小堆火化骨石,火光滔天。据北岸密报万分真切,新汗手下兵马不足一万,俱是心寒胆怯!”

Z,毛帅致清酋书简中三句至理名言,义正词严,万古流芳,值得永远铭记:

“我之心意,本欲与汗及诸贝勒共图大事!”

家园 2

毛文龙在东江拥有一项最优惠的政策:允许用军饷做生意(只限于朝鲜),塘报里毛文龙是说的很清楚的。“所存仅五万余两并本折二十万两,即以登饷二十万,收买客商布货,与丽易米。”这在明朝原本是严禁的。起初是因为天启朝廷基本不发饷,所以特许给毛文龙用来自筹军费,而且朝廷的本意是限额五万,让毛文龙在朝鲜就地买粮食,既便宜,又避免了运输费用和损耗。因为明朝的布匹比朝鲜便宜,因此毛文龙在登州将军饷买成布匹,倒卖到朝鲜卖出,如此转手就可以买到更多的粮食。这个流程看上去很合理,因此天启破例准了。但是天启四年朝廷开始给东江发饷后,毛文龙仍旧保留了这项优惠政策,并将之用足:登州发放的二十万饷银,十五万是旅顺募军的饷银,余下五万是东江辽兵的买粮银。按照制度,旅顺的8000南兵是全部由朝廷供给的,即登饷中的十五万银和津饷二十万粮是专供这8000募军的。毛文龙的倒卖生意按规矩就不能使用这笔钱,只能限额五万。但是毛文龙事实上是将全部登饷都用作了倒卖的本钱,然后声称到朝鲜全部倒卖成粮食后,用粮食抵扣白银给旅顺8000兵发饷。这个做法其实是逾矩了。但是毛文龙这么做了并汇报,朝廷也没有什么禁止措施。原因恐怕一是由于毛文龙在天启年间的魏公公面前当红,二是由于朝廷的天高皇帝远。但话又说回来,如果毛毛虫只是在这个上逾矩,那倒是东江军的福气。

据毛文龙自称,倒卖后得到的所有资产,都会就地在朝鲜购买军粮,发放给士兵和难民。如果真的是这样,毛毛虫的做法算是活用政策。可惜好经遇上歪嘴的和尚,毛毛虫借机搞出了一本无头的贪污走私帐。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六

一曰海□□人不下五六百人半在登州半在海外约借欠不下五六十万子母俱失非招□接济之初意

这也就是山东总兵杨国栋所参的:“通□接济事出权宜坑□货至百余万怨声载道死亡相继罪九”。

崇祯新政纪略记崇祯元年二月二十一日工部给事中潘士闻参本:

有谓坑骗客商货本百万,致含冤绝岛不记其数,稍触其怒捏做奸细竟行杀戮者。

不过,这几个上奏折的人都大大低估了事情的严重情况,因为毛文龙欠客商的不是五六十万,也不是百万,按毛毛虫自己的说法,就已经达到了“实欠新旧客商粮货共银两百零七万九千五百二十四两有余”。尽管这个数字如此庞大,但这真的就是全部的欠款了吗?我不敢肯定。毛毛虫如果真的那么老实,还会欠下两百万两?就是不知道毛毛虫粉相信不相信。

要知道,朝廷给毛毛虫这个通商的政策,不是为了让毛毛虫去开国营公司,是让他筹集军费。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六记载:“毛文龙海运一项已费脚价五万两矣每年约费十余万两不与也,”朝廷自己用十万两的运费把货物运到东江去让毛毛虫做生意,可以说毛毛虫根本不用承担任何成本。也就是说,一定要赚钱,不能亏本经营。而且也没有必要亏本经营,不能赚钱完全可以不做这个生意,更何况亏本做呢?可毛毛虫却硬是能欠下客商两百多万,实在是让人佩服。而毛毛虫除了一欠二赖之外,还有另外的高招。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四

先是平辽总兵毛文龙请饷户部定议岁给四十万内除本色二十万外该折色

二十万于山东新饷支给后因文龙议通商多市商货价至三十万而以兵饷抵还

令诸商到登支领登抚武之望不与文龙疑管饷都司毛应时勒贿阻商具疏

参之且咨登抚俾代请增饷武之望上其状乞赐酌议以疏滞困户部覆言给兵给

商在内固均之支给而兵之冒锋镝而需此者竟付之商乎恐九边无此事例

况二十万之内尚该旅顺兵饷四万余两应听登抚扣除犹未可尽兑为商价也夺兵饷

而作商价事既窒碍难行以不及二十万之兵饷而抵三十余万之商价数尤悬殊总之

商可通而货不可征登海为夷夏之交往来盘诘不可不严商价可兑而数宜有限兵饷

非可居之奇货乞令登抚移文毛帅酌定回文作何给发作何通融不得轻信商言擅请

2010-1-17 18:05 回复

218.75.24.* 12楼

增饷得旨你部还酌议详确具奏

以二十万抵还三十万的市商货价,这就是毛毛虫的“生意经”。而按朝廷的记录,毛毛虫不仅坑商,还以经商为名大肆贪污士兵的军饷中饱私囊。再做一步推论,毛毛虫既然欠下的钱就有两百多万,那么他和客商的贸易额到底有多少呢?恐怕远不止两百万吧。即使只有四百万,那也说明在和毛毛虫做生意的客商中至少有一半人是连自己的本钱都拿不回来的。那么数字庞大的贸易中,毛毛虫到底把东江的生意做到了多大,其中多少利润没有被公开就被贪墨,多少坏帐无良的化做欠条的丢给无辜的客商,坑的他们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呢?而这一切都是毛毛虫粉无视的,他们永远只会不断的歌颂毛毛虫的“自力更生”。

