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欧洲开会签证求助啊 -- 无间地狱狐
我现在在美国,七月份要去法国开会,结果签证好像挺麻烦的。
要去签申根,听说前提是要有回美的签证,可是我美国的F-1的签证过期了,又听说可以去加拿大或者墨西哥签回美的签证,可是去加拿大或者墨西哥还要签去加拿大或者墨西哥的签证,真绕,合着要去欧洲开一次会,我得先在美国签加拿大,再去加拿大签美国,再回美国签法国?
可是我没有回美国的签证,加拿大能给我加拿大的签证?
头晕啊,各位有啥建议啊?
找个什么理由签这俩国家好了,反正都是申根
去加拿大三十天内回美国不需要更换I-94卡,你从美国去加拿大时航空公司都不会收缴I-94,如果你去加国不是为了美国签证,到时候持原先的I-94就可以返回美国。
你去加拿大的美国领事馆签证时领事馆会收缴你的I-94卡,回美国就凭新的签证。那签证起码有两个entry,回美国用去一个,剩下一个对付欧洲人。风险是,如果拒签或背景审查,那就真的杯具了。
好,现在的关键就是签加拿大签证时不能让他知道你是去加拿大申请美签的(弄个旅游或开会的理由)。这样他就以为你可以顺利回美国。
这种事俺干过一次,不过是九一一前,那时候加拿大的美领馆签证不收缴I-94,所以没风险。
应该先弄清楚再申请签证的。自从美国收紧在墨西哥和加拿大的签证之后,你这种情况,可行的只有回国签证。
加拿大的美国领事馆不给你签了。
另外现在的签证都是unlimited entries。
如果你没有能合法回到美国的证明。不知道这点说明没仔细看人家的要求。
说明还在签。
谢谢啦,不好意思,我没说清楚,我这还没去签呢,根据我打听到的情况,好像很麻烦,就来这求助啦,
就是担心在加拿大被背景审查或者被拒啊,好像很惨。在mitbbs上就看到有类似情况的在多伦多被背景审查了。
这两个国家审材料比较松,有时候会稀里糊涂乱放人,但是不能保证啊
那个去加拿大和墨西哥的30天规定是有条件的,就是说你不能去加拿大和墨西哥申请美国签证,否则这个规定自动作废。美国大使馆有命令,一旦收到你的签证申请要求,就会在你的旧签证上盖一个章(visa cancelled or visa application received),这样海关官员就知道你是去申请签证的,你就不能利用旧I94+旧签证回美国了。除非你运气好,签证官忘了把所有的旧签证都盖章,那么你还是有可能回来的。
我每次要出国开会都是像楼主说的那么办,区别只是:我是去墨西哥,所以省了墨西哥签证。麻烦是麻烦,但也没有办法,总比回国方便些。
注意墨西哥签证F-1少,所以查得严,倒不一定会check,但肯定会问长问短。加拿大不清楚。
I94的问题是,对去墨西哥而言,把护照给签证官前把I94先拿下来,一般不会问。这样如果顺利拿到美国签证,再把I94订到新签证少,能少一道手续。
mitbbs的visa版有更全的信息。
俺第二段讲的不就是和你同一个意思?
抱歉!