事情更猫腻的是,既然毛毛虫欠了这么多钱,那么毛毛虫把这些钱都用到哪去了?真的是如同毛毛虫所说,全部都“用在难民身上”了?

我们来看看:即使是按两百万来算,从天启三年到七年的五年内,毛毛虫平均每年欠了四十万两,一个月就是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两。用在难民身上,如果东江有二十二万的难民,那么每个难民不分男女老幼,什么都不用干,一个月都能领到一钱五分银子,一个六口之家就是九钱银子,相当于有一个男丁在军队里卖命,而且待遇比一般的北兵还要好。事实上,难民还有朝鲜提供的耕地。伟大的GC主义,就这样华丽丽的被毛毛虫在明朝末年的东江,实现了。至于饿死人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出现在东江?

这就是毛毛虫粉不断推崇的毛毛虫祖宗,按他们的说法,虽然委屈了客商被欠两百多万两,不过这也是为了建设东江这块乐土嘛。

不过,有专员称东江的人“皮骨仅存枵腹待毙”。毛毛虫自己,也在不断的喊东江“饿死无数”。这似乎和乐土有很大的区别。

那么钱到哪去了?

4媚上欺下

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绝对没有发到难民的手里。

毛毛虫自己的塘报说的情况是:“饿死枕席”/“人多饿死”/饿死无数……

专员姜曰广王梦尹称东江的难民“皮骨仅存枵腹待毙”。

朝鲜方面记载的更具体,因为难民是在他们的地皮上,“辽民啼饥求活”,确实是个大问题。朝鲜方面很具体的记载了辽民在东江(或者说朝鲜)地盘上的挣扎求存:“……许多人命,将骈就饿死,至于相食,恳乞发粮。以赈垂死。且言标下二十将官,各领三千众,宣川,郭山,定州、嘉山等处,弥张闾里,讨食于丽民……”毛毛虫粉口中哺育了无数难民的毛毛虫大人,他给难民们指出了一条光明大道:饿了吧?来,我带你们有组织的要饭去。

而在事实面前,毛毛虫粉肯定是要一口咬定消失的货款全都用到军队上了,可惜从实际情况来看,似乎也没有。

毛毛虫自己塘报说的军队情况是:“食不充腹,衣不蔽体,空拳赤足”,“白骨盈沟,饿殍满道”……

朝鲜方面记载:毛兵饿死,僵尸相枕云。(仁祖实录卷十四)

在军队方面,朝廷里对毛毛虫看不下去的人可就多了。

《崇祯新政纪略》潘士闻弹劾毛文龙的参本里载:“有谓各岛兵数自旅顺口三山岛,男妇二万兵数仅三分之一,有当军者六七年不见一文钱,更不知连年火药铳等物置于何地耶”。毛文龙开镇不过八年,竟有当兵者六七年未见一文饷。

而二百兰亭斋鉴藏书画录中的《胜国忠节明贤手札》中有袁崇焕一札,文中记载:“每年之饷无分毫到官兵毛姓之外,谁不欲食其肉而寝处其皮。”

毛文龙手下的便宜岳父陈继盛是这么说的:“当初军兵闻奏之数,验其实额,则未满十分之一,而浪费钱粮,终归虚套。冒姓毛人,则厚其廪料,其余将官,则待之太薄。客商买卖之际,掊克入己,彼此商贾,并皆称冤。”

所谓的冒姓毛人,就是毛毛虫的毛子毛孙,袁崇焕颁东江三千五百七十五员名赏。当询问到毛文龙随行各官姓名,俱曰姓毛。毛文龙道:“俱是蔽户小孙。”袁崇焕怒曰:“岂有俱姓毛之理?”其实没什么好奇怪的,即使到了今天,毛子毛孙还在网上为自己的毛毛虫祖宗招魂。因为当年只要姓了毛,毛毛虫实在是对他们不错,据崇祯元年时朝鲜使者访毛文龙之记事有曰:

2010-1-17 18:05 回复

218.75.24.* 13楼

臣所馆之守卒,月给米一斛,又有银两,逢佳节,外给青布二匹,棉花二斤,及靴帽。

守馆之卒,厚给如此,据前文陈继盛之言,即为冒姓毛的“蔽户小孙” 。其它军士,则僵尸相枕,饥寒交迫。毛子毛孙当然会赞颂毛毛虫的伟大领导,可那些衣食无着军民心里的怨恨,却正是毛毛虫的催命符:“文龙总兵以来,每岁饷银数十万,无分毫给兵,每月止散米三斗五升,侵盗边海钱粮,四当斩!”

事实上,毛毛虫更隐秘的罪行实际上还不为明朝所知----毛毛虫居然自己开关收税!如果被揭发出来,即使魏忠贤也保不住毛毛虫的脑袋,军队拥有独立的税收体系,明朝的军队能做到这么牛的,只有毛贼一人

《仁祖实录》六年十二月丁亥曹启曰

毛都督于岛中,接置客商,一年收税,不啻累巨万云。若使都督不尽入己,其补军饷,岂浅鲜哉?

网上黑岳飞的,说岳家军里面有个岳字,是私家军的标志;网上黑袁崇焕的,说袁崇焕任用辽东人祖大寿,所以是地方军阀。由数千名毛子毛孙组成的独立的毛家军,完全独立的手下将领任免,自成一套朝廷根本无法监管的财务体系,甚至还拥有独立的税收。皮岛,已经完完全全成为毛毛虫的独立政权。毛毛虫粉却可以一脸正气的说:毛大人根本没有私家军,手下士卒姓毛并不表示他们是毛文龙的私兵,毛毛虫根本不是地方军阀,毛毛虫做的都是为国为民,用心良苦啊。

在毛毛虫的子孙的嘴里,毛毛虫清廉至极,一切不利于毛毛虫的证据都是虚幻、篡改、污蔑。但证据就是并不是毛毛虫子孙的百般抵赖就可以抹杀的,钱到底到哪去了,我们可以从其他地方一窥究竟。

朝鲜使者访毛文龙记事中记载:

都督毛文龙,一日进食五六回,其三回食五六十品,有宠妾八九人,皆饰珠翠,侍女甚多,皆游手饱暖,崇侈如此

《仁祖实录》卷八载:“时都督(即毛毛虫)以复辽为名,召集辽左饥民,遍置于清川以北,而天朝所赐钱粮,占为私用,安坐岛中,独享富贵,以此军兵咸怀怨恨。”

《光海君日记》记载:“(毛文龙)既而欺逛中朝,迁以接济辽民二、三十万,岁发帑银二十万,潜结宦官魏忠贤辈,都不发包,入诸内挡。岛粮则专责我国。虚张捷报,至作毛大将传,铺张战伐之绩。蛰居孤岛,徒事张皇,转增功赏,官至后军都督。”

潘士闻弹劾毛文龙的参本载:“有谓内臣稽查兵饷,犒赏五万。文龙自知虚冒转送内臣,复以五六万金送内臣不点人马.差毛承禄押送银鞘,上船将船底压破,令登兵下海捞取。将登兵打死三人,淹死二十与余人者。”(《崇祯新政纪略》)

这也就是山东总兵杨国栋所参的:“岛中辽民总凑应点不满三万欲冒皇赏册开十五万从前侵克钱粮不计其数罪十。”

要知道,朝廷几乎是以输血的方式补给东江,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六记载:“毛文龙海运一项已费脚价五万两矣每年约费十余万两不与也,”为了给在朝鲜的东江运输六十万的本折色,朝廷光是运输成本就要十万两。明朝如此的竭心尽力建立维持的东江镇,结果朝廷的军饷,接济难民的赈款,东江商人的血汗,都通通落入毛毛虫的腰包,被他用来养出了一只从头到脚姓毛的私家军,打造在朝廷里的一把大大的保护伞,还在今天被毛子毛孙反咬一口,通通变成了毛毛虫在东江的“功劳”。

家园 你没看明白我前面说反话呢吧,我的意思是按照明史逻辑,

凡是投降满清的后来都被列入贰臣传,如果袁也是,为什么没有进入

家园 顾城老先生著书号称无一句没出处,你贸然怀疑他,

是不是得有点依据才行啊

家园 蓟门牙根就没有天险
2
家园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网上黑岳飞的,说岳家军里面有个岳字,是私家军的标志;网上黑袁崇焕的,说袁崇焕任用辽东人祖大寿,所以是地方军阀。由数千名毛子毛孙组成的独立的毛家军,完全独立的手下将领任免,自成一套朝廷根本无法监管的财务体系,甚至还拥有独立的税收。皮岛,已经完完全全成为毛毛虫的独立政权。毛毛虫粉却可以一脸正气的说:毛大人根本没有私家军,手下士卒姓毛并不表示他们是毛文龙的私兵,毛毛虫根本不是地方军阀,毛毛虫做的都是为国为民,用心良苦啊。

毛被冤杀,数千毛子毛孙们可反?袁犯下大罪刚一下狱,关宁军临阵跑回老家去了。谁是私军?

打满清,不说战果,毛子毛孙们起码出去转转,袁家军纵敌劫掠、卖粮满清、坐视朝鲜沦亡,样样抗命不尊,谁是独立王国?

国家发响养军,袁家军拿的钱是是毛的数倍,战果是几分之一?谁浪费国家钱粮?

要知道,朝廷几乎是以输血的方式补给东江,
关宁军不是靠国家输血?

家园 孔有德,尚可喜,耿精忠,毛承禄,可反?
家园 乱发者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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